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將連鎖店做成是直接與總部加盟的店呢求幫助。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B. 創業者如何選擇連鎖經營品牌
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零售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的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看出,目前業內流行的一種「加盟一定比自己創業劃算」的說法不無道理。但這些數據並不能說明加盟後就一定能100%的成功,成功的關鍵還在於加盟商要對自己的事業進行規劃。 慎重選擇 目前,連鎖經營已經成為很多企業實現快速發展的重要手段。加盟商在面對眾多連鎖經營品牌的時候,如何分辨優劣就顯得非常重要。 生意已經做得風聲水起的DIMA淋浴房蘇州加盟商丁某告訴筆者,在開始選擇做淋浴房生意的時候,他一度很苦惱,「當時淋浴房還是一個新興的市場,也沒有很成熟的品牌」。在經過大量的考察之後,丁某選擇了DIMA淋浴房。對於為什麼要選擇這個品牌,他說:「我了解一些淋浴房品牌後,向幾個比較中意的公司索取了宣傳資料,很快我就收到了DIMA公司寄來的詳細的產品畫冊,裡面還有DIMA公司的老總寫的一封信。信中詳細列舉了該品牌的發展歷程,也表明了該公司獨特的發展理念。這是其他連鎖企業的資料中不具備的,因此DIMA公司給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細心和周到……後來,我又應邀參加了該公司在上海的一個行業展覽會。在那次展會上,我見到了該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很直觀地看到了該公司的很多新款產品。這讓我對加盟DIMA更有信心了。」 丁某的例子說明,當連鎖品牌類似的時候,加盟商除了看好公司產品的質量、款式等優勢外,更看重公司對加盟商的支持。據調查,在選擇時有一個很重要的標准,那就是在加盟初期,品牌店是否會派工作人員到加盟店進行培訓服務。 如今,丁某已經和DIMA合作超過兩年,由於該公司對一個區域的加盟數量有一定的限制,丁某的加盟店生意很不錯。談到這一合作之所以會成功,他的體會是: 1.首先找到同行業中品牌的差異性在哪裡,在市場上有沒有競爭力。 2.現在是「服務為王」的時代,企業在服務方面有沒有獨到的地方。 3.注意考察工作人員是否專業和誠懇,這會影響到以後合作的氣氛。 4.不要貪便宜,要盡量在同類產品中選擇性價比較高的產品做加盟。因為加盟商有個品牌積累和放大的過程。 除了以上這些考慮因素之外,從大層面來講,選擇一個好的品牌、好的連鎖企業是成功經營連鎖的第一步。加盟商還應對廠家承諾的各種條件要深入地進行了解和考察。以下是筆者在接觸了大量成功的加盟商後,總結的考察經驗。 1.公司營業執照和經營范圍的確認。公司是否正規、合法,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結構。 2.公司產品是否具備市場前景,公司的產品研發、創新能力是否夠強。 3.公司老闆的信用度。 4.公司是否有專業且完整的組織,跟你接觸的員工素質如何。 5.公司員工以及已有加盟商是否經常變動。如果是,很可能該公司沒有穩定的經營宗旨和持續的業績。 6.公司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對退貨和終止性的條款有合理的說明。 7.看一看已有的加盟商的經營情況。總部與加盟店的互動關系是否良好,是否能有效地進行管理。 8.公司的全國性宣傳計劃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來規劃如何。 9.