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管理加盟商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如何管理好加盟商
1个中心
一个中心:我们要围绕本企业“共生共赢、创新创业”的经营理念去管理与服务我们的广大加盟商。共生是指企业与加盟商共同生存,失去现存的加盟商事实上是加盟商管理的巨大失败,加盟商的存活率是共生的考核指标。共赢是指企业与加盟商实现经济上、精神上的共赢与事业上的共同发展,加盟商的投资回报率是共赢的经济考核指标。所以说,我们在落实营销工作、考虑公司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加盟商的利益,用我们的同理心去理解我们的加盟商。让我们与加盟商一起跑赢市场!
2个态度
第一,加盟商不是上帝
加盟商是我们事业的战略合作伙伴,这个态度要明确。很多年来我们一直受“顾客就是上帝”思想的熏陶,导致我们在落实加盟商管理工作的时候唯唯诺诺,不敢向加盟商提出合理要求、不敢得罪加盟商,一些原则性的事情也说不出口,新手更是不敢说。顾客就是上帝是其他公司的口号,在我们企业是不讲这一套的。如果这样,我们的加盟商管理工作会适得其反,顶着不平等地位的压力去做加盟商管理工作不利于公司与加盟商的共生发展。公司与加盟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利的共荣共赢关系,相互之间不存在什么上帝,如果要有那也是互为上帝!
第二,加盟商仅是客户
加盟商是我们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品牌所有权归根结底都是我们企业自己的,它归属于市场,加盟商只有阶段性的品牌使用权,其不管做多大、多强都只是我们企业共同体的一部分,这种思维不能放弃,如果放弃将烦恼不断。不管做多大、多强的加盟商我们都不能盲从,盲从会使企业走进死胡同,我们应该满足大部分加盟商的共性需求,对极个别加盟商的特殊需要,可以据情共赢的去满足!
3个原则
第一,讲合同
根据公司《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管理加盟商是最根本也是对双方最安全的。公司的加盟商管理考核有一项就是“合同履行率”,合同中的条款是公司与加盟商必须共同遵守履行的,也是我们企业评估加盟商贡献度、诚信度的依据之一。我们每一个营销工作者首先要吃透公司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只有这样才能根据合同管理好、服务好我们的加盟商!
第二,讲诚信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一种素养,也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为人的信仰。诚信是一个人乃至一个企业的立足之本,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了诚信,那市场就将无法拓展,企业将很快死亡。同时,我们也要勇于对那些不讲诚信的加盟商说不,一个不讲诚信的加盟商不仅是企业的负担,更是我们事业的绊脚石。当然,诚信不是喊出来的,企业的诚信是靠我们每一位员工日积月累不断用行动去兑现承诺树立起来的,我们要言必行、行必果、果有效,一百次兑现承诺的丰碑禁不起你一次失信的摧残。而要做到企业诚信,就必须在我们企业内部做好员工的授权管理、岗位责任管理、严刑峻法机制这些企业基础性管理课题!
第三,讲度量
对于加盟商的要求,我们不能过度的给予满足,要知道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尽的。如果你今天给他降点价,明天他就学会了和你砍价;如果你今天给他一点货品的铺垫,明天他就有可能找各种理由来拖付或赖帐。今天你如果想要超越合同的范围而给予加盟商一点点的支持,那也要有条件、有政策、有策略的给,同时还得要有一个度,不能过,过了就是错,所谓的过错也就是这个意思。很多教训告诉我们,那些刁难无理、不讲诚信、不守规则的加盟商往往是被企业的迁就及纵容给宠出来的、给教育出来的,这就像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样,如果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那家长一定是负有责任的。另外,对我们的加盟商要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的测量,测量什么?测量他的贡献度、增长率、异常性、诚信度及对公司营销策略的落实情况等等!
