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體餐飲業需要交什麼印花稅
餐飲業的話 ,一般交 資本增值額的印花稅和 執照的印花稅。
資本增值額是一次性的,比如投資了100萬就按100萬交一次就行了。 萬分之五的稅率,就500塊。
而執照則需要每年交,每本每年5塊錢,一般報個30塊左右就夠了。
另外,根據不同地方,有購銷的印花稅,一般是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交,但有的地方是免得,有的地方交,具體看當地稅種鑒定。
2. 餐飲服務合同是否徵收印花稅 新聞
餐飲服務合同不在印花稅稅目里,所以不徵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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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餐飲業,營業收入要不要交印花稅,有沒有相關文
印花稅執行的列舉式徵收范圍
餐飲業沒有在印花稅列舉范圍內
故不徵收印花稅。
4. 朋友:你問稅務局了餐飲企業交不交印花稅啊
不是根據行業來的~~~
合同,憑證,記載權益資金的賬本這些等才要交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立合同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立合同人
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立合同人
6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0.5‰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 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11 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按所載金額0.5‰貼花
立據人
12 營業賬簿
生產、經營用賬冊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立賬簿人
13 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5元
領受人
5. 餐飲業沒有購銷合同還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因此,非紙質的訂單也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因此,對於此類購銷交易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因為印花稅的征管難度比較大,一些地區的地稅機關會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只要符合文件規定的幾個條件之一,都可以核定徵收,比如購銷合同,通常是按照購銷金額的一個百分比乘上相應稅率計算,各省的規定不完全相同。具體請咨詢當地地稅機關。
文件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4]150號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6. 企業簽訂的品牌加盟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應稅憑證中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企業簽訂的品牌加盟合同中一般包含商標專用權轉移內容,因此應當對商標專用權轉移所載金額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五。
7. 餐飲業要交印花稅嗎
餐飲業需要交印花稅,要注意的是酒店提供的餐飲服務屬於銷售服務,不屬於銷售貨物,不徵收印花稅。
1、基本稅種: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2、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7)餐飲業加盟費收印花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為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為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8. 餐飲企業的印花稅有哪些
印花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領受、書立合同徵收物一種稅,是列舉稅也就是說列舉出來的征稅,沒有列舉的不征稅,附印花稅稅目: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人 說 明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0.5‰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0.5‰貼花 立據人
12.營業賬簿 生產、經營用賬冊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立賬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5元 領受人
9. 餐飲業印花稅怎麼算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1.購銷合同 按購銷金額0.3‰ 訂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0.5‰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0.3‰
5.財產租賃合同 按租賃金額1‰
6.貨物運輸合同 按收取的運輸費用0.5‰
7.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收取的保管費用1‰
8.借款合同(包括融資租賃合同) 按借款金額0.05‰
9.財產保險合同 按收取的保險費收入1‰
10.技術合同 按所載金額0.3‰
二、書據 11.產權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0.5‰ 立據人
三、賬簿 12.營業賬簿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0.5‰;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立賬簿人
四、證照 13.權利、許可證照 按件貼花5元 領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