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锁加盟的总部支持
(1)受许人得益于特许人为改进经营、保持体系合乎时尚和强大竞争性,而作的持续不断的研究开发工作。
(2)特许人收集的市场信息和各种经验可被受许人分享。这些信息和经验是体系外的人得不到的。
(3)区域划分可使受许人免受特许人或体系内其他受许人的竞争。如果银行认识到了特许经营的优势,可能更愿意贷款给受许人。事实上,在国外的许多银行中已经专门设立了特许经营借贷服务部门,其职责就是专门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和受许人提供资金援助。
(4)提高受许人的管理能力以及在以前工作中不曾有过的满足感。
(5)受许人创业成功的机会大大增加。根据美国商业部的一项研究表明,以特许经营方式创业的成功率要比非特许经营方式大得多:在以3年为限的考察期里,大约80%的新设公司失败了,许多甚至仅存在不到一年。相比而言,仅有不到2%的新特许经营企业在3年的时期中没有能继续下去。
2. 连锁店、加盟店是民间组织或政府机构
哪个都不属于,连锁加盟都是商店商业行为,不是组织也不是机构,只是个人的店铺
3. 搞连锁加盟必须要成为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吗
不用的~!!
4. 全国做连锁加盟的企业有多少家
我是专门做特许的,目前中国境内连锁加盟企业大约20000家左右,符合商务部备案资格的大约3000多家,目前在商务部备案的企业1700多家
5. 内蒙古的有关草原文化的协会
内蒙古草原文化是内蒙古各族人民以及历史上曾经生存繁衍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所创造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总称。一部草原文化史既是一部草原民族发展和繁荣的历史,更是一部中华民族水乳交融、共同进步的历史。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以客观、开放、全球的眼光,对内蒙古草原文化进行重新审视、考证、定位,努力打造草原文化品牌,对于继承草原文化的先进性 内容,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内蒙古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发展内蒙古文化产业,全面建设内蒙古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蒙古草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
(一)北方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谈到内蒙古,大家记忆深刻的是"沙尘暴",所以首先谈谈"沙尘暴"问题──即中国北方草原的荒漠化问题。这一问题与一个世界性的大文化题目相关,就是地球上的四大文明古国有三个已经沦为沙漠,即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只有中国的植被还在维持1 3 多亿人口的生存。中国农耕文化几千年仍然维持至今,主要得益于蒙古高原这个绿色生态的保护,而埃及、巴比伦、印度面积不大,更没有蒙古高原这样的保护带。胡锦涛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说:"内蒙古是我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好、建设好,事关全国的生态安全"。我在谈草原文化、草原文化产业前说这段话。意在引起大家对内蒙古生态问题的高度关注。内蒙古大草原毕竟是草原文化的载体。
世界上的文明古国,中国、巴比伦、埃及、印度和地中海文明都曾受到大自然的特殊恩惠,或者说人类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生存发展的环境。现在埃及已是一片黄沙,而且埃及是相对孤立和封闭的,古埃及文化走出去也就消失了。西亚两河流域五千年前是多么的富绕,现在已沦为沙漠,而且历来是争战之地,至今巴格达的战火还在燃烧;因为它太开阔,不能形成边界非常清楚的国家。印度的生态也不容乐观,处于荒漠和半荒漠的状态,印度次大陆有清晰的边界,但它北面是喜马拉雅山,隔断了与中国的交通,历史上受伊斯兰等多种外来文化的冲击,本土佛教文化已经丢失。
几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区域。北方有广袤的草原,做为生态屏障,东边、南边是大海,西边是号称世界屋脊的高山。中国的地理范围广阔,回旋余地大,具备几种原生文化的形成以及它们之间的杂交、融和,最终形成"中华文化"的地理环境条件。
(二)草原文化、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互相交融组成中华文化
费孝通先生认为:早在秦汉时期,在中原地区实现统一的同时,北方游牧区也出现了由匈奴人统治下的大统一局面,即所谓"南有大汉,北有强胡"的局面。匈奴人拥有长城之外东起大兴安岭,西到祁连山和天山这一广大地区,也就是北方的统一体。南北两个统一体的汇合才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进一步的完成。
中原与北方两大区域的并峙,历史上多记载相互之间的争战。事实上,战争与和平相比只是暂时的现象。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友好交往、贸易,互通有无,牧民需要粮食、纺织品、金属工具、茶叶、酒;农区需要畜力、肉食、皮毛。这种农牧区之间的贸易简称为"马绢互市"与"茶马贸易"。一部草原文化史就是一部多民族互相交融、共同进步的历史,是多种文化在草原地区相互叠压、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并创造出新的更加辉煌文明的历史。其中,北方草原民族文化不断地与中原农耕文化相碰撞、相交流、相融合,既改造与促进了北方民族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迅速发展,也给中华文化注入新的血液,使中华文化不断获得生机活力,更加多彩多姿。