公司謹慎操作 在選定了合適的加盟品牌後,並不等於說加盟商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加盟商需要主動地去經營一個加盟店,在具體操作的時候,和一般的開店做生意並無兩樣。在如何經營連鎖店方面,重點闡述以下三點: 選址要准 不少加盟商抱怨,說他們選擇了很好的品牌加盟,可沒有收到想像中的回報。問題大多都出在店鋪位置的選擇不當上。不同的產品和品牌,對店面地址的要求不盡相同。找對品牌很重要,找到適合該品牌的地址開店,也必不可少。 作為加盟商,選對地址是成功的重要一步。其實,在這方面,企業也有相同的原則。比如,擁有680多家加盟店的美宜佳便利店的開店成功率達到了90%,美宜佳有一整套程序嚴密的選址標准,包括: 1.目標消費群的特徵,做誰的生意?周圍的固定居民有哪些?流動顧客群又有哪些? 2.從消費群體的收入水平判斷顧客的消費水平,並預測未來半年的消費走勢。 3.考慮租金因素,應該綜合考慮銷售預測、毛利差、費用水平等,決定選點取捨。 進貨要實 進貨是連鎖店整個經營的中心。一般說來,連鎖企業會根據其產品線的特點對加盟者提出進貨的要求。企業方的目的很清楚,希望加盟者多進貨。但作為加盟者則要考慮自身的市場和資金的狀況,要仔細研究本地市場的消費者的需求,遵守循序漸進的原則,在不斷地經營實踐中找准消費者的習慣,找到所進產品線的準星。 由於各地區發展不平衡,消費水平、消費意識及風土人情各不相同,連鎖企業推薦的產品在別的地方暢銷,不一定在當地就有銷路。不少加盟商在開店初期難免會有進貨不對路、滯銷、積壓等現象。為了避免這些問題,加盟商在初期進貨時最好遵循種類多、數量少的原則,在摸清當地消費者的喜好之後,再進貨。 另外,作為加盟者不要輕信廠家可以退貨的承諾。要知道進貨容易,退貨難。加盟商與連鎖企業之間因退貨引來的糾紛屢見不鮮,不如一開始就在進貨上精打細算,避免後期不必要的麻煩。 在選定了合適的加盟品牌後,並不等於說加盟商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加盟商需要主動地去經營一個加盟店,在具體操作的時候,和一般的開店做生意並無兩樣。在如何經營連鎖店方面,重點闡述以下三點: 選址要准 不少加盟商抱怨,說他們選擇了很好的品牌加盟,可沒有收到想像中的回報。問題大多都出在店鋪位置的選擇不當上。不同的產品和品牌,對店面地址的要求不盡相同。找對品牌很重要,找到適合該品牌的地址開店,也必不可少。 作為加盟商,選對地址是成功的重要一步。其實,在這方面,企業也有相同的原則。比如,擁有680多家加盟店的美宜佳便利店的開店成功率達到了90%,美宜佳有一整套程序嚴密的選址標准,包括: 1.目標消費群的特徵,做誰的生意?周圍的固定居民有哪些?流動顧客群又有哪些? 2.從消費群體的收入水平判斷顧客的消費水平,並預測未來半年的消費走勢。 3.考慮租金因素,應該綜合考慮銷售預測、毛利差、費用水平等,決定選點取捨。 進貨要實 進貨是連鎖店整個經營的中心。一般說來,連鎖企業會根據其產品線的特點對加盟者提出進貨的要求。企業方的目的很清楚,希望加盟者多進貨。但作為加盟者則要考慮自身的市場和資金的狀況,要仔細研究本地市場的消費者的需求,遵守循序漸進的原則,在不斷地經營實踐中找准消費者的習慣,找到所進產品線的準星。 由於各地區發展不平衡,消費水平、消費意識及風土人情各不相同,連鎖企業推薦的產品在別的地方暢銷,不一定在當地就有銷路。不少加盟商在開店初期難免會有進貨不對路、滯銷、積壓等現象。為了避免這些問題,加盟商在初期進貨時最好遵循種類多、數量少的原則,在摸清當地消費者的喜好之後,再進貨。 另外,作為加盟者不要輕信廠家可以退貨的承諾。要知道進貨容易,退貨難。
C. 怎樣判斷或辨別一個連鎖加盟總部是否合法
