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茶葉加盟店如何賺取利潤
茶葉加盟店做為一個服務業,顧客的滿意率就是我們最高的服務宗旨,這又是為何服務業一直以「顧客是上帝」為第一服務宗旨,所以,茶葉加盟店在開張前期,就應當讓營業員了解明白到這一點,把這個服務宗旨保證到完美。要是營業員都懷著得過且過,我不會服務你,待會會有人來店品茗你的這種態度,那麼,就始終沒法超過讓顧客滿意的水平,這又是經營過程中最為禁忌的。茶葉加盟店的經營人搞好好榜樣是核心,制訂各種各樣工作制度,比如,科學合理的營業員編制及其營業員崗位責任制等等這些是十分有必要的,這便於約束營業員的行為,也可以調轉營業員的主動性。而從茶葉加盟店的真正實際意義上而言,茶葉品質和管理規范是核心。
茶葉加盟店除開日常生活要做好經營和營銷推廣以外,有時適時地促銷是很用得著的。促銷活動是做為市場競爭的主要手段而深受關注,據統計,利用促銷獲得的收益會比平常商品獲得的盈利要多,所以,適時地搞好促銷活動,能讓你的茶葉加盟店收益變得更多,進而獲得更多的利潤。
總的來說,茶葉加盟店的經營人要想獲得好的總銷售額,獲得更多利潤,開店方法和技巧是十分至關重要的。一個成熟的茶葉銷售市場,成熟的消費人群和消費心理狀態,只有成熟的運作才可以更好的經營,才能更好的把整個茶葉加盟店的管理體系健全得更好。
㈡ 想做茶葉連鎖加盟店,但是怎麼加盟,怎麼進貨,加盟的時候要注意些什麼啊
茶葉加盟連鎖單店加盟簽約陷阱(一)
當下正是連鎖加盟的商業發展高峰時期,隨著人們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茶葉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由於茶葉市場的不規范和沒有行業標准,茶葉行業連鎖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多半是因於加盟合約存在很多欺詐條款,茶葉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我想要說的第一點是:加盟者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我想要說的第二點是: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我想要說的第三點是:茶葉加盟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茶葉加盟合約中,茶葉加盟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茶葉加盟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茶葉加盟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茶葉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茶葉加盟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茶葉加盟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我想要說的第四點是:茶葉加盟店商圈保障問題。通常茶葉加盟總部為確保茶葉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茶葉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茶葉加盟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茶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茶葉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茶葉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茶葉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茶葉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茶葉加盟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茶葉加盟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茶葉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茶葉開店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茶葉加盟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茶葉品牌。
我想要說的第五點是:茶葉加盟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茶葉加盟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茶葉開店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茶葉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茶葉加盟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茶葉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茶葉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茶葉加盟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茶葉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我想要說的第六點是: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茶葉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茶葉加盟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茶葉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茶葉加盟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茶葉加盟總部制定的,茶葉加盟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茶葉加盟者就只好任由茶葉加盟總部擺布了。
我想要說的第七點是:關於違約罰則。由於茶葉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茶葉加盟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茶葉加盟者的部份,而對茶葉加盟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茶葉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茶葉加盟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茶葉加盟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茶葉加盟總部確實達成。
我想要說的第八點是: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茶葉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茶葉加盟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茶葉加盟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茶葉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茶葉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茶葉加盟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茶葉加盟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茶葉加盟總部,而不利於茶葉加盟者。礙於合約,茶葉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茶葉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我想要說的第九點是: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茶葉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茶葉加盟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茶葉加盟總部可能會要求茶葉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茶葉加盟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茶葉加盟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茶葉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茶葉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茶葉加盟者所有,茶葉加盟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茶葉加盟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我想要說的第十點是: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茶葉加盟連鎖體系與茶葉加盟者簽約之後,茶葉加盟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茶葉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茶葉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茶葉加盟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㈢ 茶葉加盟店的茶葉要如何經營
會飲茶的人都想要喝好茶,因此說茶葉店內,務必有好的茶葉,才能夠留得住顧客,想要經營一間茶葉專賣店,找尋一個好的茶葉進貨渠道很關鍵,假如茶葉品質不夠好,根本沒辦法留得住人,因此對於正打算開茶葉店或是才開始開業的人而言,找尋一個可信的,靠譜的,品質有保證的茶葉進貨渠道很關鍵。