4个手段
第一,培训教育
加盟商是需要企业不断给予其教育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要视加盟商为学生,要抱着企业是老师的这个态度去教育他、培训他。教他什么?培训什么?教他品牌经营之道、培训店务管理之道、用人之道等等,只要是能促进我们销售提升及品牌发展的方方面面都是可以的,只是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侧重点各不相同而已。当然,有的加盟商自身也有我们的可学之处,在教育培训的同时不要忘记向优秀加盟商的学习,老师向学生学习并不奇怪!
第二,督查监控
监控加盟商对市场策略的落实情况,是各个片区经理的重点工作之一,这一点不能放松,更不能懈怠。监控什么?按公司的《终端考评表》要求去监控,怎么监控?这就是我过去所讲的巡店、店务管理等内容,在此不予叙讲。其实,我们监控加盟商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企业和加盟商能进一步的共同提升,能够持续的产生共赢,进而实现我们企业的战略目标。今天你和他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对不达标的地方视而不见或者是见而不动、动而不达,这种行为其实是对你那个所谓的“兄弟”最大的伤害,我们要对那些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加盟商严格以待,不能因为他是客户、是“兄弟”而客气,相反你对你“兄弟”错误行为的客气事实上就是你对企业及加盟商的极不负责!
第三,求同存异
上面讲对加盟商的管理要讲究求同存异,“同”是什么?同就是我们品牌连锁的标准,是公司品牌经营的标准化、格式化与精细化,这体现在终端的形象、陈列、服务、色彩、价格、橱窗等方面。“异”是差别,是公司实施一地一策、一客一策、一店一策的战术性要求,我们不能用同一种营销手段去做所有的市场。这个“异”啊用在加盟商管理上还有另一层意思,也就是说我们的加盟商是要被分类的、他们是要被区别对待的、在公司内部某些方面是应该享受不同待遇的, VIP就是应该享有VIP的待遇,普通的就只能享有普通的待遇,他不高兴是吧!那也让他变成VIP再说!
第四,改善抢占
我们的加盟商并不是个个都是按合同办事、按规则出牌的人,对于那些让公司敬业且相对职业化的员工纷纷躲避的加盟商;那些无理由地打破游戏规则、不讲诚信与商业道德的加盟商;那些常常在合作中找茬、吹毛求疵、滥施淫威,把企业对他的尊重当作是企业的让步,将企业与客户之间正常相互尊重的关系破坏得一干二净,怎么都无法沟通的加盟商;那些对外传播企业负面信息及总说企业对他的支持不够或公司不到位,对企业与之沟通的努力视而不见的加盟商;那些常常设置障碍、封锁渠道消息,只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丝毫不考虑企业的发展,拒不根据企业营销战略采取必要的市场行动的加盟商;还有哪些销售上不去或是销售不平稳的加盟商等等。凡此种种,我们应该加以改善,改善不了的应该毫不犹豫的给予清理,如果你犹豫那就是对市场资源的一种最大浪费,耗着的双方都是痛苦的,不如来个痛快!
对那些不以我们品牌为主导经营的多品牌加盟商,我们要主动出击与其它同一屋檐下的品牌抢占加盟商资源,比如扩大本品牌的库存量、提高本品牌产品的上架率与货柜空间等等。总之,要设法把加盟商的资金放到我们品牌上来。
② 如何管理加盟商,有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
我们拿培训来说,企业方可以给加盟商哪些培训,从而确保以后运营的是否顺利呢?
