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剛出來創業,沒有太多經驗,想開一家夢想中的零食鋪子,有推薦的零食加盟嗎能不厭其煩帶我這種菜雞選手
想開零食鋪子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需要一定的人流量,所以對於店鋪是需要技巧的。
❷ 都市鋪子零食怎麼樣 加盟靠譜嗎
都市鋪子零食怎樣加盟靠譜嗎?我覺得加盟的時候你可以問他的,總店可以靠可以靠譜的。
❸ 想開一個零食鋪子,申請個體戶執照!
開店需要的證件包含以下幾個:
1、《食品流通許可證》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
4、營業者《健康證》(如果有員工,員工也需要健康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
1、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帶本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②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兩份(正反都要復印);
③健康證復印件一份(有雇員的,員工健康證也要提交)
④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有者提供的產權證復印件,需整本復印;沒產權證的到工商部門前台領取經營場所證明,個體戶的經營場所所在地居委會蓋章,企業的給經營場所所在地的鎮政府蓋章,如果是租恁,產權證明由房東提供)
⑤附件:經營項目說明;經營工具、設備清單,經營場所布局圖等(這些材料一般工商部門有提供,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門領取參考樣本 )
❹ 求「品南嘗北」零食鋪子加盟方式,謝謝!
你可以去加盟店打工一個月,什麼都了解清楚了。並對你具體投資、操作細節均有可靠的保證!
❺ 開個零食店類似良品鋪子那種賺錢些還是奶茶店賺錢些呢
奶茶店吧,一般人累了就進去坐會點杯東西喝了
❻ 加盟預包裝零食店有公司證件,自己有奶茶店營業執照可以開嗎
一,奶茶店的營業執照,如果想銷售預包裝的零食,如果原來奶茶店的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只有奶茶的銷售,那麼,營業執照是可以辦理增項的。
二,你只需要帶著個人的身份證以及營業執照的正本和副本去當地的鎮或辦事處的市場監管所辦理就可以了。現在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手續非常的方便快捷。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❼ 今年零食加盟店10大品牌
湖北的有:非常食客、良品鋪子
上海的有:一掃光、來伊份、悠百佳、貪吃小站、零食多
江蘇的有:零食工坊
安徽的有:三隻松鼠
杭州的有:百草味
❽ 加盟個零食鋪子可以嗎
加盟個零食鋪子還是不錯的,現在很多年輕人都非常喜歡吃零食,各種網紅零食也是層出不窮的,所以很多創業者也萌生了開一家零食鋪子的打算,休閑食品店生意異常火爆,隨著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人們對於零食產品的要求越來越高。現在的零食品種高達上千種,只要做好店鋪選址、品牌選擇以及用對方法用心經營,開一家零食專賣店肯定是賺錢的。❾ 都市鋪子零食店加盟費多少錢
加盟除了看品牌,還要看選擇的地勢,還要有好的經營方法才能掙錢,不過加盟的第一步是要弄清加盟店是否可靠、合同是否明確。一定要謹慎對待。
現在招商經濟和連鎖加盟在中國蓬勃發展,蔚為壯觀,但法規相對滯後、市場監管缺失和盲點過多,連鎖加盟招商展會過多過頻泛濫成災、導致對入場招商單位審核形同虛設,基本上只能靠自己來判斷,一定要確認好,以免出現糾紛等
科普一下加盟騙局的方式:
不具發展加盟的資格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然而, 不少品牌根本就達不到上述要求就開始發展加盟。
此外,《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也就是說,如果通過網上的官方入口,例如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查詢 ,無法查到相關機構備案信息的話,從法律上來講,這些機構都不具有發展特許經營業務的資格。
利用虛假廣告蒙蔽創業者
對於回本周期、單店盈利水平、加盟門檻等加盟商關心的話題,一些企業在廣告中誇大事實,失去理性的加盟商往往在沖動中做出決策,最終上當受騙 。
雖然,大多數加盟項目有現成的樣板可供參考和借鑒,然而,加盟店的生意與店鋪選址、店主經營水平以及行業發展趨勢相關,諸如「利潤30%到50%」、「兩個月回本」、「坐在家裡當老闆」等承諾,收益率和回報時間明顯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值得創業者謹慎考慮。
樣板房生意火爆
少數企業勾結加盟店和樣板店,讓考察者看到生意火爆的假象,隱藏真實經營狀況。加盟商提出到其他地區考察,企業就以各種理由推脫。也有不少加盟者因為開店心切,看到樣板店面生意火爆之後就盲目加盟,最終上當受騙。
合同充滿「糖衣炮彈」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然而, 在實際中,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1、品牌方拿著通用模板合同,加盟商幾乎沒有商量和迴旋的餘地。實際上,合同應由雙方協商達成,加盟者並不是僅有簽字同意的權利。
2、合同條款寫得不清不楚,加盟商投訴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