内蒙古现存的本土原生少数民族蒙古族、"三少民族"和各族人民群众以及他们的文化,还有北方草原历史上生存过的古老民族和古文化是中华历史、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与生活在祖国大家族的各民族一起,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为中华文化的形成和繁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从文化地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中华文化经历了三条不同的发展途径,形成了三个经济文化区,由北向南为:蒙古高原及东北和青藏高原畜牧渔猎文化区──简称草原文化;黄河流域的早作农业文化区──简称黄河文化;长江流域及其南部的稻作农业文化区──简称长江文化。当然这只是大体上的划分。阴山山脉、秦岭山脉、南岭山脉──这三条东西走向的山脉,是文化区域的分界线。
以前我们把黄河中游称为中华民族的摇篮,现在的考古界权威认为,在中华民族形成问题上,这样的认识是有偏差的。这样的定位,中华文明史比巴比伦、埃及、印度少了一千年,而把黄河中游称作中华文明形成过程中起到最重要作用──凝聚作用的一个熔炉,更符合历史的真实。苏秉琦老先生提出内蒙古的红山文化晚期的祭坛、女神庙等遗存,是中华文明的新曙光。学术界认为这一发现把中华文明史提前了一千年。
据1 0 天前刚刚在上海结束的国际文化政策论坛透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在草拟《文化多样性国际会约》,其中有一个共识,即"只有维护好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才能实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中国文化之所以独具特色、丰富多彩、连绵不断,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在数千年间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都与中国文化的多源性和多样性有密切关系。北方的草原文化与中原黄河文化及南方长江文化、岭南文化是多条线发展又互有交错,各大文化区系既相对稳定,又互不封闭。三大文化互相交汇、撞击,相互影响、作用,不断重组,不断创造新质文化,萌发蓬勃生机,最终殊途同归,趋于融合。多源一体格局铸就了中华民族经久不衰的生命力,这与世界上其它文明古国的发展模式具有本质区别。
(三)草原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
内蒙古是亚洲古人类文明的发祥地,文明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7 0 余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那时的古人类以狩猎为生,要打造石器与野兽搏斗。呼和浩特东部的大窑遗址是他们打制石器的场所,一直到3 0 余万年前他们还在这里活动。3 . 5 万年前,黄河中上游的河套地区气候温和适宜,成群的动物活跃于湖泊草原森林之中,"河套人"在这里创造了"萨拉乌苏文化"。在东部,"札赉诺尔人"在1 万年前创造了"札赉诺尔文化",他们的头骨已经具有原始蒙古人种的体质特征。他们的活动范围遍布整个北亚草原。今天的中国人、日本人、韩国人和朝鲜人,绝大多数都属于蒙古利亚人种。
红山出土的彩陶罐,有来自中原的玫瑰花纹,中亚大陆的菱形方格纹和红山本土的龙纹三种图案,这说明五六千年以前,内蒙古草原的东部、南部已经是西亚和东亚文化的交汇地带。
几千年来,内蒙古大地上生存繁衍着以蒙古利亚种华北型为主的人类圈,他们的语言大多属阿尔泰语系,这些民族主要有商周的戎狄,秦汉的匈奴,魏晋南北朝的鲜卑,隋唐的突厥,两宋的契丹、女真,元代的蒙古,明清的满族。匈奴人建立了具有历史记载的第一个草原王国,创造了中国最早的骑射文化,导致了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较大范围的碰撞与融合,实现了草原民族与中原汉族的第一次民族大融合。鲜卑文明入主中原,建立了北魏王朝,实现了农、牧文明的第二次大融合。而第三次融合的蒙古文明把草原文化推向鼎盛时期,成吉思汗集北方少数民族文明之大成,建立蒙古汗国,开辟了亚欧通道,促进了东西文明的交融,其后的忽必烈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
内蒙古境内古长城遗址的长度和跨越的历史年代居全国之首;阴山岩画和贺兰山岩画,其数量和艺术价值居全国之最。史诗《江格尔》是全国少数民族三大史诗之一。蒙古族、"三少民族"的歌舞、戏剧、绘画雕刻、婚嫁礼仪、宫廷文化、宗教文化等等更是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以上事实充分说明,广袤的内蒙古草原蕴含着丰富的文明根底,草原文化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共同组成了中华文华的三大源头。它曾经为中华文明乃至世界文明作出过杰出的贡献。
二、内蒙古草原文化的世界性品格
