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葯店要申請連鎖,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的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5、需要有葯師證,憑葯師證到當地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後面辦也可),然後再到當地衛生監督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最後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這樣就可以營業了。
(1)葯店連鎖加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新開的葯店要施行GSP認證,GSP就是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運作。還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城區葯店應配備不少於2名葯師(中葯師)以上的技術人員,其中1名應為執業葯師、從業葯師或主管葯師;鄉鎮葯店應配備葯師(中葯師)以上技術人員;
設在行政村的葯品零售企業應配備葯士(中葯士)以上的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省轄市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培訓,並取得上崗證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員。
2. 葯店為全國連鎖,已取得營業執照,如何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全國連鎖葯店應該屬於葯品零售經營,根據《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需要以下的程序:
第九條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對申辦人提出的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辦人向有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辦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發給申辦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事項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註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
(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辦人。不同意籌建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辦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五)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在收到驗收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准組織驗收,作出是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辦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辦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機構)對申辦人的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繫到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受理部門應當聽取申辦人、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申辯。依法應當聽證的,按照法律規定舉行聽證。
第十一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機構)應當將已經頒發的《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有關信息予以公開,公眾有權進行查閱。
對公開信息後發現企業在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過程中,有提供虛假文件、數據或其他欺騙行為的,應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二條《葯品經營許可證》是企業從事葯品經營活動的法定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和出借。
3. 開葯店需要什麼證書
開辦葯店,首先要取得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營業執照》,其次是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對開辦葯店的人員、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比如房屋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企業法人(負責人)的學歷證明等資料。開辦葯品零售連鎖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的情形;
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執業葯師,且有一定葯品經營質量管理經驗;
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葯品委託葯品批發企業配送除外);
具有與各門店聯網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條件;
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3)葯店連鎖加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一、葯品監督管理是指葯品監督管理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葯品的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進行管理的過程。
二、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1年2月28日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首次明確了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
三、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負責對葯品(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生物製品、診斷葯品、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葯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負責保健食品的審批。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食品 、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食品 、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全國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起草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和葯品行政保護制度。
(六)起草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和監督管理;起草有關國 家標准,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准、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七)注冊葯品,擬訂、修訂和頒布國家葯品標准;擬訂保健品市場准入標准,負責保健食品的審批工作; 制定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負責葯品再評價、淘汰葯品的審核和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的工作 。
(八)擬訂和修訂葯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九)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定期發布國家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報; 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葯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管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及特種葯械。
(十一)擬訂和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十二)指導全國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工作。
(十三)開展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葯品監督管理
4. 加盟連鎖葯店需要什麼證件
如果自己辦不了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話還是找家公司加盟下,老百姓大葯房是好,可是不是那麼容易加的,要有一定實力的。一定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水平和葯店情況進行考慮,一般加盟規模較小,數量較多的連鎖店是最佳選擇,建議像怡康連鎖就是比較適合大多數人開設的。
好了基本上就是這些了
轉個開葯店的給你參考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行政審批事項須知
一、審批內容
批准新開辦 或移地生建葯品零售企業,發放《葯品經營許可證》。
二、申請開辦條件
1、凡符合有關工商管理和葯品管理法律法規夫定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零售葯店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申請在大連市轄區內新開辦或移地得建葯品零售企業。
2、凡屬個人獨資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申請開辦葯品零售企業的,其企業負責人應當專職在新辦的葯品零售企業工作;在法律上無不良品行記錄;並且要通過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統一考試。葯品零售企業的負責人應當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者高中以上學歷(鄉鎮村區域內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從事醫、葯方面的工作經歷。
3、葯房必須配備葯學技術人員;屬大連市內四區、先導區及市縣城區區域內經營處方葯、甲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執業葯師(從業葯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經營乙類非處方葯的,應當配備經過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考核合格的業務人員。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不得兼任。
4、堅持合理布局,方便購葯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營業場所使用面積標准:大連市內四區、先導區及區市縣城區區域內不得少於80平方米;鄉鎮村區域內不得少於平方米。倉庫使用面積標准:要與經營規模相適應,不得少於20平方米。
...