因为培训也是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
1,集中培训(★★★☆☆)
,理论培训是必要的,集中培训有助于学习和交流,但是一对多的授课方式,可能会导致一些人注意力不够集中,讲者也难以关照到每一位听众。理论培训如果不结合实践,常常会让加盟商在实际开店中产生认知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2,实操培训(★★★★☆)
想快速对不熟悉的行业上手,还是需要考察总部是否提供“实操”等实践课程。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更深入的了解理论,也有助于加盟商回到自己的店面后,能够迅速操作。
,肯德基开办的“肯德基大学”就是很好的例子,学员要从清洗设备、切食材、炸薯条、做汉堡开始,学习精细化的流程每一步操作。实操培训可以让没有创业或行业经验的加盟商迅速熟悉业务流程,不至于开店后手忙脚乱。
3,带店培训(★★★★★)
,除了集中理论培训、实操培训外,品牌总部的另一种培训方式是带店培训。带店培训是指,总部派驻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到加盟商的店面进行“手把手”的驻店指导,让加盟商“心里有底”。
4.2.3培训内容:
按培训内容分为产品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两方面。
企业怎么管理加盟商
1,产品培训
针对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的流程,方法,实操注意事项等基础培训,需要加盟商掌握之后才能做好产品、服务。
2,运营管理培训
很多扶持较好的品牌企业还会对加盟商进行运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帮助加盟商如何开店、如何管理店铺、如何做营销活动、如何获得稳定的客流等。在开店流程,店铺经营,营销技巧等方面没有经验的加盟商,总部会提供这些方面的培训扶持。因为店铺需要进行运营管理才能够持续下去,这方面也是我们选择加盟的一个原因。
理论培训、实操培训基本是总部的“标配”,总部会向加盟创业者提供基础的培训内容,驻店指导培训则是“高配”,高效实用但是需要较高的人工成本,因此品牌会体现为“加盟费”相对较高,但是开店成功率也相对较高。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③ 餐饮连锁店是怎么管理的
连锁餐厅管理模式分为纵向和横向。纵向,指总部管理、餐厅营运管理、岗位操作;横向,包括开发与供应链 。
3、大数据运营,打破信息孤岛
那么,有了系统,如何执行下去呢? 就要靠一整套完善的地区餐厅数据诊断系统。即依靠互联网、大数据,将所有餐厅包括收银软件、打卡钟、业务计划、订单、库存、配送、人员工资等等一系类数据采集起来,汇总在系统中并形成各类不同等级的数据报表,并通过权限设定为管理者提供管理依据,以此指导餐厅整体运营,解决信息孤岛的管理难题。
4、回归竞争本质,盈利在于创新
连锁经营除了依靠一整套完善的体系做支撑,同时,具备创新思维能力更加重要,它可以让你的管理锦上添花。麦当劳从20台收银机缩减至2台,营业额反增30%,自助点餐机的应用就是它创新思维的制胜点。打破一台收银机对应一名服务员的传统点餐模式,4台自助点餐机轻松解决餐厅人员成本与用餐高峰服务效率的难题。蔡总还强调,麦当劳模式固然成功,但不能完全适用其他餐厅,各餐饮企业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及外部环境综合考量,制定一套适合自己企业运营的管理系统。
总结蔡总所讲创新思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01、创新要围绕低成本为核心。无论是程序、产品,提高劳动生产率是根本出路;
02、差异化。没有差异化就没有定价权,同质产品无休止价格战,两败俱伤;
03、聚焦,做自己最擅长的,千万不要用我们的短处去死磕被人的长处;
04、快,市场变化不等人,你想到的别人也会想到,执行力很重要。
以上内容由天财商龙作答,关于餐饮经营的方方面面,欢迎向我们发起提问。
④ 连锁企业如何做管理
其管理模式为:
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
连锁经营企业是一种新型企业形式,在目前还外于初级发展阶段,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目前基本上分为子公司经营方式、分公司经营方式和加盟店经营方式。在中国加入WTO后,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与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上一些知名连锁企业抗衡,又产生了自由连锁经营方式。
1、子公司经营方式
子公司经营方式是指总部通过投资关系,对子公司的资产和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开展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总部通过对子公司下达各项经营指标并对此进行绩效考核来进行管理。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根据子公司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按照内部价格进行商品结算,总部集中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汇总核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按投资比例全部或部分享有子公司的净利润。子公司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在经营所在地纳税、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2、分公司经营方式
