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已注冊的35類商標別人用來做餐飲加盟屬於侵權嗎,需要搜集什麼證據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對方使用商標與商品,與我們相似,那麼對方涉嫌侵權
證據資料如下
1.侵權主體
2.侵權行為
3.侵權時間
4.侵權地點
希望上述建議可以幫到你,相關問題歡迎交流
B. 如果加盟了某品牌店,然後自己再在附近開一個相似的店,把店名換了,算是違法嗎
我朋友加盟一個店,然後想在開一個相似的店,店名換了可以嗎
C. 我打算以後做加盟餐飲,無證製作醬料包發給加盟商會有處罰嗎
你最好先申請自己的專利通過國家認證以後,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加盟餐飲了。
D. 餐飲產品被抄襲屬於違法嗎我是做餐飲的,單品被同行抄襲,改了下名字。
目前食品本身是沒有版權這一說的,食品的商標和品牌是可以保護的,但是如果改了名字,不再用這個商標,應該維權很難。不算是違法行為,而且這個單品如果連味道都被抄襲的一模一樣,只能收是自身配方的保護不好,如果味道不如原版,時間長了,大家還是會吃原版的。
E. 我之前做了一個餐飲加盟店我退出來後還能不能模仿別人的方法
運用餐飲加盟店的經營方式是可以的,但是別用加盟店的名字就行
F. 餐飲行業抄襲別人菜品違法嗎
這里的難點是認定抄襲。其次需菜品發明方申請了相關保護,類似專利保護。
否則很難認定違法。認定違法需要先找到法律的限制條款。
G. 現在自己有家餐飲店,想做招商加盟生意。請問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才算合法。
連鎖企業有三種連鎖類型:直營連鎖、特許加盟、自由連鎖,直營和自由連鎖不需要報批。但特許加盟需要報批(備案)。如果在一個省搞特許,就在本省商務廳備案就OK了。如果跨省連鎖,就得到商務部備案。最近好象有個通知,跨省特許連鎖也可以在本省備案了。備案應准備的資料:
H. 我這邊是做餐飲的,現在有點規模已經有好幾家加盟店了,但是沒有去辦特許經營備案,是要被罰款嗎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條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依據法律規定是要被罰款的。
I. 我有一個獨特的餐飲店,我不想別人學我,模仿我,想和我一樣的必須加盟簽約才可以,我該怎麼弄
注冊費國家收1000 委託代理機構會收取幾百塊的代理費 一個月左右受理 現在基本1年就可以注冊成功了
一般情況下:
發明專利:
申請費 900,印刷費 50,實審費 2500,
快授權時繳納專利登記、印刷費、印花稅255,年費900。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申請費 600,快授權時繳納專利登記、印刷費、印花稅205,年費600。
上述的費用中,如果在申請是提交了《費用減緩請求書》和費用減緩證明,則申請費、實審費和年費可以獲得減緩(單位只要30%,個人只要15%)
其他的可能需要的一些官費,比如優先權要求費、權利要求附加費、說明書附加費等,一般情況下是用不到的,需要的話您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來查。
PS:您如果請代理機構來申請專利的話,代理費各個代理機構的收費標准不一樣,您可以自己與代理機構來談。您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代理機構檢索」一欄來查找當地有資質的專利代理機構,謹防黑代理。
J. 法律上,不加盟餐飲店,菜譜上能出現同餐飲店的名字的菜嗎
法律上不加盟餐飲店,菜譜上不能出現同餐飲店名字一樣的菜,如果出現了那就是違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