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盟店,直营店,特许店有什么区别
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同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② 什么是特许加盟店,它与直营店有什么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同——也是本质区别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而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四、经营领域不同
从经营的范围来讲,直营店,主要存在于商业和服务业中。
而加盟店,则范畴广泛地多,如零售、服务、餐饮、教育、服装、美容、制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发展形势,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行业被鼓励加盟,前景大好。
③ 加盟连锁和特许经营有什么区别
连锁加盟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的是,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最初的加盟连锁来源于19世纪80年代,美国胜家(SINGER)缝纫机公司建立了第一个经销商网络,经销人付费给胜家公司以换取在一定区域内出售的权利。
锁加盟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许多连锁企业错误认为品牌与规模经济是企业扩张的原因和内在驱动力,连锁企业通过不断自我复制实现规模经济,知识的低成本复制才是连锁企业不断扩张的真正内在驱动力。这要求连锁企业必须关注知识运营系统建设和管理,在知识创新、复制、保护方面努力进取,提高竞争对手模仿的难度,增加向加盟店的知识传输价值,确保连锁系统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通常是10年。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大多数特许者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延期。
2、发展日程表。当受许者获得特定区域或国家或地区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者通常会坚持受许者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者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开张指定数目的特许店。 3、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者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者在经营中采用特许者的企业标记。有时为达到统一性,受许者可能被迫向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 4、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称总特许的权利并不一定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者只能在其领域直接拥有和经营所有的店铺。可能的受许者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来。引起许多误解的原因常常是由于亚洲的受许者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
④ 什么是特许加盟连锁
连锁的形式包括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所谓特许连锁,也就是特许经营。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⑤ 特许连锁商店的概念
特许连锁也称合同连锁、契约连锁。总部同加盟店铺签订合同,特别授权其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和其他为总部所独有的经营技术,在同样的形象下进行商品销售及劳务服务。加盟店对店铺拥有所有权,但经营权集中于总部,并按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总部支付报偿。商号等企业象征的使用、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的经销权和营业权。加盟店则交纳一定的营业权使用费,承担规定的义务
1.特许连锁经营的特点。
(1)在一个特许连锁组织中,设一个总部或者一个主宰者和许多个加盟店。
(2)特许连锁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方。
(3)特许连锁是通过总部与加盟店一对一地签订特许合同而形成的。 (4)特许连锁的所有权是分散的,经营权是集中的,即加盟店 对自己的店铺拥有所有权(直营店除外),经营权则高度集中于总部。
(5)特许连锁关系主要是总部与加盟店的纵向联系,加盟店之间没有横向联系。
(6)总部在教给加盟店完成事业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知识和技术等的同时,还要授予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在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使用权,并且在开店后继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对于这些权利的授予和服务,以某种形式(如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百分比等)支付报偿。
2.特许连锁经营的优点。
特许连锁经营具有很多优点,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对特许连锁总部的好处:a.在资金和人力有限的情况下,不用自己的资本设置商店,也能获得迅速扩大业务领域的机会,提高知名度,加速连锁化事业的发展;b.在一个新的地区开展业务时,有合伙人为其共同分担商业风险;c.加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能切实保证,有利于稳定地开展事业活动;d.设立稳定的商品流通渠道,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商品销售网络;e.根据加盟店的营业状况,总部体制和环境条件的变化调整和招募加盟店,能促使连锁灵活地发展;f.统一加盟店的店堂风貌、店员服装等,能对消费者和业界形成强大而有魅力的统一形象。
