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店開了一年,現在不想開了,需要跟公司談解約嗎
是否符合解除條件以及後續的相關問題建議和公司進行協商確定並通過書面確認。
2. 我是一個加盟店店鋪的一名店長,因為個人原因,私自挪用了店鋪的營業額7360元,被店鋪區域督導發現以後
他們有證據說是你拿的了嗎?有證人嗎?如果有,那麼公司制度上在這方面有沒有漏洞?說實話,這種事如果發生了,你肯定有責任,責任也不小,但是你的主管督查不嚴,你的公司制度漏洞都要負責任的,從道理上講,該你還,如果你提出的方式公司不同意,那麼OK,讓公司報警吧,然後把責任一點一點掰扯清楚了,然後,你會發現,事情比你想像的要好一點。但是如果從法律上講,這個事情,其實並不全是你的責任。公司在財務監管上面的漏洞是顯而易見的,否則不可能讓你能拿走這個錢。還有就是你的主管是怎麼來督查你們的?他的責任一點都沒有么?他就能擺脫的那麼干凈?說白了,公司這么干,就是欺負你不懂制度,不懂法!他們就是利用你心理的道德弱勢,然後表現出自己無比的強勢,最後讓你速度把錢還上,他們再能蓋就蓋,能糊弄就糊弄過去了,然後大家就都好了,只不過你會苦一點。不過話說回來,我不是要助長你繼續這么做,只不過要告訴你,你的思想誤區在哪。我個人看來,如果你想做老好人,不妨把問題自己咽下去,找人借吧,還上之後,速度離開公司,換家公司,因為你在這家公司已經沒有發展空間了,誰又會用你這樣的員工?如果你已經跟公司鬧的很不愉快,那麼直接報警,讓警察來解決事情吧。或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尋求解決方法。
公司在讓你當店長的時候,應該對你有全面的評價,認為你合格才這給你這個職位,至於你犯錯了,公司領導的識人不明責任肯定是有的;讓你有機會挪用店鋪現金,那麼公司的財務制度上肯定也是有漏洞的;你的領導管理不善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這個事情鬧到老闆那裡,老闆也是要你的領導給個說法的,他會問你的領導:你直管的人出了這么大的問題,你是干什麼吃的?鬧到最後就是你和你的領導把這筆錢吐出來,如果更嚴重鬧到警察局,那麼公司制度的責任也是必不可少的。明白?就看你怎麼想的
3. 加盟店沒有拿代理直接在開第二家公司會不會發現
有句話叫做: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開一個店子不能藏著掖著,也不能開在深山老林,公司怎麼會不知道不發現呢?勸你還是先和公司聯系好,省得過後麻煩多。
4. 加盟費,沒開業現在不想幹了.怎麼才能讓加盟公司退款
看合同有沒有規定退款條件,是不是符合退款條件;
如果合同沒有,就需要協商了,部分退款或者怎麼;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嘗試轉讓,當然也需要和加盟公司同意
5. 我是加盟商,每三天的營業額都是匯總到公司,然後才由公司匯到各自卡上,現在公司截留了營業額怎麼辦
你確定你開的加盟店,而不是分公司。加盟店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主體。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加盟商支付加盟費,而公司負責技術經營指導,還可以負責供貨。而分公司屬於總公司的內部分支機構,各方面都受總公司支配。你看一下你的營業執照名稱,是不是屬於分公司內型,如果不是,那你就要和公司談判,修改協議了。
6. 我的店以前是加盟店,現在退出了,還是掛的之前的招牌,還能繼續營業嗎
肯定不能了,你都退出了。想干在加盟不就行了。現在乾的話出了事人家肯定會告你的。
7. 加盟店老闆以什麼理由讓公司減少貨品
加盟店老闆可以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在結合上具體的數據資料基本上可以讓公司減少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