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根據法律規定,哪些情形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如何處罰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
(一)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
(三)使用經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查處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進行處罰。
『貳』 餐飲店,有營業執照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怎麼處罰
未經許可經營餐飲服務的,屬於違法行為。《監管辦法》第37條對無證經營餐飲服務的處罰做了明確規定,即按照《食品安全發》第84條的規定進行處罰,由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沒收行為人的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除了直接判明的無證經營行為外,下列情形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使用經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執行主體。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時,根據《食品安全法》第77條的規定,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一是進入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與食品加工製作和銷售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場所,包括食品加工處理和就餐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是對餐飲服務提供者製作加工和銷售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是查閱、復制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是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於違法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五是查封違法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場所。
如果拒絕交罰款,會被警告1-3次.警告無效將會被查封
『叄』 新的食品葯品安全法規定未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如何處罰
現餐飲服務許可證歸屬食品葯品監管處辦理(由工商和葯監聯合執法)。未辦理屬無證經營,由工商督辦,限期辦理,逾期者由工商處罰,如期間造成公共衛生事件,將嚴懲企業法人。
『肆』 餐飲業無證經營是怎麼處罰的由哪幾個部門執行
無證的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執行。處罰金額取決於經營規模、社會危害等,具體參照下面內容:
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 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4)餐飲無加盟許可處罰擴展閱讀:
無照經營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規規定取得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無照經營有著立法不完善、監管不力等復雜的原因。
為建立公平競爭規則,維持市場秩序,相關部門會對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營者進行教育、罰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伍』 怎樣處罰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餐飲服務者
未經許可經營餐飲服務的,屬於違法行為。《監管辦法》第37條對無證經營餐飲服務的處罰做了明確規定,即按照《食品安全發》第84條的規定進行處罰,由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沒收行為人的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除了直接判明的無證經營行為外,下列情形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使用經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執行主體。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時,根據《食品安全法》第77條的規定,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一是進入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與食品加工製作和銷售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場所,包括食品加工處理和就餐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是對餐飲服務提供者製作加工和銷售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是查閱、復制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是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於違法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五是查封違法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場所。
『陸』 開飯店沒有營業執照會受到什麼處罰
暫停經營並在三天之內帶齊相關材料到市場監管局辦理相關證照,逾期未辦理將依法取締。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十條查處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願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
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6)餐飲無加盟許可處罰擴展閱讀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進行查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對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可以予以查封;對涉嫌用於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對涉嫌無證經營進行查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措施。
第十二條從事無證經營的,由查處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柒』 開了一個月的餐館無證經營,是怎麼處罰,罰款多少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十四條 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捌』 沒有執照的小餐飲店被查會受到什麼處罰
對於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被工商部門或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並查處的話,罰款是肯定的。
經營者以何種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執法部門所進行處罰的幅度以及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有所不同。
1、工商部門負責查處餐飲店無照經營行為。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2、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處理飯店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違法行為。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