分公司经营方式是指总部通过投资关系,对分公司的资产进行控制和人员的管理,总部对分公司进行内部会计核算,并对确定的经营指标进行考核,以确定各分公司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并根据分公司经营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总部统一对分公司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进行会计核算,统一纳税、编制个别会计报表,全部享有净利润。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安排开展经营活动,不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取得的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总部,劳动报酬由总部根据经营指标考核情况直接发放。
3、加盟店经营方式
加盟店经营方式是指总部以商誉做投资,以收取加盟费的形式吸收加盟店,以达到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经营方式。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根据加盟店经营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按照较为优惠的价格进行结算,总部和各加盟店各为独立法人,各自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总部在业务上对各加盟店进行管理、指导。
4、自由连锁经营方式
自由连锁经营方式是指由若干个完全独立的零售企业为增加其知名度,增强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在经营完全独立的情况下,结成连锁体系,统一使用企业品牌、统一进行渠道的一种经营方式。
⑤ 加盟店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关键是物流配送,及调货比例。你先开一家样板店,成功后照样复制。
⑥ 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说VI的统一使得加盟店极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么对大品牌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流程的学习,则是他们迫切的愿望。对加盟店的管理不仅仅是统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应该是对总部运作理念的逐步渗透和对内部经营管理操作上的统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他们更多体现出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积极-全球品牌网-寻求更为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来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土办法,这样,营业额和销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会对总部的营销策略持有戒心,担心总部对他们在指导的同时坑害他们,要么是想套牢他们永远做下线,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时也是对总部商业道德的体现和考验。 2、 总部自身原因分析 (1) 总部与加盟店合作的基础不稳定 现在许多品牌连锁加盟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脆弱的合作关系。双方既没有股份的约束,又没有共同发展的远景,完全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加盟店仅仅希望借助总部发展壮大,没有长期合作的意愿,而总部又贪图市场份额,在自身体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因此,这种加盟连锁是极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总部的营销策略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总部没有经过详尽的市场调查制定的营销策略往往只适合用于部分区域,这样一来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触情绪,或者营销方案根本不适合在当地推广。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不同,因此总部在制定营销方案时不应一概而论,要顾全大局。 (3) 企业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总部给予加盟店太大的权利,同样会导致总部的营销策略难以执行,总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权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寻、有制可依。 (4) 总部与加盟店的管理架构和沟通体系有问题 1、统一VI形象仅仅是解决了治标的问题,而总部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帮助加盟店进行市场培育,在进行经营方法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然后进行经营思想的渗透,最终实现共同双赢,这才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2、总部在进行营销策划时,要根据每个加盟店不同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营销方针,并且要多征求加盟商的意见,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营销方案。
