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總店不需要承擔加盟店的任何責任,需要預備哪些材料
建議你先看一看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
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
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
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
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
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② 四川張牧頭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四川張牧頭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是2015-06-25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四川省廣漢市高坪鎮龍潭村十四社。
四川張牧頭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10681345694394L,企業法人張均,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四川張牧頭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餐飲管理服務;電子商務服務;火鍋底料技術研發及推廣服務;餐飲連鎖加盟服務;生產、銷售:預包裝食品、調味品、肉製品、水果製品、蔬菜製品(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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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你好我加盟一個餐飲公司,當時簽合同付錢沒限制時間,由於疫情不能幹了想要回錢,是否有法律責任
既然簽了合同那就得負法律責任,你要是違反合同,不僅不給你錢,還要告你違反合同的損失,就看你覺得值不值得了
④ 書亦燒仙草加盟店的開店宣傳是由公司負責嗎
雇個三個五個人,每天去把他們的直營店找麻煩。 讓他們開不走! 把接待你的那個人, 也找人天天跟著他!手撕畫龜兒子!
⑤ 有一個職位叫做招商,這個職位工作是什麼
這個工作還是相對簡單的,有關招商專員崗位職責的詳細內容如下:
1、協助收集、整理、歸納市場行情、價格,以及新項目、競爭對手、客源等信息資料,提出分析報告,為部門業務人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2、協助物業主管(主辦)負責公司商業物業的招商工作。
3、定期向物業主管(主辦)匯報工作情況和客戶跟蹤情況,定期進行工作總結,提高工作計劃性和有效性。
4、按照公司下達的招商任務編寫年度、月度招商計劃書並負責具體實施。
5、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6、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及溝通交際能力,勤奮敬業。
7、建立客戶資料庫,負責公司租賃合同及其他招商文件資料的管理、歸類、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
8、負責監查客戶的意見或信息的記錄及回訪工作。
9、負責各類經營指標的月度、季度、年度統計報表和報告的製作、編寫,並隨時答復領導對銷售動態情況的質詢。
10、負責招商的前期談判和招商書的起草、簽訂,並負責出租的後期管理及出租費用的按期收取。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拓展資料:
目前舉國上下,各級地方政府對招商引資工作都很重視,把它作為提升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來抓。地方政府為了吸引投資方,制訂了多項優惠政策,投資方為了利益的最大化,也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優惠政策。政府和投資方在招商引資過程中不斷地討價還價,直到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達成合意後,才簽訂招商引資合同。
因此,在招商引資合同中政府是普通的民事主體而不是行政主體,就性質而言招商引資應當是民事行為而不是政府的行政行為。招商引資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應當符合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規定,產生糾紛要依照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招商引資合同簽訂後,所招項目均以企業法人的形式進行實施,政府一般不是投資合作方,因此政府不應介入成為項目建設合同的當事人,而應當由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作為項目建設合同的主體。比如以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應以享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作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增資擴股的企業原有的投資者與增資者是合同的當事人;企業轉讓股權的,股權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是合同的當事人。
⑥ 美團在全國各地是直營還是加盟
來自網路知道認證團隊 2018-12-18
美團一直以來走的都是直營路線,沒有加盟一說。美團在每個城市都會有一家信息公司代理業務。如果你想代理,先看看美團在你那個城市有沒有代理,沒有的話,你聯系美團總公司,然後他們會找你的。如果有代理了,你就做不了了。
美團未來會把未開發的區域交給代理去做,利潤對半分。美團的代理要求:1、對美團企業文化認同,並願長期合作;2、有獨立辦公場所,依法獨立注冊,有法人資格;3、有餐飲、配送行業經驗,熟悉當地文化、消費習慣、行業發展;4、代理商在當地口碑好,有餐飲資源、政府資源;5、有一定經濟實力、穩定資金或經濟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