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理某個產品有必要注冊自己的商標嗎
有必要的
這種代理行為屬於替他人推銷的一種服務,是可以注冊商標的
② 本人想做連鎖加盟,需要注冊什麼,因不太懂,商標是必須注冊么什麼流程!謝謝解答
你好,需要辦理自己公司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商標注冊,
③ 我代理個產品,一定要注冊公司才能運作么
如果你只是代理的產品,當然不用注冊公司,個人也可以代理產品。如果你是自己生產的產品,就需要注冊公司或工廠,產品在市場上銷售需要有合法的生產手續,個人是不能直接生產銷售的。你所說的這種營銷模式就是一種總代理經銷制度,你做某地區的總代理,你把產品鋪到當地市場各經銷商處,你投入廣告進行宣傳,這種模式是很普遍的。不一定要注冊公司,當然你注冊公司會增加你的實力,在鋪貨時可以增強客戶對你的信任度。
④ 我想代理一款產品,但是不想使用產品的原商標,請問,我是不是需不需要自己注冊公司,然後再注冊商標
如果人家同意你貼自己商標這就沒問題,要自己注冊公司和商標,實際上是貼牌生產銷售俗稱OEM。剛申請的商標打TM標識,申請下來證書打R
⑤ 請問 我要做一個產品的代理是要注冊有限公司還是個人獨資啊
個人獨資的好處是不需要太多的注冊資金,也就是所謂的一元公司,壞處就是生意失敗的話負債是算到個人的,也就是你自己的負債。多人合資的壞處是需要更多的資金,好處是生意失敗的話可以申請破產,公司負債不需要個人負擔。
⑥ 做代理商需要注冊公司嗎
如果只是代理的產品,是不用注冊公司,個人也可以代理產品。如果你是自己生產的產品,就需要注冊公司或工廠,產品在市場上銷售需要有合法的生產手續,個人是不能直接生產銷售的。你所說的這種營銷模式就是一種總代理經銷制度,你做某地區的總代理,你把產品鋪到當地市場各經銷商處,你投入廣告進行宣傳,這種模式是很普遍的。不一定要注冊公司,當然你注冊公司會增加你的實力,在鋪貨時可以增強客戶對你的信任度。
⑦ 我代理別人公司的產品賣我需要注冊個體營業執照嗎
不需要辦理執照,到原注冊的工商局加經營項目即可,需要的資料如下:
1
申請書,到工商局填就可以
2
委託書,也是到工商局填。
3
股東會議決議
4
章程修正案
5
執照的正副本
6
以上准備完畢就交給工商局窗口辦理,等工商局通知去取執照即可。
⑧ 快消品代理是不是需要去注冊一個公司
最好去注冊公司,避免法律風險。
根據公司法規定: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3萬元,需要2個或2個以上股東;允許1個股東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又稱「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稱中不會有「一人」字樣,執照上會註明「自然人獨資」),最低注冊資金10萬元。
公司注冊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填寫已准備好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租房合同:
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廠房或者辦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許在居民樓里辦公。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
3、編寫「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網站下載「公司章程」的樣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後由所有股東簽名。
4、網上預約登記:
在北京市工商局網站上進行企業網上登記,在這里登記的是公司注冊的全部信息,包括:公司名稱、注冊資本、法人、股東及股東的出資比例、任職分配、注冊地址等信息。
5、銀行入資:
到工商局附近的銀行進行開設企業臨時賬戶(用於注資),把注冊資本按照一定的出資比例分別從不同的股東名下打到企業的臨時賬戶(目前有好多銀行不能參與工商入資,所以工商局就近的基本都可以或者開戶之前詢問是否可以作為注資賬戶)。
辦理「銀行詢證函」:
聯系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證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開立公司驗資戶:
所有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你要告訴銀行是開驗資戶。開立好公司帳戶後,各個股東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銀行會發給每個股東繳款單、並在詢征函上蓋銀行的章。
辦理驗資報告:
拿著銀行出具的股東繳款單、銀行蓋章後的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一般費用500元左右(50萬以下注冊資金)。
辦理公司營業執照: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營業執照執照。
公安局刻章備案: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辦這個證需要半個月,技術監督局會首先發一個預先受理代碼證明文件,憑這個文件就可以辦理後面的稅務登記證、銀行基本戶開戶手續了。
去銀行開基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最好是在原來辦理驗資時的那個銀行的同一網點去辦理,否則,會多收100元的驗資帳戶費用。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帶齊的東西全部帶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財章、法人章。
辦理稅務登記:
領取執照後,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一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國稅和地稅。
申請領購發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最後就開始營業了
公司注冊費用
1、組織機構代碼證:30元
2、印花稅:按注冊資金比例收取(資金方面:注冊資本*萬分之五,地址方面:租房合同總額*千分之一,工本20元);北京地區除海淀區外,其他各區的印花稅都是企業後期到稅務所繳納;
3、驗資費:驗資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開具,而國家相關的政策中表示,驗資報告的收費標準是按照注冊資本的千分之二進行收取,不過我公司由於從業時間較久,能為企業提供大幅度的降低驗資報告的收取費用;
⑨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9)加盟代理的產品要不要注冊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