現總結出對項目方進行考察的所應關注的6個方面,或者說聰明投資者必做的6件事,分別是:一、正當性對項目方正當性的考察主要包括:1、項目方是否有工商登記,項目方的工商登記是否在有效期內;2、有的項目方可能會拿著別人的執照矇事,所以投資者還需要辨別項目方所持執照是否為項目方本人所有,如果項目方提供了資料,要注意資料中的企業名稱與其提供的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項目方做出合理解釋。簽約時,要與營業執照上的法人簽約,加蓋營業執照上的法人公章。為安全起見,可進一步向發照當地工商機關查詢。3、按國家對加盟連鎖的有關規定,項目方必須滿足「2+1」的條件(2個直營店,經營一年以上),才可以進行對外招商,這是國家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出台的專門政策。據《科學投資》了解,目前相當數量正在積極進行加盟連鎖招商的項目方達不到這個要求,這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必須保持警惕。
二、可信性鑒於目前加盟連鎖中騙局連連發生,部分投資者損失慘重,在考慮加盟之前,有必要對項目方進行可信性考察。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
1、項目方提供的辦公地址是否真實,是否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不久前,幾個湖北人在北京大學附近的一個寫字樓里租了一個房間,辦了營業執照,然後打出旗號,進行項目招商,幾個月後便捲款而逃。這樣的事經常發生,屢見不鮮,所以,投資者還需要考察項目方企業的存續期,已經經營了多長時間。一般來說,一個企業經營存續期越長,從業歷史越久,就越可靠。必要的時候,可以向所在物業查詢項目方的租賃期限,交了多長時間的租金,到什麼時候為止,還可以查詢項目方是否按期交納房屋租金;從對項目方注冊資金的大小,也可以看出其實力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能力,這都是很細致的工作;
3、一些項目方很樂意在口頭和廣告、資料上宣傳已加盟者的數字,這個數字往往很大,以增加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要注意考察其真實性;
三、風險性為了讓項目做到「保賺不賠」,投資者一定要對項目的風險性進行充分的考察。考察的內容包括:
1、對項目先行者的考察。當你看中一個連鎖加盟項目,可以考察該項目已加盟者的經營狀況,考察對象可由項目方提供,但最好由投資者自己選擇,在不告知對方的前提下,先以消費者的身份進行觀察。考察內容包括店址、每小時客戶流量、全天客戶流量、產品受歡迎程度、經營者的經營方式、雇員多少、業務熟練程度,估算其成本和投入產出。然後以投資者的身份出現,直接向對方詢問,大多數時候,如果對方經營狀況不佳,對項目方有情緒,反而會向你介紹真實情況,如果經營狀況甚好,有可能對你隱瞞,或者介紹情況不真實,以防備競爭,在這種時候,需要投資者有良好的判斷力。然後可以將考察的情況與項目方的介紹進行比較,基本可以得出符合實際的判斷。要注意的是,一般對項目方樣板店的考察均不可靠;投資方在對經營狀況不佳的加盟店進行考察時,要弄清楚對方為什麼經營狀況不佳,有時候是加盟者自己的原因,或是能力不足,或是不聽從項目方的指導,投資者一般都喜歡聽加盟者的一面之詞,因為對方和自己的身份類似,同病相憐之下容易同仇敵愾,以致錯過好項目。不過,如果你覺得自己實在沒有能力分辨,那就不如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畢竟,對於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安全應是第一位考慮的因素;
