⑴ 超市收進場費,陳列費,違法嗎怎麼處罰
你好,超市收取進場費,陳列費不違法,處罰不了,因為這是你自願的,如果你不願意可以不進店,所以行政管理部門無權處罰,因為無法可依。
⑵ 供應商收取進場費 是潛規則么
超市都是這么做的,還得看供應商是做什麼的!
⑶ 租商鋪需要進場費嗎謝謝
出租人出租商鋪向承租人收取進場費是不合法的。
根據商務部等五部委於2006年11月15日聯合頒布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規定,零售商將不得收取如「進場費」等各項不合理費用。
此外,出租人收取進場費還涉嫌規避國家稅收,損害國家利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這種行為無效,在合同終止後出租人應當退還進場費。但出租方既然收取的是「進場費」,出租方又怎可能願意退還呢。在實際操作中,出租方收進場費要麼不開任何收據,要麼是其他名義開收據,進場費一事更是不會寫進租賃合同,從而導致承租人要求退還進場費時舉證困難。所以建議,出租方要求收取進場費時承租方要謹慎簽約。
⑷ 酒店方與婚慶公司壟斷市場,或者收取入場費是屬於違法操作嗎
好像現在基本在酒店農家樂都會收取入場費。至於是不是違法,那的去問哈政府咯
⑸ 該不該治理零售渠道對供應商收取的進場費該如何治理
該不該治理?當然應該了!萬惡的進場費導致供應商的成本居高不下,利潤卻每況愈下,越來越不賺錢,越來越撐不下去了。
然而,如何治理?很難!對零售渠道來說,進場費這一塊是其主要利潤來源之一,它會願意放棄么?!不可能,再一個,這個事情誰來治理?工商?稅務?人家只要規范經營,按時交納賦稅,能管得著么?!
目前來看,除非大部分供應商聯合起來一起抵制高額進場費,才有一線可能,可是,能聯合起來么?貌似更難!
⑹ 租門面房東收取進場費,轉讓時不許轉,合法嗎
這個不存在合不合法的問題。
這屬於民事糾紛。
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應該將這個進場費可以轉讓的事情寫進去。
畢竟你要說不合法,那些超市換個供應商就收一遍進場費,也沒人上法院去告他們。
⑺ 超市進場費的法律規定
繼國家稅務局承認「進場費」的合法身份後,飽受爭議的「進場費」又得到商務部的肯定。記者日前獲悉,商務部擬訂的《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徵求零售企業意見,「進場費」在其間獲得合法身份,但嚴格限制零售企業亂收費、拖欠貨款的行為。
《辦法》徵求意見稿共有38條,對於爭議已久的「進場費」、賬期、定價權、商品質量責任等敏感問題作了詳細規定。其中第二十三條明確說明:「零售商應當將所收取的促銷服務費登記入賬,並按照規定納稅。」參與《辦法》內部討論會的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黃國雄向記者介紹,這意味著「進場費」的合法身份已經受到肯定。
黃國雄表示,《辦法》(徵求意見稿)還會修改,如具體的結賬期等可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但《辦法》出台的目的是限制零售商對供應商攤派費用、拖欠貨款的不合理行為。因此,指導性原則將不會改變。黃國雄同時認為,由於多數供應商在零售商面前處於弱勢地位,對供應商多些「保護」是正常現象,這將推動極不平衡的買賣雙方關系,再一次走向平衡。據悉,《辦法》將於今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⑻ 急!酒廠支付給酒店進場費的法律性質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屬於合同雙方自願達成的約定,不違法
未完成銷量,能不能退費看合同約定
還有疑問,可以再聯系我,祝好運!
⑼ 酒店收婚慶公司進場費,電費,插座使用費等是否可以起訴
從法律角度上講人家規定了,有合同或者協議,你簽了就是默認了,所以是不能起訴的,除非是合同范圍之外的,另外打官司是有錢人的游戲,不是婚慶公司能玩得起的。進場費的產生途徑主要是酒店綁定的合作婚慶,合作婚慶給酒店交了入住費,酒店就要提供相應的保護條款,比如別家來了就要收取進場費,一部分要返給入駐酒店的婚慶。然而這種綁定消費卻是國家法律不允許的,但是一直缺乏監管以及處罰條例。
⑽ 在酒店辦婚宴,在外面請婚慶公司,進酒店要出進場費嗎
收取這個費用當然不合理,在擺婚宴的酒席上已經掙夠了新人的錢。還要在其他地方想方設法的找錢。與婚慶公司的綁定!都是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