在中华文化的三大板块中,最具有世界性品格的,应该是北方草原民族文化。欧阳明等撰著的《中华祖先拓荒美洲》一书披露了美国国家地理学会编印的《国家地理》杂志1 9 9 1 年1 0 月1 8 0 卷第4 号刊出的1 4 9 1 年前哥伦布时期美洲"印地安"文化专号。内有研究"印地安"论文6 篇。这些材料说明:古代中国北方先民主要是从陆路白令陆桥和北太平洋最近大陆的岛屿迁徙到日本和美洲大陆的。1 5 世纪时,他们的遗迹──图腾柱和传递信息、交流情况的"套函",还埋在冰雪之中。这就是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多批次地、长距离地拆徙情景。他们代表着当时先进文化和先进技术的成就,影响着日本文化和美洲文化,这也是世界范围的新石器时代重要的民族迁徙与文化交流活动,他们象征着中国北方各民族对亚洲历史、美洲历史乃至世界文明只的重大贡献。我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贾兰坡在《关于谁最早到达美洲之我见》一文中断定:"关于亚洲人通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问题,经过近年的发掘基本得到了证实",根据碳1 4 到达的时间距今为一万一千年。
北匈奴于公元9 1 年退出漠北,向西迁徙,经过二三百年,深入欧洲,造成了中国文化与波斯文化、希腊文化、罗马文化以及印度文化的空前大交流。波斯、希腊、罗马文化之东传,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多元大发展;中国冶铁、穿井技术、养蚕与纺织技术等之西传,也极大地丰富了欧洲文明。最后,北匈奴文化完全融化在欧洲文化之中。世界文化史正是在这多元的文化碰撞、交流与融合中发展着、丰富着。
在继匈奴、突厥之后蒙古汗国向西迁徙,又一次影响了世界格局──这就是电视片《成吉思汗》告诉大家的。当时,西方文化(科技知识、宗教信仰、音乐艺术)在中国得到广泛的传播;中国的传统文化也传入西方,引起西方极大的兴趣,从而导致了西方各阶层人士纷纷前来东方考察游览,产生了一系列著名的游记、回忆录,产生了当时的西方中国学。元代文化是草原游牧文化、中原农业文化与西方(如意大利、法国、阿拉伯)文化以及中亚、南亚(印度、波斯)文化的交融的结晶,具有鲜明的世界性品格,既丰富了中华文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文化。
绵延万里的草原丝绸之路,一直是连接贯通东西文化交流的桥梁,辽阔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是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民族文化风格的汇合地,它不仅完成了东西文化相互传播的伟大使命,而且在保持本地区和民族传统文化本色的同时,也汲取着异质文化中丰富的"营养",创造了辉煌的草原文明。
三、草原文化是内蒙古走向全中国、走向世界的华彩名片
内蒙古草原文化凝聚着世代生活在大草原上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体现着独特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审美情趣,具有历史的原创性、浓厚的民族性、广泛的群众性、博大的开放性、强烈的进取性以及淳朴的自然性等鲜明特征,闪耀着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及民族进步精神的熠熠光辉。草原文化所特有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特征,则包含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内蒙古地域辽阔,土地面积约为全国的八分之一。大草原、大森林、大山脉、大戈壁、大河流、大湖泊、大文化、大英雄,丰富多彩的有形、无形资源为整合和配置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东林西铁遍地煤,稀土储量世界第一,内蒙古是祖国的煤炭、铜铁、稀土基地。改革开放以来,良好的发展态势已经显示出2 1 世纪的内蒙古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支点之一。2 0 0 3 年,内蒙古自治区几个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位居全国前列。
我们的城市是草原乳城、草原钢城、草原绒城、草原电城,我们的名牌产品,无一不在宣示自己"来自内蒙古大草原"。伊利乳业、蒙牛乳业、兴发肉制品、小肥羊餐饮连锁店等都是高扬草原文化的大旗走向全中国的。
内蒙古伊利乳业是全国乳品行业的龙头老大,在中国5 0 0 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伊利以1 2 7 亿元的品牌价值列3 8 位,位居中国食品业首位。仅2 0 0 4 年上半年,伊利集团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 3 . 4 4 亿元。内蒙古蒙牛乳业成立于1 9 9 9 年,在短短的五年时间,业务收入在全国乳制品企业中排名由第1 1 1 6 位上升至第2 位。2 0 0 2 年"第五届中国成长企业C E O 峰会"蒙牛乳业以1 9 4 7 . 3 1 % 的成长速度名列榜首。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不到5 年,已经拥有6 9 7 家加盟连锁店的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小肥羊火锅店"遍布全国3 1 个省市,而且在香港和美国落杉矶开设了连锁店。2 0 0 3 年公司荣获"中国成长企业百强冠军"和中国营销创新奖。2 0 0 4 年,公司以餐饮业唯一的身份入围"中国企业5 0 0 强",开创了5 0 0 强史上首家餐饮行业入围的先例。
草原文化是原生态文化,它代表着纯天然、无污染、绿色环保,代表着广阔无垠、热情奔放和生机蓬勃。草原文化将伴随着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走向未来。
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在饮食方面有很大差异。蒙古民族多食牛羊肉、饮牛奶、食乳制品,这点与欧洲人相似。因为,欧洲人的祖先也是牧羊人。欧洲人每年每人要喝二百公斤牛奶,日本人效仿欧洲人喝牛奶,甚至提到"一杯牛奶、一个民族"的高度,结果日本年轻人的平均身高超过了中国人。我国中原饮食文化以粮食为主,现在国人食奶也有十公斤左右。我们发现牛奶确实好,所以,城市人很大一部分人开始食用牛奶,试想从十公斤到二百公斤──这个市场空间太大了。
