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在自己有家餐飲店,想做招商加盟生意。請問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才算合法。
連鎖企業有三種連鎖類型:直營連鎖、特許加盟、自由連鎖,直營和自由連鎖不需要報批。但特許加盟需要報批(備案)。如果在一個省搞特許,就在本省商務廳備案就OK了。如果跨省連鎖,就得到商務部備案。最近好象有個通知,跨省特許連鎖也可以在本省備案了。備案應准備的資料:
『貳』 餐飲類招商加盟可以嗎有經驗的來說說
中國特許加盟展去了解一下呢。 每年都會在北上廣這樣的大城市舉辦,已經連續舉辦22年57屆了。58屆加盟展會在明年5月份,在北京那邊舉辦,我也打算去看看了。
『叄』 餐飲類招商加盟怎麼選,誰做過餐飲的說說可以嗎
我比較喜歡去參加加盟展,中國特許加盟展非常好, 參展的企業非常多,可以給我們更多的選擇,可以面對面的了解,選擇起來也比較容易
『肆』 小餐飲店如何做招商加盟
每一個餐飲都有他獨特的文化,但我說的不是路邊那種哦,一般小的餐飲店有50~200平方的這種,主要針對部分人去選擇和使用。且,只要體驗出裡面的精髓那麼加盟也是有效果的,前提是,你那個小餐飲店有沒有什麼特色,是否合適做大做強
『伍』 餐飲服務公司可以開店並招商加盟連鎖經營嗎
可以,但是你得滿足做加盟的條件:具有自己的加盟品牌也就是商標;具有兩家以上運營時間超過1年的直營店。,
『陸』 做餐飲招商加盟怎麼判定遇到的是不是真的招商公司
要想加入餐飲行業,通過網上瀏覽選好項目後,需要從網上查看該公司是否被注銷,如果是在營狀態,一定要到公司總部進行考察,參觀公司規模、所獲得的榮譽、發展歷程、所組建的團隊等;有必要的話,還需要對旗下特許加盟店和直營店進行考察,咨詢店長的盈利情況等。
『柒』 我有一家餐飲想要找招商加盟,請問一下招商加盟的具體流程怎樣,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或准備什麼證件
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
『捌』 我注冊一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我自己開飯店,以後允許別人加盟我的飯店嗎
以後別人可以加盟你的飯店 也可以開連鎖店,。
『玖』 我的餐飲店好多人想加盟、可我得具備什麼條件呢
你的餐飲店必須是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
加盟需要提供餐廳經營的證明,法人證件,注冊商標,特許合同,特許管理手冊,核心技術指導及相關產品的配送,店面員工的培訓,服裝施工等餐廳營建的所需資料。員工的培訓及店面開業營銷後期的合理支持。
(9)餐飲店想招商加盟的話允許嗎擴展閱讀
商業特許經營,一般簡稱為特許經營,有時也叫特許加盟,是一種營銷方式。
它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也就是特許人,通過訂立合同,將其擁有的這些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也就是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活動。
從特許經營的概念可以看出,特許經營有四個基本要素:
一是,特許人必須是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特許經營也就無從談起。
二是,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是一種合同關系。特許人被特許人是相互獨立的市場主體,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特許經營本質上是一種民事行為。
三是,被特許人應當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特許經營是一種高度系統化、組織化的營銷方式,統一的經營模式是其核心要求之一,也是保證服務的規范性、一致性以及維護品牌形象的需要。這種統一的經營模式體現在各個方面,大到管理、促銷、質量控制等,小到店鋪的裝潢設計甚至標牌的設置等。
四是,被特許人應當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特許人擁有的經營資源一般都經過了較長時間的開發、積累,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被特許人經許可使用這些經營資源也是為了開展經營活動,因此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支付費用的種類、數額以及支付方式,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
『拾』 我想做餐飲方面的招商加盟生意,需要什麼程序或者資質
1.開業去哪審批
從事食品(含飼料添加劑)的生產、銷售--區防疫站
2.個體工商戶: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 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 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3.做全國推廣招商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特許人備案制度: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等。未備案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許人應在訂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合同文本、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業信譽記錄以及特許經營費用及收取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