2、了解項目方在知識產權方面(技術、商標等等)和品牌方面是否存在糾紛,是否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4、明確項目方的收費,如加盟費、管理服務費、保證金等等,明確這些費用的數額,收取的頻率,必要時還要明確已交費用的退還問題,如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退出加盟,項目方必須退還保證金,這些要在合同中寫清楚。對於要求加盟者一次交清若干期限費用,比如一次交齊2-3年管理費、服務費的項目方,投資者須保持警惕,防止對方在收錢後捲款走人,或在事情不順利時溜之大吉。為提高投資的安全性,投資者可與項目方商量分期付款的辦法,比如學會技術時交多少費用,拿到設備時交多少費用,生產出合格產品時交多少費用。
D. 如何選擇一個好的加盟連鎖店
重慶讀者易小名問:我有一筆資金,想做一個加盟連鎖的餐飲店,我該如何選擇一個好的加盟店呢? 小博士答: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 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E. 企業為什麼要選擇加盟連鎖,開很多連鎖店對總部公司有什麼好處
每天一個店為他賺100元,試想10000個店有多少。
F. 想開個加盟店,總部一般都提供有什麼樣的支持靠譜么有經驗的過來說說
加盟創業在當前來說是一種很好的投資方式,省時省心,投資風險更低。但也需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問題,不能盲目選擇加盟方向。我結合自己的實際經驗,簡單說幾點:
選擇加盟連鎖項目。這個要看你的資金、興趣以及其他的資源,綜合考慮,選定你看好的行業,然後圈定幾個你認為適合你的項目。依照我的經驗,主要考慮什麼項目前景比較好。比如泡芙行業,產品新穎,很受市場歡迎。
資料收集與聯系洽談。現在加盟網站上有大量的資料,你在圈定了項目後可以就這幾個項目來收集信息,同時對你所選擇的行業有進一步的認識。收集資料階段就可以聯系加盟連鎖項目的項目管理總部。有些人覺得可以等資料收集齊備了在聯系,我不這么認為,前期盡快取得聯系,就可以通過他們的業務人員得到更多的信息,與你在網上收集的信息對比,會更加豐富全面,加深你對項目的了解。
對加盟連鎖項目實地考察。我自己曾經考察過最近熱門的安妮斯貝閃電泡芙加盟總部,在北京鳥巢那,就是因為總部是一家正規公司,口碑好而且很有實力,我才會確定基本的合作意向。我認為看中一個項目一定要實地考察,這個很重要的,電話中溝通與實地面對面溝通完全不同。尤其餐飲行業,更要實地考察,因為關涉餐飲口味,必須要自己嘗,自己要認可,如果連你自己都不能認可,何談別人覺得好吃,還回來光顧你的店。
確定項目加盟以及合約的簽訂。當時我跟安妮斯貝閃電泡芙總部前前後後就合同中的一個小細節磨了一星期。談合作要事先想清楚,你要了解哪些問題,哪些是關鍵,你的底線在哪裡,而且絕對不能怕麻煩,有問題一定要徹底溝通清楚。
付款並接受培訓。一般在接受培訓之前都要將先繳納加盟費。接受培訓時要多長幾個心眼,該學的就好好學,學不會就多學幾天,一定要到完全掌握為止。可能因為我對細節比較執著,當時學做閃電泡芙,我比其它學員多學了好幾天。
與加盟連鎖總部商談店面、裝修、設備、開業等一系列的事宜。沒有經驗的話就更要特別關注,與加盟總部專門負責的業務經理具體詳談,他幫你搞定店面裝修、准備開業。根據需要,開業時可以要求加盟總部派老師帶店營業。這個一定要根據具體的需要來,因為總部一般沒有免費派老師上門帶店的,即就是免費車旅住宿費運也不是個小數目,在加盟總部來說這個屬於出差,你需要按照公司規定支付差旅費的。
G. 如何選擇加盟
加盟總店,情況有所不同。
訂加盟合約避免法律糾紛的有關條款
〔有關業務條款]
1. 必須清楚加盟店售賣的貨品種類及系列,因對加盟店而言,基本上是可供銷售物品越多則競爭力越大,經營額亦應較高。因此,對貨品的描述亦應盡量詳細。
2. 對於一些經常轉換款式的貨品,加盟店亦應要求加進條文,規定每當總店生產最新產品,應於一定時間內通知加盟店並提供最新貨品供銷售。
[有關期限條款]
1. 一般均訂明一定的期限,例如一年或兩年。加盟店應要求條文訂明有權選擇續約。
2. 可考慮是否加進條文表明加盟店可以提前3個月通知終止合約,以便在經營不理想的情況下提早退出,減少虧損。