(2)特许连锁经营对加盟店的好处:a.没有经营商店经验的一般人,也能经营商店;b.可以减少失败的危险性;co用较少的资本就能开展事业活动;d.能进行知名度高的高效率的经营;e.能实施影响力大的促销策略;f.可以稳定地销售物美价廉的商品; g.能够进行适应市场变化的事业经营;h.能够专心致力于销售活动;i.能够接受优秀参谋的指导i可以持续地扩大和发展事业。
(3)特许连锁对消费者的好处:a.总部卓越的经营方法和技术被广泛地应用,提高了为消费者服务的水平;b.标准化的经营,使消费者无论何时在哪个加盟店都能接受到标准化的均质的商品。和服务;c.加盟店通过有效经营,降低了销售等费用,使f肖费者能接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4)特许连锁经营对国民经济的好处:a.可扩大参与事业的机会;b.可促使经济活跃化;c.可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加强竞争力;d.可扩大就业机会。
但是,特许连锁经营也有不足之处:
(1)对总部的不利之处:a.连续的指导与援助要花费一定的人力和费用;b.加盟店在特许权上的无所谓态度会削弱特许连锁整体的活力c.在加盟店急速增加的情况下,总部的指导力和物流体制等跟不上,会削弱统一性;d.比自己经营店铺的投资效率高,但要大幅度地增加利润额则有困难。
' (2)对加盟店的不利之处:a.会增强依赖性,放松经营和销售的努力;b.经营标准化束缚了更好方法的开发和采用。;c.总部考虑整体效果而制定并交实行的措施,并不一定适合某些特定的加盟店的实际情况;d.在发生利益矛盾时,总部会坚持.6身利益;e.其他加盟店失败、脱离连锁集团时,在形象和信用方面会受到不良的连带影响;f.总部变更方针时,加盟店无权参与;g.对于合同内容,加盟店没有加入自己的要求和条件的余地;h.合同解除后,加盟店不能把过去的成果用于自己的商誉;i.总部脆弱化、大幅度改变销售政策时,加盟店不能够充分地接受到指导和援助; 合同解除时,加盟时所支付的保证金不能返还。
(3)对消费者的不利之处:a.如果总部力量弱,加盟店在交易上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在价格的服务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 b.因滥用特许连锁而产生的交易上的不稳定,也会给消费者带来不良影响;c.对于营业责任是在总部还是在加盟店判断不清时,可能使得消费者的上诉对象模糊化。
3.特许连锁经营的条件。
成为特许连锁总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开发出独具特色的商品或服务
(2)开发出独特的销售技术和方法,并能提供给加盟店。
(3)具有对加盟店进行经常性的经营指导和维持特许连锁组 织的能力。 (4)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形象的商品。
(5)具有一定的财力和融资能力。
(6)具有开展连锁事业的人才和组织。
(7)拥有先进的信息系统。
(8)拥有先进的物流系统。
特许连锁总部要发展特许连锁事业,还要进行以下准备
(1)编制加盟店用的规范化的经营手册。
(2)培养管理和控制加盟店的总部人员。
(3)设置和运营特许连锁直营样板店。
(4)提供包括总部开发的服务、商标以及销售技巧在内的特 许包装。
(5)提供由总部统一制作的广告、开展品偿宣传等促销活动。
(6)依照总部的教育计划和经营手册,对加盟店进行经营指 导。
(7)向加盟店提供便宜的设备、工具、销售机器、材料或租赁。
(8)对加盟店销售活动以外的事务处理、店员教育、劳务管理、法律、税务、商店设计等予以援助。
4.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条件和加盟程序。
特许连锁总部在选择加盟店时,有一定的选择标准和条件。这些加盟条件主要是:
(1)在一定的店址条件下,现在进行何种营业。
(2)具有一定的资金,拥有融资担保能力。
(3)店长具有一定的经验。
(4)店长的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历。
特许连锁的加盟程序一般是:加盟申请者提出申请后,总部即进行加盟申请者的人格调查和开店地的市场调查,调查合格后即 可向申请者展示合同书,如果申请者看过之后没有异议,即可签订合同,然后一边进行建筑与改造的工程计划和施工;;边对申请者进行教育、训练和实习,随后即可作开店准备和试验,最后正式齐店营业。
加盟申请者在加盟时,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广告促销费等。不同特许连锁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有按毛利的比例,有按销售额的比例,有按定额方式,有按营业面积,还有按收入的比例而定。
⑥ 特许经营和特许加盟的区别是什么
1、模式不同
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2、管理不同
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3、经营范围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
(6)特许连锁也称加盟连锁吗扩展阅读:
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加盟是属于特许经营的一个种类。
加盟商又分为区域加盟商和个体加盟商,加盟商专业术语叫受许人,他们关系就是合同上规定的核心业务的使用权。 另外,特许经营是有别于连锁经营的,连锁经营加盟商和特许经营中的受许人存在本质区别。
⑦ 什么是授权连锁和加盟连锁有什么区别
连锁系统评估的方式不少,但最重要的还是加盟者事前要做足准备工作,多了解,多比较。连锁商店最初是以单一所有权形式即正规连锁形式出现的。市场上所常见的几种形式是:正规连锁、自由连锁和特许连锁。
⑧ 请问 现在的特许加盟和连锁店有什么区别
特许加盟店就是有种点直接领导的连锁店。
⑨ 特许,连锁,加盟,直营这四种经营方式有什么区别
连锁店和直营店的区别
划分标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权和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划分,主要区别在于:直营店主要是指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自己管理,如重庆沛客服装公司,成立了自己的服装销售店面:流行前线、沛客服装店。 连锁店一般来讲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自己在各个区域的市场,开几家或更多的直营店,我们讲的连锁店实质也应当是一种直营店,简单讲,多加直营店就是连锁店喽,在所有权上理所当然属于公司了,一般来说,连锁店有着统一的CI. 加盟又称特许经营,加盟者与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需要备案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只是个人协议),不是任何公司都有资格招加盟商的,特许人(公司)除了具备相应的法律主体资格外,还因该有自己的直营店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两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