農村鄉、鎮政府所在地,不足1萬人口的可設1至2家,每增加1萬人口可增設1家,如系通過GSP認證的葯品零售連鎖企業新開辦門店,可再增加1;其他可設1家葯品零售企業。
通過GSP認證的葯品零售連鎖企業新開辦門店,應與其他已經通過GSP認證的葯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門店距離150米以上。
大型超市(指營業場所使用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和農村大型集貿市場內可以設置1至2家葯品零售企業。
三、遞交申請應同時提交的材料和證件(材料1)
1、開辦或移地重建申請;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申辦者身份證、下崗證、失業證、退休證、學歷證明;在法律上無不良品行記錄的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開具)。
4、葯房位置圖(150米以內)和內部布局圖(標明經營面積和倉庫面積)。
5、執業葯師(從業葯師)及其他葯學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用人協議和相關公證材料。
6.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四、申請驗收條件
(一)有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
(二)處方葯品與非處方葯品應當分區(櫃)管理和擺放,並懸掛明顯的標志牌和警示(忠告)語。
(三)有完整的葯品購入質量驗收記錄。
(四)有符合葯品特性要求的常溫、陰涼和冷藏保管設備。
(五)葯學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懸掛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
(六)符合GSP規定的其他要求。
業葯師)或其他葯學技術人員為本企業在職職工並在崗;
五、申請驗收應同時提交的材料和證件(材料2)
1、健康檢查檔案及健康合格證;
2、葯品從業人員專業工崗位培訓合格證;
3、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文本;
4、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5、市葯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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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葯店開連鎖需要那些手續
葯店開連鎖店需要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等材料到工商部門辦理注冊。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提供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
(二)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包括下列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字型大小的內容;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的內容;提供經營技術的內容;門店裝潢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5)葯店連鎖加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 想加盟葯店需要什麼手續條件
核心提示:必須要具備相關的行業知識,最好是葯師、醫師、醫葯界從業人員。如果有自己的醫葯連鎖公司、醫葯零售葯店更好。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一)什麼是加盟?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它是一種經濟而簡便的經商之道,經由一種商品或服務以及行銷方法,以最小的風險和最大的機會獲得成功。加盟特許經營的經營形式種類有很多,依出資比例與經營方式大概可以分為自願加盟、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 (二)葯店加盟一般需要以下這些條件: 1、必須要具備相關的行業知識,最好是葯師、醫師、醫葯界從業人員。 2、如果有自己的醫葯連鎖公司、醫葯零售葯店更好。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最好是為社區提供服務,或是臨街旺鋪更好。 4、一定的資金實力,有能力支付加盟金、保證金、權利金、店面投資、營運流動資金。 5、具備長期經營葯店品牌的打算。
7. 加盟個葯店需要什麼手續
詳細手續如下:
(一)籌建審批程序
1、申請者到蘇州市或各市(縣)葯品監督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設置葯品零售企業的報告;
(2)申請者的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
(3)擬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人、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6)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7)擬設置葯品零售企業位置示意圖,房屋租賃意向協議。
2、市(縣)葯品監督管理局對申辦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查登記,退還證明材料原件,留存復印件。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決定
(1)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錯誤。
(2)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5日內發給申辦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起即為受理。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補正材料的,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註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
3、市或各市(縣)葯品監督管理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辦人,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查表》。
(二)驗收程序
1、申請者完成籌建後,向蘇州市或各市(縣)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現場驗收申請,現場驗收申請應包括下列材料:
(1)現場驗收申請;
(2)《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查表》;
(3)擬設置葯品零售企業准確地址及示意圖,店內葯品與非葯品、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內服葯與外用葯、劑型或用途分類區點陣圖;
(4)倉庫平面布置圖;
(5)房屋產權證和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6)葯學專業技術人員的經有關部門鑒證的勞動用工合同以及葯監部門指定體檢單位的體檢表;
(7)葯品儲存設施、設備目錄;
(8)質量管理制度,各類台帳、表格、單據;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經審核後留存復印件。
2、蘇州市或各市(縣)葯品監督管理局在收到現場驗收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驗收,經現場驗收合格的,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現場驗收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辦人並說明理由
8. 注冊葯房連鎖有限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國家政策:必須具備四大條件,從2001年12月1日起,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開始施行,根據規定,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投資開葯店。投資者在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的原則下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的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領取《葯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開辦葯品經營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第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第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第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據了解,這些規定具體到本市,一是店面面積需達到100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過GSP(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定)認證。
(8)葯店連鎖加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修訂)規定如下:
第二章葯品生產企業管理
第七條開辦葯品生產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生產許可證》,憑《葯品生產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無《葯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生產葯品
《葯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生產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生產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葯品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防止重復建設。
第八條開辦葯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相應的技術工人;
(二)具有與其葯品生產相適應的廠房、設施和衛生環境;
(三)具有能對所生產葯品進行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具有保證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葯品生產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生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對葯品生產企業是否符合《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進行認證;對認證合格的,發給認證證書。
《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具體實施辦法、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條除中葯飲片的炮製外,葯品必須按照國家葯品標准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生產記錄必須完整准確。葯品生產企業改變影響葯品質量的生產工藝的,必須報原批准部門審核批准。
中葯飲片必須按照國家葯品標准炮製;國家葯品標准沒有規定的,必須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製規范炮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製規范應當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生產葯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必須符合葯用要求
第十二條葯品生產企業必須對其生產的葯品進行質量檢驗;不符合國家葯品標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中葯飲片炮製規范炮製的,不得出廠。
第十三條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葯品生產企業可以接受委託生產葯品。
參考資料:全國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9. 開連鎖葯店需要那些手續
葯店申請連鎖店需要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等材料到工商部門辦理注冊。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提供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
2、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3、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包括下列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字型大小的內容;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的內容;提供經營技術的內容;門店裝潢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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