⑦ 连锁企业如何做管理
一旦企业走出去,风险就接踵而来,这简直是一定的,任何您估计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十有八九会发生。甚至更多您原本想像不到的问题,也会悄然发生。因此,走出去之前或之初,您需要在管理上下些功夫。例如,跨区域扩张之后,如何保证选址、经营、服务、供应链的上下通畅一致?如何远程把控资金、人才和信息?组织系统需要怎样的变革?如何确保一线的质量水准和风格?如何供应充沛的人才?一系列问题需要您未雨绸缪,否则将风险四起,甚至砸牌子! 一、如何保障业务通畅? 连锁餐饮的业务与单体餐馆的业务截然不同,虽然都涉及到选址、门店装修、食材采购和仓储、烹饪和餐厅服务、营销和宣传,但是每一个环节所涉及的范围、责任、标准、流程都不相同,原因就在于“连锁”二字。如何保证跨区域连锁的业务通畅?这需要企业建立一系列的业务流程体系,通过流程化管理,确保总部和外地分店之间的业务畅通。否则的话,各个分店将会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让您的餐厅五花八门,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冲突此起彼伏。一句话,一团麻! 当然,任何企业都不可能预先建立非常完整而可行的业务流程体系,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但您最起码需要着重考虑一些关键业务流程,这里列举一部分: 1、餐厅选址、装修和开业:如何开展市场调研?如何进行项目分析、谈判与决策?如何进行项目策划?如何把控餐厅装修?如何把控对外公关事宜?如何把控开业筹备? 2、食材采购、仓储和配送:如何制定食材标准、选择合格供应商?如何把控采购需求、计划和执行?如何进行跨区域食材调配?如何进行食材储存和中转?如何把控食材初加工?如何把控中央厨房的运行? 3、烹饪、服务和技术推广:如何把控烹饪的质量?厨房管理如何统一?如何把控餐厅服务的质量?如何及时获得顾客的反馈?如何开展新品研发和推广?如何开展服务创新? 4、促销、宣传和顾客管理:如何开展调查,跟踪顾客并引导消费?如何开展促销管理?如何统筹宣传方案?如何发挥门店的积极性和自由创新?总部如何及时获取信息并给予指导? 所有这些关键业务领域,必须依靠书面的流程规范,才能保证各个餐厅自动正常运行。否则的话,单纯依靠总部和分店之间的远程和当面沟通,您将面临永远解决不完的问题。 二、如何实现管控有效? 连锁总部对分店的管控,不仅仅是业务领域的选址、装修、采购、烹饪和服务,还应当对资金、人才和信息实施管控,而这三者正是后台管控的主要抓手。如果总部对分店的资金、人才和信息无法全面掌控,何谈管控业务?何谈连锁? 资金管控主要体现在预算、成本、资金、报表领域。(1)由于跨地域经营,预算将成为财务领域的管控基准,否则的话,如果集权,无数次的审批将让总部焦头烂额,如果放权,总部将对分店完全失控。(2)基于预算,资金的统筹调配是“资金效用最大化”的关键,让每一分钱都用在最有价值的地方,这是资金统筹的首要目标。(3)对于连锁餐馆来说,建立店面运营的成本控制模型,不失为一个良策,基于经验建立成本规划和控制的基准模型,可以有效指导各个分店的成本管理。连锁餐厅规模化之后,一方面其规模优势可以降低更多的成本,另一方面,如果控制不善,也将会产生更多的成本。(4)至于报表,如果信息系统支持的话,每周、每天获取报表都能够实现,这让您时刻了解前线的运营情况。问题是,您有没有想好如何管控预算、成本、资金和报表? 其次是对人才的管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关键人才的管控,如,店长、厨师长、领班和管理人员,如何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另一方面是对人员总量的管控,如,员工总数、人工成本总额、人均劳动生产率、等等;这都需要总部制定出基本的政策。一旦跨区域,面对面的管控已不现实,制度就成了必需的管控手段。因此,制定出您的关键人才管控制度、人员总量管控制度! 当然,无论哪方面的管控,都离不开必要的信息系统。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远程沟通不再困难,这主要得益于先进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在当代企业管理系统当中的定位,不再是锦上添花,而是必不可少。
⑧ 国家对连锁加盟行业的管理要求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⑨ 加盟连锁店如何才能经营成功
1.遵循连锁加盟系统的运作
连锁店一旦上了轨道,由于加盟店主大多具有强烈的独立性,这时难免会志得意满,而忽略了连锁总部的功劳。许多加盟店主认为店铺的成功,自身的努力占90。实际上就成功的本质而言,总部努力占75,加盟店只占25。因为连锁加盟店成功的本质,应该归功于连锁总公司多年累积的经验与在消费者心目中辛苦建立起来的信用度,这种是商誉无形资产,是难以用价值来衡量的。
加盟店主应该明白,连锁事业是总部与店主彼此共同的事业,不要轻易改变连锁体系的经营方式,否则变了质的连锁公司,必定会导致加盟店最终的失败。
2.加盟店主必须有强烈的经营者意识
虽然加盟了连锁企业,总部会如实地传授加盟店经营方法与秘诀,使加盟店减少了独立摸索的时间和失败的风险,但由于加盟店主的组成复杂,每个人的依赖程度不同。为了突破心理上的瓶颈,加盟者在一开始就要有初步的认知――自己不仅是连锁企业的投资者,也是加盟店的经营者。有了这份认识,加盟店主的指挥就会更加正确。
3.不厌其“忙”、率先工作
除非连锁店的设店地点在办公区,否则周末假日通常生意会比较繁忙,因为假日出来逛街购物的消费者会比较多,这时加盟店就应提前做准备。由于加盟店主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许多人无法适应假日工作的要求,会产失厌烦情绪,这种不祥和的气氛会感染到顾客,生意自然不好;反之,加盟店主若能不厌其“忙”,心怀感谢地去迎接客人的上门,生意自然会兴旺。
