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现在的加盟店是不是都是搞传销的
加盟店就是骗点加盟费!
基本都这样。
Ⅱ 连锁经营跟传销有啥区别谢谢各位越详细越好。
1、模式不同。传销是从国外引进来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倍增式”的经营模式,迅速被企图分子利用,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传销现在已经散布全国,不能产生经济价值。
连锁经营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活动,相当于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占有率。
2、意义不同。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3、制度不同。传销: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其实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国家领导人引进它肯定是有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
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由此可见,传销的前身是一种商业模式,多层次分销,显然这样有利于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
4、连锁经营为社会创造价值和就业,而传销只是一种非法聚集财富。
传销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
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Ⅲ 传销惯用的手法和步骤
惯用手段有:
1、诱惑陷阱
为将“潜在下线”引诱到传销活动地,传销组织者往往编造“高薪招聘”、“提供就业”、“投资做生意”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
2、套路杀熟
为提高发展下线的成功率,传销人员往往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即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3、精神控制
“二八定律”中要求对新来的受骗者,传销组织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口不提传销;宣扬“成功案例”,逐渐消除新来人员的防御心理,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4、暴力控制
此条与上条相辅相成,对新来的人员,传销组织者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还有是传销人员唆使被骗人员编造各种理由向家里要钱,以“绑架、不给钱就如何”的形式敲诈勒索。
5、噱头传销
“善心互助” “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联网大数据”等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传销组织者为这些名目设计了似是而非的“理论体系”,用以伪装传销活动的骗人实质;
为掩盖其拉人头的实质,传销组织者、策划者还利用“股票分红”、“会员制”、“连锁经营”、“直销”等种种噱头,给传销活动披上一层掩饰的外衣;传销组织者打着“支持西部大开发”等幌子,曲解国家政策,为传销穿上了一层支持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幌子,增强了传销欺骗性。
6、网络传销
目前网络传销的主要形式有:一是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三是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即传销组织设立网站,参与者通过交纳入门费加入该网站,取得资格去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3)传销连锁加盟套路扩展阅读:
误入传销解救办法:
1.保管好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尽量不让它们落入对方手中。
2.记住地址,伺机报警。观察附近有无标志性建筑记住路线,留意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楼栋号、门牌号等。
3.利用上街和考察时机,突然挣脱求救,抓住任何逃生的可能性。
4.装病。尽可能地折腾对方,让他们不得安宁,最终同意外出就医。
5.在上厕所时偷偷写好求救纸条,趁人不备从窗户扔纸条求救。
6.如果被看得很紧,想办法伪装,骗取对方信任,等他们放松警惕时,再伺机逃离。
7.发短信给亲人或者好友等。短信信息切不可直白,可用一些暗语,比如,9595,即救我救我。
Ⅳ 传销组织最常用骗人加入的手段有哪些
1、许下高额回报的承诺
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2、宣称引进先进模式
传销组织打着“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旗号。有的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3、利用“坑蒙拐骗”的方式
传销组织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同事、战友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4、进行“洗脑”的精神控制
传销组织通过聚会、上课、演讲,对新加入人员实施思想和精神控制,又称为“洗脑”。首先,将加入组织的人员集中在一起聚会。聚会一开始,主持人先指挥大家唱几首歌,使气氛变得热烈起来,接着带领喊口号、鼓掌。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5、不要相信网络恋人的邀约
现在传销分子发展下线,已经八成靠网络邀约感情市场了,在他们眼里,全国人民都是可邀约的对象。相亲网站,QQ的精准找人,微信漂流瓶,摇一摇,陌陌,探探等等任何一个传销分子都装了好几个。传销分子特别钟意大学生,因为社会经验不多,容易被洗脑,并且家庭基本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最重要的是家庭信任度高。
6、准备开店或开厂,请你过来看的方式
传销一般都是找亲朋好友下手,因为对方信任。他们喜欢用自己开厂或开店的借口,把你诱骗到某地,然后你到了之后,就会把你控制住。所以,千万要注意。
Ⅳ 传销的常见套路!
邀约分两点熟人邀约和陌生邀约
熟人邀约
(1)分析需求点
你会接的许久不联系的亲朋好友的电话,他们会从和谈话的话语中分析出你现在的状况,从而针对你现在对哪方面的不满,
从而对你进邀约技巧的设定。
(2)技巧实施
会每天给你打电话,通话时长一般都控制在5-8分钟左右。会围绕者你的需求点来和你聊天,潜移默化的让然你觉得他的那边更加适合你。
(5)传销连锁加盟套路扩展阅读:
特征特点:
一、对照识别
传销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二、特征识别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惯用名词
警方提示大家,以下这些都是传销活动惯用的名词:
1、 “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 “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参考资料:网络-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