3. 但加盟店應拒絕允許總店隨時在給予通知後終止合約,否則會損失已投入的資金。
[有關界限條款]
1. 通常合約訂明加盟店只在其營業地址經營,不可在其它地方開設店鋪經營同樣業務。
2. 總店則應承諾在一定的范圍(例如加盟店方圓50米)之內,不會允許另一家加盟店的開設。
3. 加盟店應要求總店承諾在一定范圍內開設另一家新店,則該加盟店應有優先權。
[有關費用條款]
1. 加盟費:在加盟時一次支付,通常已包含初步訓練、廣告、裝修及一些開業時的支出,但一般均訂明不包括器材等費用(加盟費的數額及其包含項目應由雙方協商)。
2. 使用費:加盟店使用總店的商標、商號、知識產權及接受管理訓練及服務等。一般需要支付按銷售額計算某一百分比的費用。
3. 尚有其它費用,例如廣告費、保證金等。視總店的政策及銷售行業的慣例而定。
4. 《企業連鎖經營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第16條規定加盟店按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3%的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然而,該規定沒有明文禁止總店徵收其它費用。
5.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第14條亦詳列各種可能發生的收費,但最終是根據雙方協議。
[有關初期及延續責任]
1. 總店初期責任
1) 提供有關經營加盟店必須的開業資料及營運守則或經營手冊;提供有關加盟店的標准設計及裝修要求,並按設計提供加盟店開業所需的貨架、店內宣傳用品及店內燈箱片及加盟店所需的其它協助,費用由加盟店負責;
2) 為新開張的加盟店推出廣告,以增加其知名度;
3) 為加盟店的員工提供培訓課程;
4) 提供專賣證明書予加盟店。
2. 總店的長期責任
1) 為了幫助加盟店更有效地推廣業務,總店需要經常提供最新的貨品訊息予加盟店;
2) 提供宣傳推廣材料予加盟店;
3) 如加盟店發現有問題的產品,可攜發票換取同樣品質的完好產品;
4) 繼續向加盟店提供有關經營管理加盟店的最新技術、知識、指導及員工培訓服務;
5) 提供技術或專業人員為加盟店解決經營上或與其它商號產生合約關系時發生的問題;
6) 按加盟店的購貨要求提供產品,如未能提供應盡快通知;
7) 為加盟店提供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一切協助。
3. 加盟店的初期責任
1) 負責申請及取得就經營加盟店所需之營業執照並合法地經營加盟店;
2) 應在簽署加盟合約後盡快確定已租用作為加盟店所在地的店鋪;
3) 必須按總店之設計及規定裝修加盟店,並負責有關費用;
4) 必須於指定日期令加盟店開業;
5) 在簽署本合約後立刻與各雇員簽訂勞動合同,並向總店推薦合適的員工受訓;
6) 支付加盟費(及保證金)予總店。
4. 加盟店的長期責任
1) 嚴格按照總店的指示及營運守則經營加盟店;
2) 按總店的指示使用商號、信紙、發票、招牌、宣傳單及器材等;
3) 按時支付所有應支付予總店及供貨商的款項,包括使用費及廣告費等;
4) 保持並促進總店的商標、聲譽及形象;
5) 按總店提出重新裝修之要求或對裝修設計及規定作出修改,進行重新裝修工程並負責一切費用;
6.) 提供總店規定的制服予各員工,並確保加盟店的員工均保持清潔整齊的儀容及對顧客的良好態度;
7) 嚴格按照總店所制定的價格銷售產品;
8) 在合理的時間內准許總店的授權代表進入加盟店及其辦事處進行文件、賬目及其它考查;
9) 按總店的要求為加盟店的任何部分或產品購買保險
H. 連鎖加盟總部是如何盈利的
當你與一個公司加盟的時候,
其一有些品牌公司總部需要你支付加盟費,
第二,你是代理他的商品,無意是給他代理訂單,那樣就等於總部在全國各地撒了一片網,一樣的風格名氣,無疑是給它打響了品牌,帶來了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