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做餐飲連鎖加盟行業的,我做電話銷售四個月沒出單,還有必要堅持嗎,求高人指點
四個月沒出單還能留你也是不容易。
⑵ 加盟店沒有拿代理直接在開第二家公司會不會發現
有句話叫做: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開一個店子不能藏著掖著,也不能開在深山老林,公司怎麼會不知道不發現呢?勸你還是先和公司聯系好,省得過後麻煩多。
⑶ 加盟店要不要交稅
必須要繳稅,至於你是否有減免稅款的資格,那就由當地稅務部門去認定
根據你說的情況去分析
你是沒有辦理好營業執照就開門營業做生意,這其實已經構成了無照經營行為
總公司的營業執照是他們自己的事情,董記的營業執照是董記他們公司的而已
你作為加盟經營者,只是取得了經營他們產品的特許權而已,他們的執照與你無關,你也不能使用他們的營業執照
你要開門做生意,必須辦理自己的營業執照
辦理好營業執照後再去稅務部門辦《稅務登記證》,依法納稅
加盟店辦營業執照分為兩種情況
1、以總公司的名義,在你加盟的地方注冊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擔民事責任的,也就是總公司得扛下你這間分公司的所有責任
2、自己辦一個公司企業或者個體戶的營業執照,而這個總公司出具授權證明書給你,你作為加盟連鎖店。自行負擔民事責任
p.s.一般情況下的這種加盟,都是加盟者自己去辦營業執照的,總公司不會願意成立分公司的,因為這樣子對他們非常不劃算
辦營業執照的流程:
1、先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確定你的店名)
2、然後拿著這個東西,帶上本人的健康證明,去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辦《餐飲服務許可》(或者叫《食品衛生許可證》)
這個證辦好之後再回去工商局辦工商營業執照。
3、辦個體戶營業執照所需要的材料:本人證件相片、身份證和復印件、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文件,如果是租的還得租賃合同及復印件,《餐飲服務許可》(或者叫《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辦好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國稅、地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⑷ 我去年加盟了一家公司,由於經營生意不是很好,進貨量少公司單方取消我們的加盟權,這個需要打什麼電話
可以看一下你們的加盟合同,有沒有進貨量少可以取消加盟權的條款,沒有的話再電話和他們交涉;有這個條款的話,看你們怎麼協調了。
⑸ 我之前在一家招商加盟的公司上班 我們談成單子然後拿到的提成後來我不在這家公司上了 提成還需要退嗎
當然不退,直接不理他,如果他起訴的話,就說那個協議是被逼簽下的,只要你們統一口徑,那個協議無效的幾率還是很大的。
⑹ 請教個問題,加盟店向總公司付款定物料等,總公司需要開發票給加盟店么還是只要收據
預付款可以先不開票,全款的話,一般來說,都是要開的
⑺ 公司先問我今年加盟不加公司給我發來單方面簽字蓋章的加盟協議,我並沒有簽字,公司把我電話號寫上了,
親 你這並非普通的勞務糾紛和消費者權益問題。
協議 合同 這種需要雙方簽字蓋章的怎麼可以不看,須知一旦簽署是具備法律約束的。
對方既然是單方面發來合同,以及構成商業詐騙,不走司法程序是很難處理的。
(這事情不歸工商管)
⑻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8)加盟公司不打單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⑼ 為何有人加盟滅蟑公司,只要做母公司接單,自己不用接單
母公司因為可以賺差價,然後又不用幹活,子公司又不用費力去找活,雙方合作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