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飲加盟培訓時需注意那些
如今,隨著各種餐飲洋品牌的陸續進入中國,國內很多自主品牌的餐飲公司也走上了特許加盟的擴張之路,那麼特許加盟合同中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筆者總結了自己所參與過的特許加盟的起草、談判直至最終簽字的過程心得,同大家分享和討論。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准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
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咨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准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准;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復制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核復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戶,受許人從每周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准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帳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志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秘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牌。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說,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但是,有一種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內,作為受許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發精神病,應當如何處理?實踐中,特許人並不願意將上述情形約定為合同終止的情形,因為連鎖店數量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會對特許人的商譽產生不良影響。
從理論上說,如果受許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其權利義務;如果是突發精神病,則為了保護受許人本人的權益起見,其監護人應當享有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的優先權。但是,特許人無疑會擔心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能否勝任經營活動,為此,可以由特許人與受許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只要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表示不放棄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特許人就應當對其提供指導與培訓,所需費用由雙方按比例分攤。 10、第十條是關於解決爭議的詳細約定。
解決爭議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比較傾向於將協商、調解和仲裁約定為解決爭議的方式,而不願選擇訴訟。因為許多特許人都擁有知名的品牌,在社會上影響較大,其一舉一動很容易被人們宣傳。如果發生訴訟,特別是多個受許人聯合起訴特許人,不管具體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們關注。如果在法院未判決之前就造成誤傳,就有可能會給一部分公眾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協商、調解和仲裁這三種方式當中,特許人又比較強調通過協商和調解來解決爭議,因為特許人是基於格式文本與受許人協商一致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如果是個別受許人違約倒也罷了,只需特許人單獨與該受許人解決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許人違反某一條款而被多個受許人提起仲裁,特許人就極容易陷入困境。不過,特許人如果過於強調協商或調解,有時候又容易使受許人要求過高而保持強硬態度。因此,既然不願意選擇訴訟,那麼仲裁條款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條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條款才能從根本上排除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點的選擇對誰有利不可一概而論。例如,某一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是外國人,受許人是中國人,如果選擇在特許人所在地仲裁,則在特許人違約時,受許人難究其責,從而處於不利地位;但在受許人違約時,即使特許人在其本國提起仲裁並作出受許人缺席的裁決,就目前的現實情況看來,在執行時也會困難重重,因而又對特許人不利。那麼選擇在受許人所在地進行仲裁呢?其實,這也得視特許人是否常駐受許人所在地而定,不過,只要特許人是知名的連鎖企業集團,大都會在其受許人所在地設立辦事機構。這樣一來,解決起爭議來就方便多了。
