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加盟模式 > 民办教育加盟连锁规定

民办教育加盟连锁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0 06:21:38

『壹』 加盟教育机构必须要有教育资质证吗

办培训学校的法律手续是先由你自己确定学校的性质是社团法人还是企业法人,其次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证以后按照你选择的学校性质,社团法人到民政局登记取得社团法人资格证,企业法人到工商局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这些手续不要很多钱,但是办学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比较严格,也比较多,你可以先于教育局联系一下,如果有关系,能够在教育局的人指导下办理最好。 教育局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培训机构不需要工商审批,只是教育部门的审批。

『贰』 民办教育机构资质需要什么手续以及证件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民办学校的设立一般经由以下程序:提交筹设申请材料——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接受专家组评估考察——审批机关研究审批——民政登记。

举办人(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后,举办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审批机关在审查举办人(单位)提供的申办材料并认为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要求后,组织专家组对该筹办中的学校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撰写考察评估报告并送交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召开会议,研究是否同意设置;获得审批后,举办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办学许可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2)民办教育加盟连锁规定扩展阅读

办学条件:

学历教育机构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

(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

(5)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学历教育机构

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见附件二中《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

『叁』 国家对连锁加盟的有哪些规定

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独占性;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责任;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消费者投诉;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遗漏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夸大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肆』 请问教育培训加盟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啊谢谢了!

关注一下
一、正规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教育机构
1.预算资金根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10万~200万注册资金都有
2.向你所在的教育部门申请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手续和软硬件条件都符合后颁发此证,然后向你当地的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接着去你当地的国税,地税办理纳税登记。
3.师资力量水平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心校长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及从业5年以上经历。一些地区要求具备高级职称。
4.软硬件设备要求:教学面积依各地教育部门要求不同从100~1000平方不等。并且须通过消防验收合格。软件方面须提供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资料和教学体系等综合内容
二、家教式培训班
家教类的就直接找工商局办个家政服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如果你的模式为家教模式
就不能称为“培训机构”,因为家教顾名思义为社会教师在家庭生活的条件下个人办理的补习班,这样的模式基本上投资非常少,办公地点也只能在您租赁的民房之中,教室也只能设立在非商业用房之中。如果你想象楼上一位高中教师的情况的话,属于非法办学,而且你可以发现,他只可能在寒暑假阶段举办,周期短,被举报的风险低。
2.如何设立合法的家教培训补习班
首先至当地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家政服务大项,经营地址为你所自有或租赁的民房。然后至税务部门按国家规定采用定额征收的方式缴纳税收。这样比较低廉。
3.办公地点的设立
你可以根据你的个人情况租赁商务办公场地,但切记不可在这个场地施行培训业务,如果你开展的话,容易产生举报或者投诉你为超范围经营或非法办学。如果你的经济情况良好,可以再你地方的闹市地区租赁商务办公场地,设立大的广告灯箱或招生广告,作为你的招生需要和办公场地。
4.教室的规划
你的民房完全可以根据房子的几居改装成几间教室,具体装修风格根据你拟招生的年龄段进行设计,完全可以设计成很专业的正规培训中心的样子,但该房为家教用房无疑即可。可以参照比较高的正规培训中心的标准。

我与你交流的内容为如何合理合法长期进行家教式培训班的相关内容,任何人创业都想做大做好,做长,只有合理合法才有可能长期运作,良好发展。至于一些非法办学的手段,迟早是要出问题的。

『伍』 民办教育需要什么资格和资质

一、办学资格:

1、 单位申请办学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2、个人办学举办者必须是常住户口,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举办者必须具有与所办教育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4、 联合办学的应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和联合出资协议书。阐明联合形式、出资方式及金额、各自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参加和退出办学的条件及程序,并根据出资比例经双方认可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二、办学基本条件:

1、办学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履行领导职责;有5年以上的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一般应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学校校长必须是专职的。

2、办学地点和条件

办学地点:

必须在市辖区内且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租赁校舍的必须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一般不少于四年。

校舍面积:

有集中稳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校舍。校舍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教室、办公用房间数和面积。

教学设备:

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具有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职业、艺术类学校必须具备保证一个教学班同时使用的教学设备。电脑类教育机构必须拥有与教学内容相匹配的计算机30台以上,外语类学校应有语音教室。

3、教职工配备

教师的配备要与所开设的课程相适应,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20。聘任教师要签订聘任协议。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并与学校主要领导实行亲属回避制。其他事项可依据《教师法》要求执行。

4、注册资金

社会组织办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公民个人办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注册资金必须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单位申请办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资金来源的说明。个人办学的也要说明资金来源。

5、 其它条件

凡申办专业性较强的卫生、体育、文艺、饮食、金融、法律等的教育机构,须经区级以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办学。

『陆』 开一家教育加盟机构都要具备哪些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6)民办教育加盟连锁规定扩展阅读:

教育本质的多重审视:

(1)内涵:所谓教育本质,就是指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的根本特征,即“教育是什么”的问题。它反映出教育活动固有的规定性也即其根本特征。

(2)关于教育本质的四种观点:上层建筑说;生产力说;特殊范畴说;多重属性说。

(3)关于教育本质的第五种观点“意识替代说”:

唐震认为,文化教育的本质也许可以概括为:用我们已经掌握了的关于我们的对象及对象关系的知识,教给新的个体以应付对象的方式方法。

『柒』 开教育加盟店需要注意什么

1、投入资金要合理
由于开店匆忙,很多投资者事先没有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为了将高昂的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凑齐,很多投资者便开始向四处亲友或高利贷借,即使开店成功了,也可能会为了筹钱还债而无心管理店铺,时间久了,生意再好的店铺也会因为债台高筑而垮掉。
2、实地考察
要想加盟,必须要考核其直营店,不要由其公司人员陪伴,而要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暗访,建议创业者先在该店面周围察看一段时光,察看其店面形象、客流量等情形,再在客流较多的时候伪装购物,观察其货品价位、质量、设计等方面的情形。
3、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
4、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
5、控制好经营成本
投资成本的控制对店铺的盈利是极为重要的,因此投资者应该尽量将投资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也不要盲目地节省。
6、学会管理员工
虽然说加盟一个品牌后,总部会为加盟商及店铺员工提供

『捌』 现在已经有一间幼儿园,希望开设全国加盟连锁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国家有相关规定吗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开办 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申请筹设的各类材料。(审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及资信证明材料、园所来源及使用证明、办园可行性报告) 2、申请正式设园的各类材料。(筹设批准书、正式设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资格、办园注册资金、办园可行性报告、幼儿园章程、幼儿园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师资队伍情况、园长资格证明、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 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筹建的资质评估---获筹设批准---进行筹设,完成后提出设园申请---经评估后具备条件批准正式设立---颁发办园许可证 办理时限: 1、受理筹设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十天内完成并予以答复。 2、受理设园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并予以答复。 给篇参考的 创办育英幼儿园(民办公助)的 可行性申请报告 平鲁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优先”、强力实施“三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中,“教育优先”为我区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为此,我们经过科学论证和市场调研,决定投资创办育英幼儿园(民办公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概述 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市居民越来越多,人均收入也越来越高,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突出。 “望子成龙成凤”的思想占领教育观的主导地位,所以家长特别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和投资。都希望子女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平鲁区育英学校经过了多年创业,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而且具有融资的能力,有足够的资金做保证,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条件和管理基础。其中最根本的是有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幼儿园一定能够创办成功。 二、办园思路 (一)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 (二)面向“社会”,突出幼儿教育特色,开展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现代教育模式。 (三)加强与省内外著名幼儿园合作,积极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教学体制,积极推进幼儿教育的开放性、灵活性和多样性。 三、办园规模 规模设置以国家教育部2001年7月2日颁布的《幼儿园教育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国标》),在园学生数字应为600人左右,教师不低于100人。建设具有与办学规模和活动课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校园(含职工宿舍和其他附属机构)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能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所需的其它设施和场地。图书馆和阅览室要按照《国标》建设以适应办学规模满足教学需要。建设具备能够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幼儿教育教学与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力争在六年内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 (一)设20个教学班,分小班、中班、大班,每班平均30人,在校生600人,新建教学楼、办公楼、教师公寓、餐厅、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等。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幼儿园性质:民办公助,区教育局指导。 (四)教师配置:由区政府配备教师70人,工资由区财政支付。 (五)职员配置:学校自行招聘员工30人,工资用办学合法收入发放(其中包括炊事员、财务人员、门卫、锅炉工、保安、司机、保管、卫生、采购、生活管理等)。 四、资金投入: 按照“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现代化”的办园原则进行科学有效投资。总投资861.9万元。 20个班教学楼一幢:1100元/平方米×1500平方米=165万元; 食堂楼一幢:980元/平方米×1100平方米=107.8万元; 运动场(包括设施):36.7万元; 教具、玩具:83万元; 院墙、道路等基础设施:38万元 其它费用(施工设计、生活用品、电器和食堂设备等):22万元。 单身教师公寓楼一幢:1080元/平方米×1250平方米=135万元; 综合游泳馆:980元/平方米×2800平方米=274.4万元; 根据幼儿教育的特殊性,须在就近修建教师家属楼二幢:800元/平方米×5000平方米×2=800万元(不在建园总投资内); (注:以上建筑预算除教工家属楼为砖混结构外,其他建筑均为框架结构) 以上共投资861.9万元。 五、建设地址:井坪东坪小学附近。 六、管理模式: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设董事会、监事会、园委会、党支部。中层机构有: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处等。 特此申请 恳望批复

『玖』 加盟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条件是什么

开一家东方沸点教育机构需要

  1. 取得品牌加盟资格

  2. 找到营业地点

  3. 办理相关营业证件

阅读全文

与民办教育加盟连锁规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高清60帧电影网站 浏览:170
翁虹和徐锦江 无敌风火轮 浏览:286
大学女生房间沙龙两个女主叫什么 浏览:366
韩国gl电影 浏览:580
看电影哪个位置好一点2d 浏览:68
卖原味内衣的电影 浏览:572
关于道士的电影 浏览:334
哪里可以看除却巫山这部电影 浏览:387
最黄 影视 浏览:989
看电视剧的免费网址 浏览:307
给老人吃奶的电影 浏览:444
三点尽露的电影 浏览:491
间谍电影香港 浏览:406
电影里女主角叫茉莉 浏览:22
50度电影有几部 浏览:17
女人为出轨剪头发的电影 浏览:381
李采潭的作品子 浏览:793
沐风少女在线观看 浏览:837
强奸电影哪些 浏览:723
美国免费电影专区 浏览: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