4.热爱做生意
大部分的加盟店在开幕前,都有连锁总部的支持与协助,使加盟店在开店之初能顺利上手,如鱼得水。但拥有原动力是加盟店主不可忽视的,即拥有一颗热爱连锁事业的心。这种喜爱的热诚,可以从态度上自然流露,使店内营造一团蓬勃朝气,顾客也会因为这种亲和力而自动上门。
5.实践作业手册
随时找出弊端即时改进一般加盟店主都有一个通病,在开店的开始一两年,会努力遵守总部的经营手册,可是时间一久,业务逐渐步入正轨,就会显现出懒惰、松散的情绪。为了防止这种消极情形的继续恶化,有智慧的加盟店主,应该每日三省总公司所交付的作业手册,检讨是否确实遵守;另一方面,从工作的体验中随时修改弊端,并向总公司提出改进意见。
6.视从业人员为好的合伙人
现在许多连锁加盟店都是24小时服务,因此,加盟店主不可能一个人独立经营,必定拥有为数不少的员工。加盟店主要调整作为老板的心态,谦卑待人,视店内从业人员为事业的合伙人,使员工愿意全心投入工作,并且乐在其中。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店铺正常的经营。
7.领导统御能力强
经营者的领导统御能力强,是引导企业营运的最大力量。不管连锁店的营运是否顺利,任何突发事件都是无法预知的,面对这些事件的处理应对,是考验加盟店主领导统御的最好时机。只要店主平田养成笑容可掬的习惯,店里的成员受到感染,也都会笑口常开,店主如果能礼貌周到,自然店员也会亲切如仪,原因是店主的一举一动如同教科书,影响至深。聪明的店主如果能观察入微、掌握得当,在店内下达指示时,就可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
创业开加盟店想成功需满足的7个基本条件,小编就和大家介绍到这了。加盟店能否成功,连锁总部的体系运作关系重大,但是对于个别的加盟店来说,实质上与加盟店主个性的表现,甚至与家庭生活的融洽程度相关。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
⑩ 总部如何管理加盟商
如果说VI的统一使得加盟店极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么对大品牌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流程的学习,则是他们迫切的愿望。对加盟店的管理不仅仅是统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应该是对总部运作理念的逐步渗透和对内部经营管理操作上的统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他们更多体现出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积极-全球品牌网-寻求更为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来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土办法,这样,营业额和销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会对总部的营销策略持有戒心,担心总部对他们在指导的同时坑害他们,要么是想套牢他们永远做下线,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时也是对总部商业道德的体现和考验。 2、 总部自身原因分析 (1) 总部与加盟店合作的基础不稳定 现在许多品牌连锁加盟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脆弱的合作关系。双方既没有股份的约束,又没有共同发展的远景,完全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加盟店仅仅希望借助总部发展壮大,没有长期合作的意愿,而总部又贪图市场份额,在自身体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因此,这种加盟连锁是极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总部的营销策略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总部没有经过详尽的市场调查制定的营销策略往往只适合用于部分区域,这样一来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触情绪,或者营销方案根本不适合在当地推广。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不同,因此总部在制定营销方案时不应一概而论,要顾全大局。 (3) 企业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总部给予加盟店太大的权利,同样会导致总部的营销策略难以执行,总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权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寻、有制可依。 (4) 总部与加盟店的管理架构和沟通体系有问题 1、统一VI形象仅仅是解决了治标的问题,而总部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帮助加盟店进行市场培育,在进行经营方法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然后进行经营思想的渗透,最终实现共同双赢,这才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2、总部在进行营销策划时,要根据每个加盟店不同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营销方针,并且要多征求加盟商的意见,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营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