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区别
按照现在的说法:代理商比加盟商的权限要大;
代理商可以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也可以说成是某某区级代理、市级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财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授权给代理商在某一区域代理经营本公司的品牌,代理商可以发展自己的加盟商,不过需要报备总公司;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个品牌作为自己销售的品牌,开个店,不过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级,也可以是二级;
总的说,比较大的公司集团会分华东区代理啊,华南区代理等等,小的公司就直接发展加盟商;
㈡ 代理商加盟政策
要有钱,什么政策都好使
㈢ 做代理商需要加盟费吗总代理呢
这个是没错的!也不一定所有都是.这得根据每家公司他们的规定!有些因为新创建起实力不够雄厚!就必须免代理资金投入!当然如果你加入的是大品牌很多都要加盟费..不过你如果觉得不合理或者其他可以咨询多间后再做决定!如果不满他觉得是恶意收费..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的!
㈣ 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的区别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 经销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简单来说,就是你出钱,然后厂家出商品,设备等等这些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区别 代理商和加盟商虽然同为合作伙伴,但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区域性的产品保护,价格优势,属于厂家在当地的代言人,要一个销量的要求,厂家会有广告,技术,设备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仅是终端商的一种,是销售点的一种,产品价格方面没有优势,不过销售任务一般不会很重. 代理是把这个区域的经销权全部授权给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向下发展经销商,进行分销。代理有的时候会收取经营保证金,当然也会有销售或提货额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话,要承担约定的赔偿或损失。 加盟是商家或厂家扩大销量的一种经销方式,一般有统一门头,统一装修,统一着装的要求,加盟一个正规的特别是有经验和实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经营风险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还是经销加盟就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权地区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营销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与公司在授权地区平等;而加盟商要认同经营理念,遵守公司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监督。
㈤ 红酒代理加盟有哪些骗局
一、出身是高贵的
很多红酒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吸引加盟商,一些红酒企业动辄将公司名冠“国际”二字,加盟商对此要特别小心。二、故事是虚构的
很多企业的创业史,可以说是跌宕起伏,激动人心,但这些故事大多都是虚构的,可信度不高。
三、广告是忽悠的
很多红酒企业为了吸引加盟商,会把企业广告做的精美无比,但广告中涉及到的很多内容都是子虚乌有的。
四、展会是收钱的
很多红酒企业参加展会时会很积极,让别人看来很专业,其实大家有所不知,展会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任何企业都可以参加的,因此参加展会的企业会是良莠不齐,所以加盟商在参加展会时一定要多加注意。
五、荣誉是花钱买的
当你去参观某红酒企业时,他们或许会拿各种各样的获奖证书,一次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当这些获奖证书的含金量是多少往往令人生疑。因为现在有多证书的授予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所以很多企业只要肯花钱美,就能买到相应额证书。
六、房子是空的
这种剂量看似简单,其实很多假冒红酒企业重复使用的骗术,等到加盟商发觉时可能已经人去镂空了。
做红酒代理加盟生意,选择公司或者品牌时,最好要实地进行考察,查看公司或者产品的各类资质证件,了解其他代理加盟商的经营发展状况,最好是选择像蓝菲这样的知名品牌,公司实力强大,也有保障。
㈥ 红酒品牌哪个好红酒品牌代理商怎么做 蓝菲酒业可以吗
做好了很赚钱,而且客户群体相对比较高端,因此利润比较丰厚。 你说的那个牌子还可以
㈦ 红酒代理加盟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地级代理的话都是要包量,就是你那个区域只有你一家是代理商,你那里所有的零售和批发商都是到你那拿货,不过一般的代理厂家或省总代理都会叫你包量,就是一个月包多少箱,或者还有种方法就是一次性拿多少钱的货,至于加盟,专业葡萄酒应该没有什么加盟,如果有的话肯定要加盟费。
㈧ 总代理和代理加盟各是什么意思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