伊利、蒙牛、小肥羊、草原兴发飞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饮食文化差异性导致的。由于独特的资源秉赋和文化背景,其它同行难以模仿,表面上是经济现象,实质上是文化现象。草原文化是内蒙古的第一品牌,是内蒙古最大的无形资产,打响、打亮这张牌,对于内蒙古今后的发展意义深远。
"草原文化节"是内蒙古的节日,国际民间文化节和"昭君文化节"则是呼和浩特市的两个节日,已在我市办了3 届和5 届。这三个节日今年在呼和浩特成功举办,特别突出了草原特色、民族特色,体现了群众性,倡导了先进性,全面展示了草原文化的深厚内涵,让全国人民、全世界人民都了解、熟悉和热爱草原文化,请更多的人来草原做客和投资。文化节期间,我市共签约2 4 个项目,协议引资4 4 亿元人民币,现在已有十个项目开始实施。文化节前后的一个月内,全市宾馆和饭店爆满,文化节对第三产业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同时,文化节也丰富了市民的精神生活,受到老百姓的称赞,大家都认识到这是一项投入小、收益大的无形资产的投资。
四、整合草原文化资源,发展草原文化产业
内蒙古党委、政府决定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民族文化大区",并强调要以新的体制和机制为推动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成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的重要支撑点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具体讲,今后内蒙古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有如下几点:
一是合理规划,努力形成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格局。突出地区和民族文化特色,搞好文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挖掘整合各地区文化资源,打造各具优势的文化产业品牌。以资产为纽带,按照专业化分工和规模经营的要求,组建跨地区文化产业集团,提高优势文化产业集中度,形成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主体力量。重视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中区,规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区域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文化发展的积聚和辐射作用,带动中小城市、城镇和农村牧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在全区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相对集中、城乡联动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壮大文化旅游业。加强对辽文化、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蒙元文化等历史遗存和民族风情、自然风光等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文化开发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推出一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体现自治区文化品位的旅游精品项目,大力开发形式多样的特色旅游文化产品,使文化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
──繁荣文艺演出业。推进艺术表演院团改革,整合艺术资源,集中力量推名人、创名作、塑名剧,提高演艺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传统演出剧目、表演设施的改造,振兴我区优秀地方剧种和民族艺术。创新艺术表演形式,推出新兴优秀剧目,大力推广高雅艺术。加强与国内外演出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的合作,提高我区文艺演出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经济效益。
──繁荣和规范文化娱乐业。大力培育和健全以法律法规作保障,面向大众、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市场,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的类型结构和规模结构,在大力发展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的现代文化娱乐项目,丰富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
──扩大新闻出版业。加快推进报业和出版业集团化进程。按照创特色、重质量、出精品的要求,积极调整报刊图书结构,扩大优质报刊图书出版发行,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路子。着力发展电子书籍、刊物等电子多媒体出版产业,推广现代生产经营方式,繁荣音像市场。