茶葉加盟店進貨渠道要有保障。一間茶葉店經營成功必須有穩定且高品質的進貨渠道做基礎。並且由於茶葉市場中,茶葉的品質良莠不齊,價位也差距也很大,想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去,就需要茶葉的性價比高人一籌。對於自營店而言,這還需要經營人自個去認識茶葉品質,自個去挑選貨源,相對而言對茶葉的品茗技術含量就相較於偏高。而對於茶葉加盟店而言,茶葉都是直接向總部拿貨,關於茶葉的品質、包裝這些都早已有保持一致的規范,所以並不需要太過擔心。
茶葉加盟店的拿貨要適度。由於茶葉擁有較強的銷售季,其在每年春秋茶上市及大中型國家法定假日時為銷售旺季,依據茶葉銷售的淡旺季來科學拿貨可以正確管控存貨,從而使資金鏈通暢,為茶葉加盟店的順當經營奠定基礎。除此之外,每一茶葉店都要有著自個多樣化的經營方式,加盟商應當多方面了解茶葉店的茶葉經營狀況,正確區分庫存積壓與最熱茶葉,從而科學安排拿貨。
茶葉加盟店對於茶葉要推廣。對於茶葉店而言平時的推廣是必不可少,而絕大部分時候加盟商能夠利用對主打茶品的推廣來達到提高茶葉關注度,提升茶葉銷售,推動店鋪熱度的目的。除開促銷活動一類的推廣外,加盟商還要多開拓銷售渠道,如與酒樓、大宗集團合作,團購等等,這需要加盟商有長期的耐心並尋找推廣方式。
㈣ 現在網上的茶葉連鎖加盟 茶葉連鎖招商等等單店加盟能做的好嗎我想做這個生意要注意些什麼啊
茶葉加盟連鎖單店加盟簽約陷阱(一)
當下正是連鎖加盟的商業發展高峰時期,隨著人們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茶葉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由於茶葉市場的不規范和沒有行業標准,茶葉行業連鎖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多半是因於加盟合約存在很多欺詐條款,茶葉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我想要說的第一點是:加盟者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我想要說的第二點是: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我想要說的第三點是:茶葉加盟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茶葉加盟合約中,茶葉加盟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茶葉加盟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茶葉加盟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茶葉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茶葉加盟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茶葉加盟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我想要說的第四點是:茶葉加盟店商圈保障問題。通常茶葉加盟總部為確保茶葉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茶葉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茶葉加盟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茶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茶葉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茶葉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茶葉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茶葉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茶葉加盟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茶葉加盟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茶葉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茶葉開店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茶葉加盟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茶葉品牌。
我想要說的第五點是:茶葉加盟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茶葉加盟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茶葉開店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茶葉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茶葉加盟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茶葉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茶葉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茶葉加盟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茶葉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我想要說的第六點是: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茶葉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茶葉加盟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茶葉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茶葉加盟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茶葉加盟總部制定的,茶葉加盟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茶葉加盟者就只好任由茶葉加盟總部擺布了。
我想要說的第七點是:關於違約罰則。由於茶葉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茶葉加盟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茶葉加盟者的部份,而對茶葉加盟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茶葉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茶葉加盟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茶葉加盟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茶葉加盟總部確實達成。
我想要說的第八點是: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茶葉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茶葉加盟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茶葉加盟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茶葉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茶葉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茶葉加盟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茶葉加盟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茶葉加盟總部,而不利於茶葉加盟者。礙於合約,茶葉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茶葉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我想要說的第九點是: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茶葉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茶葉加盟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茶葉加盟總部可能會要求茶葉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茶葉加盟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茶葉加盟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茶葉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茶葉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茶葉加盟者所有,茶葉加盟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茶葉加盟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我想要說的第十點是: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茶葉加盟連鎖體系與茶葉加盟者簽約之後,茶葉加盟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茶葉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茶葉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茶葉加盟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㈤ 茶葉加盟店怎樣做好市場營銷
1、把茶葉加盟店裝潢成形象店
站在銷售市場的角度上來講,如今的顧客在購物時都是會產生比照的心理。他們喜愛先有個實例,以此來為標准去試驗自己的選購慾望。所以對茶葉加盟店來講,在遵照加盟總部整體裝修風格一致的狀況下,多元化的店面裝飾顯得至關重要,例如在空餘的地方弄座假山、設個小噴泉等等,突顯出茶葉加盟店的創意,另外也可以給顧客一個參考的範本。許多時候,這個範本通常便是最大的營銷力,茶葉加盟店不妨一試呢?