12、第十二條是關於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約定。
13、第十三條是關於適用法律的約定
2. 做餐飲加盟店的好處與壞處是什麼
1.能夠利用總部擁有的知名度高的商標、商號(餐飲連鎖系統名)、標識、經營專有技術,以較少的開發投資開始經營。
2.總部提供的經營模式,通常積累了幾年的成功經驗,因此,加盟店從開業到經營能夠按標准化順利展開,與獨自經營相比成功率高,風險小。
3.即使是沒有經驗的外行,依靠總部的指導、教育也能開始經營、運作。
4.能夠有效利用餐飲連鎖系統的知名度和形象,卓有成效地實現銷售促進計劃。
5.能夠適應社會環境的變化改變經營戰略(在不同的時代,選擇加盟符合時代潮流的總部)。對於總部而言,實現地域性密集型經營。成功率提高。
6.對於加盟者來說,由於能夠得到總部的經營之道,無需考慮市場企劃(廣告宣傳、商品開發等),能專心經營。
7.由於採取統一配貨體制,大量采購進貨可以低價買入品質好的商品,並且,共同采購統一配貨帶來的進貨成本的減少,遠遠超過了向總部繳納使用費的數額,總部與加盟店能夠共同追求資金與人才的效率性,提高資金周轉率,實現高效率的良好經營;
當然加盟是要交錢的,如膳當家黃燜雞加盟需要三萬塊,總體是很劃得來的,當然加盟的壞處是做不出自己的特色,如你想搞一些新菜品。但由於品牌的原因,總部一般不會樂意看到你搞新菜品。
3. 餐飲加盟怎麼樣需要什麼流程和手續
注冊餐飲管理公司,其實跟注冊任何普通的公司是一樣的:
網上申請名稱、去工商局核名取名、然後就走注冊流程就可以了,跑工商、跑稅務、跑銀行,大約7-10天,營業執照可以拿到了,名稱上會是:XXX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但是,你以這個公司的名義來開餐廳,那需要的東西又不一樣了,首先你要以這個餐廳為注冊地,去工商局再申請一個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執照,可以跟你的餐飲管理公司關聯為子公司,或者母公司。這樣你可以開很多家,都這么干。然後想要拿到這個營業執照,你就要去辦理衛生許可證、消防審批許可證、環評許可證,然後3個證件去食葯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管理所)換取餐飲經營許可證,拿到餐飲經營許可證,再去申請營業執照,很輕松拿下。最後是去辦理稅務登記證。
然後恭喜你,餐廳可以開業了。當然,你辦照的這個事情,可以在你裝修期間同步進行,不耽誤工夫。
4. 頂正餐飲培訓學校靠譜嗎
貴陽頂正餐飲學校,本人在那裡學過,騙錢感覺,師傅態度人品有問題,建議去找其他家。
5. 頂正餐飲培訓學校在哪裡
你要找的是哪所頂正學校呢?頂正在全國各地有41所分校,總部位於上海閔行區,地址是上海市閔行區七寶鎮漕寶路3138號,其他各城市分校可以網路地圖搜索「城市+頂正培訓」查詢。
6. 貴陽頂正餐飲培訓學校怎麼樣加盟費多少
覺得可以,有寬敞明亮的培訓基地,經驗豐富的教學廚師,真心是不錯
7. 開餐飲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
1、選擇中小餐飲
創業初期,在資金和經驗都不太豐富的情況下,創業者最好選擇投入不大的中小餐飲,比如快餐、小吃、飲品等。相較於大型、高端餐飲企業,中小餐飲往往更接地氣,受眾更廣泛,創業開店的成功率也更高。
2、品類力求剛需
所謂剛需,對於中國人來說,米飯和麵食一定是剛需中的剛需。剛需品類消費頻次高、復購率高,來錢也快。而在口味的選擇上,一定要選擇適應面廣的、大眾化的品類,這樣可以有很好的群眾基礎,而小眾化的品類往往盈利之路比較坎坷。
3、可復製程度高
產品標准化是餐飲連鎖規模化發展的基礎,統一的標准和流程,不僅能夠保證菜品品質的穩定性,還能夠提高各個環節的效率,提高出餐速度。只有選擇高度標准化的模式,才能快速復制到加盟店,保持與品牌的一致。
4、分辨合格的品牌方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即使是了解得很清楚,也一定別嫌麻煩到公司和直營店進行實地考察。到總部考察時,要對公司企業資質、經營水平、團隊支持、供應鏈管理等全方位進行了解。此外,還可以根據該公司是否有行業協會的背書來判斷是否靠譜。最後,一定要記住,任何一個項目只有經過直營驗證,保證自己的直營店盈利了,加盟店才可能創業成功。
俗話說「方向不對,努力白費」,做餐飲亦是如此。選擇一個靠譜的品牌合作,勝過努力奮斗多年。
8. 想做餐飲加盟,請問有哪些事項是一定要注意的
第一、衛生
門店衛生,店堂衛生,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和儀容等等,細節決定成敗
第二、味道和分量
既然開餐館,當然要給別人吃東西,中國人吃東西是講究味道的,廚師很重要,就跟寫文章一樣,一篇好文章首先要感動自己,廚師首先要感動老闆的胃。做出自己的品牌。另外分量也是重中之重,不要過分追求利潤,哪怕生意再好也不能短斤少兩,要讓顧客從菜品和價格上感覺到物有所值。俗話說:你給顧客吃,顧客才會吃
第三、定位
雖然是最後一條,但應該優先考慮。也就是打算做哪個層次人群的生意,是高檔的消費還是大眾消費,或者低檔溫飽型消費。這些因素決定店面面積,裝修檔次,餐具品質等,不要貪大求高,把成本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