──提升广播影视业。加快广播影视业组织结构调整,促进广播影视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广泛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广播影视业,加快广播影视作品制作、传输、播放的数字化、网络化、综合化进程。加强优秀广播影视的创作工作,打造更多具有我区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影视作品和品牌节目。建立完善的制作、播出、传输体系,强化我区广播影视业的辐射功能和竞争能力。
──发展文博会展业。发挥我区文物、文化优势,逐步建设和完善特色博物馆体系,扩大我区特色文化的展示和宣传。自治区每年举办一次集文化、经贸、旅游为一体的"中国·内蒙古国际草原文化节",包括开展"内蒙古那达慕节"、"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节"、"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草原文化与绿色产品国际论坛"等系列活动,促进文化旅游、科技教育、经济贸易的发展。
三是把文化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增加经济活动中的文化内涵,打好草原文化、绿色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我区的文化资源,将富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文化精华融合在生产和服务中,通过增加文化内涵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以文化经济项目为载体,推动人文资源优势向文化经济优势转变,实现以文化促经济、以经济促文化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与文化共同发展。
五、中国和平崛起的核心是中华文华的振兴
女士们、先生们,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出现了价值取向东方化的趋势。趋势东方化与经济全球化(哲学上应称之为"人类生存一体化")、政治多极化(哲学上应称为"利益主体多元化")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即在西方文化把人类引入表面的物质繁荣同时,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急剧恶化,大自然反过来对人类加以惩罚(如资源枯竭、沙尘暴等)。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伤害,国与国之间战争不断,恐怖主义在全世界泛滥成灾。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找不到自己心灵的家乡。古老东方文化主张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人与社会按照"仁义礼智信"相处,国与国和平明智相处、人的内心追求平静安祥的境界的主张,受到高度关注。
中国文化将在新世纪引导人类走向一个新的境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汤因比预言:"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中国和平崛起的核心是中国文化的振兴。欧洲振兴3 0 0 年,事实上是从文艺复兴开始的,文化振兴是因,经济繁荣是果。我在欧洲文艺复兴的发祥地意大利"文化之都"佛罗伦萨考察时发现:点燃文艺复兴第一盏明灯的不是当时的政府,而是一位企业家。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2 6 0 万呼和浩特市人民向在座的各位来宾 发出邀请,草原民族是最热情好客的民族,草原将敞开胸怀欢迎大家的到来,请到我们草原来!(作者系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
6. 内蒙古振雄餐饮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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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振雄餐饮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餐饮加盟;卤水食品加工;肉类食品加工,冷库经营,餐饮经营管理;餐饮项目营销策划及投资管理咨询;会展服务,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人才咨询培训;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及餐饮产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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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家对连锁加盟的有哪些规定
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独占性;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责任;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消费者投诉;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遗漏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夸大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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