2、在宣傳中強調品牌文化
營銷學上有句話,營銷的絕招便是品牌滲透。所以,茶葉加盟店在宣傳中應當產生一個品牌文化的基調,只能在一點一點加強這個基調的前提下,茶葉加盟店才有可能得到銷售市場的品牌滲透。如此一來,在顧客的腦海中才可以不斷加重品牌印象,提高品牌形象,最終使顧客產生一種「一提及茶葉,就馬上想到到你的茶葉品牌」的連鎖效應。
3、在營銷活動中出新招
在現階段的茶葉市場上,加盟店營銷手段效仿的多,開拓創新的過少。而沒有特色的營銷通常是觸動不了顧客的心的。像中國茶產業十強連鎖企業華祥苑茗茶就常常推新一些特色活動,例如此前與電視劇《歡天喜地Ⅱ》劇組合作,與其工作人員及劇里演員一起做「掃街」宣傳活動就非常的成功。所以,只能常常在營銷活動中出新招,讓顧客體會到創意和新奇,只能做出特色才可以備受顧客的青睞,進而使營銷活動取得更大的成功。
㈥ 茶葉加盟店如何創造更大利潤空間
新手加盟連鎖品牌也不要過於盲目,要慎重考慮茶葉品牌,事前做好品牌調查可以增加利潤。建議新手加盟前要重點了解以下幾點:
注意事項:
1、開業培訓:特許人一般都提供開業培訓。但在其規定的地方進行。培訓費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則需單獨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許人自己承擔的。
2、開業籌備:從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到新店開業,有時需要幾個月,有時則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通常特許經營人不僅僅是提供培訓,還應該派專人支持受許人籌備開業。支持人員的相關費用通常規定有特許人承擔。
3、開業儀式:比較隆重的開業儀式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方式,特許人都比較重視,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過分鋪張,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4、經營過程培訓:經營中的培訓是特許人對受許人的一項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訓的名目過於繁多,這反而會影響經營。這種培訓的費用通常規定受許人自行承擔。
5、專訪加盟店:一般將定期訪問加盟店的人員稱為督導員,職責是監督和指導受許人的工作。
㈦ 告訴你茶葉連鎖加盟為何這么受歡迎
有位作家說過,政治家下台了還有一群追隨的人,商人經理下台了(失敗),是不會有多少人追隨的。勝者為王敗者寇啊,商場如戰場嘛。但對於加盟商來講,茶葉連鎖加盟之所以能夠這般誘人,這般吸引眼球,最主要的原因是,與單一的獨自經營、獨自創業相比,它的經營具有很多無可比擬的生意優勢。
1、茶葉加盟連鎖讓創業更有安全感
自己獨創生意,如果出現競爭者,唯有孤軍作戰來應對,可是加盟店卻有加盟總部作為其堅強的後盾和支援。個人對經營環境通常不能全方位把握,當遭遇一些始料未及的變化時通常會身心疲憊,而加盟則會規避這樣的問題。
2、茶葉加盟連鎖專業的培訓
加盟者將經常得到來自專業連鎖總部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自己的經營和管理能力。加盟商即使沒有同類業務的經驗,也能通過這套程序,經過短期培訓,直接擁有和經營該類業務。經驗對於投資者來講是極其寶貴的,沒有經驗通常就意味著無法投資。而加盟總部正是扮演了一個師傅的角色,通過其系統的培訓,將投資者慢慢帶進門。
3、加盟連鎖總部能更好的從業設計產品和研發
好的加盟連鎖總部,為了提升整個連鎖企業的信譽,會不斷開發獨創性、高附加值的商品,以產品差異化來領跑競爭者。加盟店則是最大的受惠者。
總體來說,對於自己創業,又煩擾資金或經驗欠缺的人來講,加盟茶葉連鎖是不二選擇。
㈧ 怎樣快速實現茶葉連鎖店的盈利
加盟創業為了實現的目的就是實現提高效益!茶葉的高銷售量才會是讓投資人的經營有盈利空間,那麼投資人在開茶葉店的經營管理上,重要的就是要將茶葉連鎖店的經營把握好,那樣茶葉連鎖店的經營就會是較為的具備盈利空間。對於投資人怎樣才能的提升茶葉連鎖店的經營銷售量,如下就是為投資人提供的詳細分析了。
銷售量就是考量一個茶葉店是不是成功經營的重要。作為投資人就是要對茶葉連鎖店的銷售量提升提出一個好的方法,那樣的經營才可以推動茶葉連鎖店的銷售量。要想讓茶葉連鎖店有好的銷售量,加盟茶葉品牌就是一個必不可少的選擇。
