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很多市面上看到的店面掛著我們的牌子,但是沒有經過我們授權或者加盟我們品牌,如何維權
這問題其實在餐飲行業並不少見,尤其在有名餐企里真不算少見。可以說,餐飲界里絕大部分餐企,都有被模仿、抄襲或照搬的悲慘經歷。
以往,被侵權的餐企可能因為嫌麻煩和難以收集證據等原因選擇不維權、不起訴,但近年來,已有不少法律意識高的餐飲企業,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若出現未經許可,他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偽造、擅自製造等嚴重行為,構成犯罪的,可向公安報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然餐飲維權的時間和精力成本是非常高的,很多的企業是沒有專業的法務團隊,遇到這樣的問題非常的頭疼,放任不管是對品牌的極大傷害,維權意味著需要花非常的精力和時間投入進去,如果維權不成功維權的費用也是相當一筆開銷。
這個時候最好找專業的團隊來操作,市面上做知識產權維權訴訟的公司或者律所很多,如果是個別案件可以考慮找律所來操作,但是連鎖餐飲行業往往是全國布局,侵權的情況很多,覆蓋面也很廣,如何取證,跨區域維權都是非常痛苦的。有一個公司可以推薦給你——安盾網。採取的是互聯網眾包模式,專注知識產權保護這一塊,有自己的調查團和律師團,通過線上任務發包的形式,智能化管理,效率高,好像訴訟費用還是零成本維權。建議可以試一試。
Ⅱ 怎麼舉報實體店鋪
就是要等級20級和銅錢,只要你早動手就會搶到
Ⅲ 投訴實體店怎麼投訴,比如我買的衣服大了不能
最好的辦法是和店家協商解決。如果真的協商不成的話,建議你投訴當地工商局。
或者也可以找消協來幫忙解決。
Ⅳ 有人冒名品牌代理在網上和店裡銷售我公司獨家代理的品牌,我該怎麼向工商局舉報,我需要提供些啥呢
首先分析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
有兩種個能:1、是有人假冒該商品,販賣假貨。2、可能是給你供貨的廠商違規,私下給其他代理商供貨。
因此解決這個問題,也要從兩個方面同時著手去解決。
第一:要去確認授予你獨家代理的廠商,跟你簽的協議是否為獨家。如果是,那麼最好先聯系一下給你供貨的廠商,讓對方確認沒有向其本地區銷售商供貨。
第二步:記好買該產品的商家網址、地址、電話、聯系人以及商品相關等信息,提供給工商局,舉報。
第三步:如果是假貨,工商局自然就查封並罰款了。如果是你的供貨商違規,你就要根據合同法對你的供貨商進行起訴。
Ⅳ 請問連鎖加盟專賣店違反合同約定私自放買其他品牌物品,違反了合同法哪幾條還違反了其他什麼法律規定
這類行為法律通常都沒有明文規定,屬於合同雙方約定的范圍,有約定的,如果違反了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來說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Ⅵ 淘寶實體店購買物品,如何 投訴維權
一、只要發現問題你就可以投訴的,但是超過保修期或者購買後超過保質期的商品,被訴方已不再負有違約責任的,還有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否決申訴。
二、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被投訴方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時
(2)當您在消費過程中,權益受到侵害時;
(3)當您發現假冒偽劣商品及製造假冒偽劣商品的「窩點」時;
(4)當您發現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時;請您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我們將幫助您調解糾紛,如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將依法查處。
Ⅶ 街上個人開的店鋪賣東西太貴怎麼舉報
貴不買不就行了,總有不嫌貴的,現在疫情過後本來實體店就很難做,價格基本上都上升了,嫌貴可以去網上買,便宜。
Ⅷ 在實體店買東西被坑,想要舉報,應該打那一個電話啊
12315消費者協會電話
Ⅸ 在實體店買到假貨要找什麼部門投訴
在實體店買到假貨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
維權注意事項:
1、保留有效證據,如果發現所購買的是假貨,第一步就是收集證據,用相機拍下商品各個角度的照片,還有與商家溝通的聊天記錄,以備投訴時使用。
2、與商家協商,收集完證據之後就可以通知商家了,且在溝通時,注意別掉進商家的聊天陷阱里,問清楚商家為什麼與之前的描述不符。把責任歸到商家一方。
3、要求商家退貨,如果商家是7天無理由退款,但沒有假一賠三、第三方質檢的話,那就要求商家退款並由商家承擔運費。
4、要求商家賠款,如果商家參加了假一賠三的話,那就要求商家除了退款外,還要按實際支付商品價款的二倍進行賠付。如果商家參加了第三方質檢的話,那就要求商家對商品所付款的一倍進行賠償。
5、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如果店家所作出的決定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建議向消費者保護協會進行投訴。
(9)怎麼舉報實體品牌加盟店買其他東西擴展閱讀:
新《消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315投訴:網友實體店買手機幾天連換6次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