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品牌必須要注意的幾點問題
再過一個多月2019年就要結束了,很多想創業的老闆都想在新的2020年大展身手開個品牌女裝加盟店,但是現在女裝加盟市場蘊藏巨大商機,同時也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想要成功創業加盟品牌女裝店,首先我們在加盟開店前就要做好准備,這些准備包括資金和心理等方面,下面女裝網小編帶您一起來看看吧。
二、開女裝加盟店資金的應用以及預算
具體開服裝加盟店需要多少錢?很多朋友在問,我想開個什麼店,要多少資金啊?資金的應用是根據不同的店面,不同的貨源,和不一樣的裝修來預算的。很多時候,是沒辦法一口回答你的。我把需要資金的方面列出來,你自己去計算下!
a.盤店資金店面的轉讓費用,以及初期的房租費用(可能是6個月也可能是1個月,具體你自己洽談)。也許有時候還會帶上前任店主余留的貨款。
b.裝修資金其實裝修的話,只要不太高檔,我這里可以簡單幫你預算下,當然,本人在北方,所以只能針對北方來說,在河南來說吧大概30平方以下的房子簡單的裝修在3000-5000之間.當然,如果越高檔,材料越豪華,那費用自然更奢侈。40到100平方的房子簡單裝修大概需要1w左右,其他同上。
c.陳列道具(貨架,衣架,模特等)道具里,貨架是大頭,當然,簡單的小店來說,道具是用不了多少錢的。其次是模特,也是不小的一個開支,價格低的在200(能看的過去的)到幾千不等,其次是衣架啊,賬本啊,掃把啊拖把啊等等等細節東西,都是需要錢的
d.開服裝加盟店最後是貨品資金這個問題也見的比較多,特別是首批貨品。價格不同的貨品自然資金的應用也是不同的,但是如果是簡單裝修,而且不太復雜陳列的店來說.200件貨品左右是能支撐個開場的,我這個所謂的開場就是掛個樣,賣了立刻就去補,其實這個方法,是相當麻煩的,我想部分老手都明白這個道理吧?根絕這個數量,你可以算下貨品平均價,自己計算下所需要的貨品資金。
2020年開一家品牌女裝加盟店需要做好哪些准備?看了以上內容大家是否有所了解了呢?祝願大家在2020年裡能夠心想事成,生意興隆!
Ⅱ 做一個加盟店,需要注意些什麼
你好,朝天門火鍋為你解答(以下回答,手打原創)
要開一家,並且要開好一家火鍋店,確實有不少注意事項和問題,如果稍有不慎,可能就會給開店之後的正式經營,以及長期經營帶來許多的麻煩。
建議可仔細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一、自身定位(是做精品店,還是市井店)
二、品牌選擇(大品牌老字型大小合作費用相對較高,新興小品牌甚至不需要費用)
三、經營管理(自己是否有經營知識技巧,如果沒有,是否能從品牌方那裡學習到成熟經驗)
四、底料口味(品牌方味道是否足夠好,是否能針對自己當地進行微調,如果是采購底料,那麼渠道是否穩定,口味是否好吃)
五、門店選址(人流量大未必是好門面,以及周邊火鍋競爭度)
要理解加盟的意義在哪裡?主要有兩個點,一個是自己對火鍋品牌口味的認可(是否好吃),一個是火鍋品牌方是否有足夠硬核的實力(扶持能力,運營經驗,經營體系是否完善)。
以上,原創回答,同行請勿復制粘貼(否則舉報),如滿意,望採納。
Ⅲ 如果加盟一個服裝品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商標授權
加盟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二、加盟費用
一般而言,總部對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包括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加盟金,系指部在開店前,幫助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以及經營Know-How教育訓練所付給總部的費用;所謂權利金,系指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商譽所付給總部的費用,通常采年繳、季繳或月繳的方式為之;保證金系指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或為貨款擔保而所收的費用。加盟金在簽約後就無法退回,所以加盟者在簽約前便要仔細貨比三家。權利金最好采月繳方式,最好不要一次開出好幾張支票,以免屆時要終止加盟也要不回權利金。保證金額當然是越少對加盟者越有保障。
三、總部供貨價格問題
一般加盟總部都會要求加盟店一定要跟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而這點往往正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地方。因為,加盟店往往會抱怨總部供貨價格偏高,但總部為求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又不得不要求加盟店一定要向總部采購。所以加盟者可要求加盟總部在簽約時一並提供總部供貨價格表,若其供貨價格偏離市場行情得要求加註該類產品得自行進貨。
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保障同一體系加盟店不會互相爭奪客源,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這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所以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究竟有多廣,加盟者一定得搞清楚。相對的保護范圍越廣,對於加盟者當然越有利。
五、競業禁止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加盟總部為保護事業體的經營技術及相關關鍵技術不因加盟而外流出去,而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合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和原加盟店相同行業之工作。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能財產權,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長才算合理?如果時間太長,加盟者簽約時不得不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一般多為一到三年,當然競業禁止條款的時限越短,對於加盟者是越有利的。
六、概括條款