茶葉連鎖店在有了茶葉品牌的管理下,茶葉連鎖店勢必能有非常好的銷售量。必須要打造與眾不同的品牌形象,消費者的心裡留有與眾不同的品牌形象,要塑造茶葉品牌與眾不同的魅力。進而得到經營茶葉品牌的信心。獲得許多忠實的消費者,口碑優良的茶葉連鎖店全是以那樣的做法來維系好品牌形象,而且憑著已有的茶葉品牌強勢勝利經營連鎖店。
想要消費者主動購產品,就要有自個的特色產品,短時間俘獲消費者因沖動而選購的沖動。品牌形象如果破壞,對於本身的經營將造成重挫,在茶葉的茶葉品牌中要具有暢銷的主打產品,藉此機會也能突顯茶葉店的個性化服務,走在茶行業的前一步,就早一步得到消費者。如今許多的消費者在選購茶葉時還是處在沖動消費的情況,那麼造成其沖動的點就是他們所需求的。
重要的就是在用茶葉去吸引住消費者的關注,隨後再提供優良的服務項目,那樣就能打動消費者的選購心理,因此在開茶葉連鎖店的那時候,對於所述的內容是投資人要了解的,那樣茶葉連鎖店的經營贏利就是較為的有把握,那麼投資人的贏利才會足以實現。
㈨ 茶葉連鎖加盟經營過程中要如何解決分歧
茶葉連鎖加盟店的品牌形象、服務與自我理念相互間的分歧。通常情況下,直營店正常情況還擔任著塑造總部和品牌形象,詮釋總部的企業宗旨標准服務等任務,因此在許多層面將會做到比茶葉連鎖加盟店好的多,而這樣一來,而是會造成二者出現一定的個體差異,將會會讓加盟商有一定的不滿意,可能造成分歧的出現,加盟總部就應當據此分歧做好解決,或是在早期商談交涉的時就需要表明,同時盡可能降低個體差異,在不影響加盟店的前提下,塑造茶葉品牌的形象。
茶葉連鎖加盟店茶葉價格之間的分歧。一些茶葉品牌連鎖店在對直營店、加盟店、連鎖店等幾類方式的門店上的標價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就很容易讓各經營者中間產生矛盾。這需要經營人提前掌握清楚價格體系,考量是不是可以接受。
茶葉連鎖加盟店茶葉方面的分歧。針對不一樣的門店地址開的一樣的茶葉連鎖加盟店,會由於面向人群的不一樣而在售賣的茶葉產品會有著有所差別,這就需要經營人事前掌握總部是不是可以容許相對的自由選擇拿貨,就拿貨的茶葉產品與多少有更多的自主權。
茶葉連鎖加盟店與總部之間的分歧。一些加盟總部在經營人加盟之後放任其發展,並不給予關注與扶持,乃至做不太好自己的品牌與基本的茶葉產品,這就易於產生矛盾,需要經營人在事前挑選茶葉品牌時就留意篩選。
㈩ 請問茶葉加盟連鎖品牌需要怎樣規模化
很多選擇加盟的平台往往都會選擇所謂的大品牌、大規模企業。然而對於連鎖企業的選擇更加看重規模化背後的系統。保證加盟商能夠實實在在運作的才是真正好的加盟品牌,而不是盲目的追求「大品牌」。
好品牌會合理地控制連鎖布點的密度。密度過高就會導致自相殘殺;而密度過低,就會導致顧客不便,令競爭對手趁機進入。
那麼怎樣的規模化應該重點關心的幾個方面呢?
第一,它必須形成可以傳授的系統知識,形成一整套專業化、標准化的實用技術。
第二,要把整個經營管理過程和職能在統一的知識和技術基礎上高度專門化,使企業的發展不再依賴於個人的經驗,使管理活動成為一種分工進行的、連續的過程。
第三,要將企業行為的准則,作為一套完整的制度,規定每個人在企業中的行為規則,保證每個人在自己所分工進行和完成的工作任務中,都能遵循一定的程序,達到既定的數量、質量目標,以保證企業整個活動的確定性和有序性。
第四,管理的標准化,使管理的經營環節、經營過程、管理制度成為一種可以繼承的技能,擺脫因為管理者的更替而出現經營危機,從而保證經營管理的連續性和一致性。
茶葉行業發展雖然迅速,但是很多管理還都處於一種經驗化管理階段,那麼怎樣形成科學化管理是一個過程。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制度、流程和標准。這需要精細化管理細節。比如大型的成熟服裝品牌已經形成了自動化的管理系統,通過自動化的管理完善對於加盟商的財務、庫存等管理。
在選擇一個加盟品牌重點要考察對於加盟商的規范化管理能力。並且要通過什麼樣的服務實現管理規范化?良好運作的加盟品牌必須建立連鎖店管理制度體系,使其制度手冊化。經營操作手冊關繫到每個連鎖店的管理水平,它覆蓋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使之操作起來簡便易行,以有規范作用。經營手冊是企業營銷經驗的結晶,是企業寶貴的無形資產。當商店快速擴散時,制度手冊化能使員工步調一致,統一服務質量。把連鎖店的管理制度體系同國際服務質量標准結合起來,同企業文化建設、導入CIS(企業形象戰略)結合起來,同全員的教育培訓結合起來。這樣確保加盟商管理模式的可復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