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要做鮮米線的檢測報告,需要檢測哪幾項,鮮米線,和干米線有啥區別目的是向商超提供。執行標準是什麼
商超的話建議干米線,保質期,和損壞程度更適合商超
② 我是餐飲店,想招收加盟.但專用調料是自製的,為此,我需要辦食品生產許可證嗎
你要向加盟店供應專用調料,這就屬於到銷售行為,你的調料就是商品了,按規定用於銷售的食品生產必須有齊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③ 你好,現在舉報食品安全,為什麼還要我提供檢測報告
絕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或是投訴舉報的市民)並不清楚「投訴」和「舉報」的區別。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也藉此先解釋一下兩者的概念和區別,便於你理解:
「投訴」是指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對涉案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或相關組織主張自身權利,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投訴人,即為權益被侵害者本人。
「舉報"是指檢舉、控告,公民或者單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權利,向司法機關或者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和組織檢舉、控告違紀、違法或犯罪的行為。舉報人,可以是公民或者單位。
區別:一個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的行為,一個是發揮公民民主監督的行為。
聯系:投訴的同時即為舉報,投訴人即為舉報人,既可得到「賠償」,也可得到「獎勵」。(依據:《食品葯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食品葯品投訴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信件、電話、互聯網、傳真等形式,向各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對於上述兩種行為的處理方式各有不同:
投訴的處理方式是「調解」。工商部門在收到投訴後,審核該投訴是否符合受理規定。對於受理的消費爭議投訴,工商部門採用調解方式來處理。在工商部門指導下,企業與顧客平等協商,就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事項進行充分溝通,並就達成共識內容製作調解書;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工商部門將終止調解,並建議顧客與企業通過請求消協等社會組織調解、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法院起訴等方式解決爭議。
舉報的處理方式是「查處」。工商機關在收到舉報材料後,根據核查結果決定是否立案。通過法定調查程序,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最終作出給予行政處罰、不予處罰、移送、銷案等處理結果。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曾對「消費者維權的過程中,對於食品安全的舉證責任應由哪方承擔?」的問題有過如下解答:
「很多消費者有誤區,認為在消費者維權中,針對食口安全的舉證責任應當由商家或者生產廠家證明。但實際上在司法實踐中,食品安全標准屬於證據材料,應當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在原告主張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從而要求懲罰性賠償的案件中,若食品安全標准本身規定模糊,則不宜徑直作有利於原告的解釋,而應由原告就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進一步舉證;若原告的舉證不足以證明涉案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標准,則應由原告承擔不利的後果,但商家應當就案涉食品是否符合相關的質量合格標准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解釋,綜上所述,政府部門(現在是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在處理有關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受理及處理的時候,如果是簡單的投訴,一般會採取「調解」的方式處理的,依據流程會要求你和商家(廠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客觀判斷並組織調解,但不能保證調解一定能成功。在此期間,執法單位也會根據你反映的問題,另行對商家(廠家)進行核查,如果發現問題,會依法予以查處。如果是舉報,且你主張要求查處及賠償,那麼可以參照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的解釋,政府部門有理由要求你承擔舉證責任,一是有助於提高處置效率,二是排除惡意舉報。
④ 自製的餐飲調料配方,需要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檢測嗎
一、關於自製火鍋底料、自製調味料、自製飲料的界定
凡餐飲服務單位采購的有「QS」標志的預包裝火鍋底料、調味料、飲料(含固體、液體或半固體)僅加水稀釋後直接供消費者食用的,不屬於「自製」產品;餐飲服務單位自行加工配置的其他鍋底料、調味料、飲料均屬於「自製」產品范圍,需向餐飲服務監管部門進行備案,並進行公示。
二、關於添加食品添加劑行為的界定
凡餐飲服務單位直接向自製火鍋底料、自製調味料、自製飲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需要備案,而由食品原料形式「帶入」的食品添加劑不需要備案,也不需要公示。
三、關於食品原料與復合食品添加劑的界定
(復合)食品添加劑的包裝標簽上應有「食品添加劑」、「香精」、「色素」等添加劑名稱或類別字樣。如無上述字樣的,均視作食品原料,如松(嫩)肉粉、牛肉膏均屬於復合調味料,不屬於食品添加劑范疇。
四、關於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自製調味料食品添加劑使用適用標准
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自製調味料食品添加劑的應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GB2760-2007)和衛生部有關公告的要求。火鍋底料按照GB2760-2007附錄F中的12.10;調味品按照12.0;飲料按照14.0相關的食品分類執行。
五、其他
1、凡連鎖餐飲單位的中央廚房或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的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自製調味料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向所在地食葯監部門備案,並將備案材料復印蓋章後留存門店備查。已向所在地監管部門備案的,其門店可以不在向所在地區縣食葯監部門備案。
2、各分局接到餐飲服務單位提出的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自製調味料其食品添加劑備案申請後,應對其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GB2760-2007)或衛生部食品添加劑公告規定進行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以備案。
⑤ 環保局要求餐飲企業被檢查人提供檢測報告的法律依據!
各省都有制定的規章和法規 讓你交就交吧 要不然 你干不長
⑥ 餐飲加盟需要什麼資質
一般來說,經營餐飲店所需要的證件/流程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環保審批、消防審批、稅務登記證等。
開餐飲店最重要的兩個證件就是「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順序為「先照後證」!
辦理營業執照有兩種形式,即「前制式」和「後制式」。
前制式營業執照:在餐廳開業前通過衛生、消防、環評部門檢修合格後,到工商局申請,代審批合格後,工商局發放正式營業執照。
後制式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還沒辦理下來,而餐廳已裝修完畢,設備職員已預備齊全,為了順利開業,可辦理臨時性營業執照,有效期為6個月。在這6個月內,經營者要把消防、衛生、環評手續補齊,把正式營業執照辦好。如果營業執照批不下來,就不能營業。程序和前制式申請程序相同。
我們按照前制式營業執照辦理流程來看,個體工商戶要開一家餐館主要有如下步驟:
(1)名稱預登記(2)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至少兩個健康證)(3)環境評估(4)消防電檢(5)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6)稅務登記證辦理(7)開業。
根據類別,不同分類對餐飲前置辦理文書有著不同規定。
150方以下的面積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150方以上的面積餐館則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評估,還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請消防評定。兩者通過者才有申請餐飲證的條件。
加盟店還另需:
(1)加盟品牌的注冊證書
(2)注冊商標的使用授權書處
(3)特許加盟經營合同
(4)委託****的相關證書
(5)特許經營備案合法的證書
(6)關於企業產品,技術相關的其它證書或專利等。
⑦ 賣紅酒辦理食品流通證要檢測報告是為難人嗎
賣紅酒辦理食品流通證要檢測報告,不是為難人!這是食品安全法所規定的!所有做這個業務的都必須辦理!
⑧ 有衛生許可證,還要每年都做檢測報告嗎可以不做嗎許可證不是有效期4年嗎我們是做健身房的
如果查國家法律規定,就必須要做。當然如果有後門或當地執法不嚴可以不做
⑨ 小作坊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品需要檢測嗎
不需要的。
依據《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內容包括: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情況;廠房、選址、布局設計、環境衛生狀況及設施設備設置運行情況。
工藝流程和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衛生狀況;產品檢驗設施與能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9)餐飲加盟供料要不要檢測報告擴展閱讀:
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相關要求規定:
1、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和規范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2、衛生行政部門對符合發放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頒發食品衛生許可證。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的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地址、許可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發證機關(加蓋公章)及發證日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