加盟合約內容長短不一,但有許多的加盟合約中都會有「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上,成為合約的附件,否則,管理規章是由總部訂定,只要合約當中沒有規定的,總部全部可以放在管理規章中,如此很可能造成加盟者許多的困擾。
七、違約金
加盟合約模板一般多由總部所擬定,當然對總部較為有利,所以在違反合約的罰責上,一般都只會列出對加盟者的部份,對總部違反合約的部份,往往隻字未提。因此,加盟者應可提出相對要求,對總部違反合約時亦應訂定罰責,特別是規定總部應對加盟店提供那些服務及後勤支持等應明列,並以罰則要求總部應確實做到。
八、加盟糾紛之處理
一般加盟合約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就實際的案例來說,若加盟者與加盟總部發生糾紛,再向總部相關單位申訴無效,加盟者也可以找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各縣市消保官申訴。
九、加盟終止之處理
當加盟者想要終止加盟關系時應如何處理?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保證金要能順利的取回,雖說每一個加盟者都想藉由加盟開啟事業大門,但並不是每一個加盟案例都成功。因此,對於如何圓滿終止加盟關系也是不可以忽視,加盟者應該注意合約中對於加盟關系對於加盟關系終止之相關規定。一般來說當加盟者要求終止加盟關系時,總部會檢視加盟店是否有違反合約或積欠貨款,同時,總部通常會要求加盟店自行將招牌拆下來,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會退還保證金。
十、合約的解釋與法院公證
在加盟關系中,加盟者往往是弱勢,所以加盟者若是不了解加盟契約的內容,應要求總部提供影本,再將此合約交由懂法律的人解讀,千萬不要只聽加盟總部人員一面之詞。若確認合約內容無誤後,加盟者應要求該契約到法院公證,此舉對於加盟者會更有保障。
Ⅳ 關於招商加盟會遇到的問題
以餐飲行業為例,
注意一:興趣
先,創業前一定要確定,這個事業自己是否感興趣,如果不感興趣,好慎重考慮一下, 因為興趣是創業者克服困難的好動力,也是成功的必備要素。餐飲加盟招商有哪些問題要注意?餐飲業是一個起早貪黑的事業, 如果自己還沒做好這個吃苦耐勞的准備,好也先考慮一下。 自古餐飲業被俗做「勤行」,因此懶人是做不了的。
注意二:行業經驗
其次,開店前要積極積累行業經驗。所謂隔行如隔山,同行不同利,就是由於熟悉與否造成的。行業經驗對於一個餐飲加盟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門必修課。些行業經驗很難從一本或幾本書中得來,許多東西只能親身體驗才能獲得。因此,餐飲加盟者應處處留心,多多積累。加盟者積累的渠道,包括多看-些餐飲類的行業雜志、及行業新聞,多認識一些餐飲界的同行人士,多與他們交流一-些餐飲的市場狀況,以培養自己的時尚理念和敏銳的時尚感覺,以從中尋找到市場的需求點及開店點。
注意三:分辨
第三,目前,餐飲加盟連鎖店的種類較多,加盟者在面對眾多連鎖經營品牌的時候,如何分辨優劣就顯得非常重要。要找到同行業中品牌的差異性在哪裡,在市場.上有沒有競爭力。其次,現在是「服務為王」的時代,企業在服務方面有沒有到的地方。再次,要注意考察工作人員是否和誠懇,這會影響到以後合作的氣氛。加盟後,不要貪便宜,要盡量在同類產品中選擇性價比較高的餐飲店做加盟,這樣對長久經營有利。
注意四:考察
除了以上這些考慮因素之外,加盟者還應對加盟商承諾的各種條件要深入地進行了解和考察。比如加盟商是否正規、合法,其營業執照和經營范圍是否確認,加盟商的信譽度,和你接觸的員工素質如何,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這些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加盟商的實力。
注意五:選址
在選址上一定要看準確。很多餐飲加盟者在加盟後,經營狀態不好,很多原因是因為選址的問題。由於選址不當,顧客看不到,自然沒有光臨。找對品牌很重要,找到適合該品牌的地址開店,也必不可少。一般來說,在選址時,先要注意目標消費群的特徵,包括做誰的生意?周圍的固定居民有哪些?流動顧客群又有哪些?其次,要從消費群體的收入水平判斷顧客的消費水平,並預測未來半年的消費走勢。後要考慮租金因素,應該綜合考慮銷售預測、毛利差、費用水平等,決定選點取捨。
中國加盟網於2004年正式上線,歷時15年沉澱,已成為覆蓋18個垂直招商門戶行業、服務11000多家品牌企業的國內加盟投資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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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們將秉承「讓天下人輕松創業」的企業使命,通過「廣告服務、線索服務、心智營銷、徵信服務、展會服務」等五大專業服務,為品牌和用戶賦能,助品牌方輕松招商。
Ⅳ 開加盟店要注意什麼
1、投入資金要合理
由於開店匆忙,很多投資者事先沒有準備好充足的資金,為了將高昂的加盟費、保證金等費用湊齊,很多投資者便開始向四處親友或高利貸借,即使開店成功了,也可能會為了籌錢還債而無心管理店鋪,時間久了,生意再好的店鋪也會因為債台高築而垮掉。
2、實地考察
要想加盟,必須要考核其直營店,不要由其公司人員陪伴,而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形下暗訪,建議創業者先在該店面周圍察看一段時光,察看其店面形象、客流量等情形,再在客流較多的時候偽裝購物,觀察其貨品價位、質量、設計等方面的情形。
3、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
4、管理規章的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
5、控制好經營成本
投資成本的控制對店鋪的盈利是極為重要的,因此投資者應該盡量將投資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但也不要盲目地節省。
6、學會管理員工
雖然說加盟一個品牌後,總部會為加盟商及店鋪員工提供全面、系統的培訓,也會給加盟商提供諸多開店支持,但是真正遇到問題了,還是需要投資者自己去找解決問題的方案的,畢竟遠水解不了近火嘛,因此投資者與充分了解自己的員工,並與員工經常交流,傾聽他們內心的真實想法才行。
Ⅵ 我要加盟個品牌服裝店所有注意的問題請解答
開加盟店盲目運作無疑是不可取的,成功的加盟一家連鎖店必須事先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項以及加盟簽約過程中的十大要點。
加盟連鎖經營的注意事項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