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為幾年,到期後如何續約
特許經營合同期限通常為3年,如果在經營期限內能達到我們的各項標准要求,不違反合同規定,我們會考慮再續簽合同。續簽合同將不再另收加盟費,不再需要支付其它費用。
❷ 一般的加盟合同都應該簽幾年呢
我做的是三年的 做的都快一年了
❸ 一般合同期限是多少年
勞動合同法規定要從2008.1.1起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後的第三次簽訂合同時,除非勞動者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雙方願意並且條件許可,可以一直維持到勞動者退休。但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是鐵合同,並不意味著不能解除或者不會解除,雙方都可以依法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只不過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❹ 加盟的話特許經營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是3年有效期。加盟費用是根據加盟店選址區域啊、加盟店規模大小啊、加盟店數量等等許多因素決定的,加盟費用不是具體的某個數字而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最終才能確定的。
❺ 特許加盟合同期限只簽2年是否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怎麼不自己去查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教你識別騙子的方法!
1.在選好項目後 在項目後面加騙子兩個字 看投訴的多不多
2.去公司考察的話 要看他們的工廠(沒有的話你應該知道的咯)
3.看他們本地有沒有直營店(有相關規定的最少要有2個。。)沒有的話 ....
4.看他們的生產車間和倉庫(不管多遠都要去 寧願多花車費 也要小心被騙)
5.問他們要各地加盟商電話 多溝通 了解 (如果以什麼保護隱私,怕競爭的理由推遲,那你就要小心咯)多溝通才能發現問題嘛
6.到商標網查看他們的商標 沒注冊的話 也不用我來說了
7.千萬別被他們說的什麼返還各種費用所蒙蔽 羊毛出在羊身上!
8.通常掛著國際牌子,很多是騙子
9.不要急著加盟,多了解 多問才能發現問題
10.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對他們所承諾的要寫在合同上 要明確的規定,即使他們說的再誘人,都沒用,口說無憑嘛。可以嘗試行的問他們 可以改一下合同嗎?加幾條約定上去之類的。(如果他們以什麼這是商務合同之類的話說一點也不能改 那就要小心了 因為商務部有規定 合同是可以經過雙方協商修改的)要注意他們的法律責任! 這樣即使以後出現問題也好討說法。。。。。。。。。。。。。
個人意見哦! 說的不完善還請原諒!
現在騙子太多了賺錢不容易 要小心哦
❻ 合同期限為多久
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般有3種,分別是: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屆滿,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這種合同適用范圍廣,應變能務強,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和工作崗位的不同要求來確定合同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從事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工作的崗位。訂立這種合同的職工一般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從事生產(工作),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等於一成不變,如果出現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也可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把完成某項工作的時間約定為合同終止而達成的協議。它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是約定合同終止條件,而不是約定確定的期限。
❼ 合作經營合同期限為幾年,幾年後又應當如何續約
合作經營合同期限通常為1年。如果在經營期內,貴公司能達到我們設立的各項考核標准,我們將再續簽。謝謝您對電信產品的關注,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以上信息沒有解決您的問題,也可登錄廣東電信手機商城(http://m.gd.189.cn),向在線客服求助,7X24小時在線喔!
❽ 加盟合同是一年一簽嗎
公司沒有義務續簽合同,不過事實上繼續合作了可以視為續簽了合同,按照之前的合同約定履行即可,對方解除屬於對方違約。
❾ 一般簽訂的合同年限為多久
法律並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條款可知,勞動合同期限最低是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