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英文合同翻譯中的幾個問題
如果委託方發展為合資企業,在本銷售協議規定范圍內的聯營、合資、特許經營或其他形式的代理關系,或為了製造和/或營銷產品而整體或部分地出售本業務,或者說如果發生了委託方整體或部分地轉讓的情況時,委託方將立約保證代理方在本協議范圍內所在國家仍享有全權代理。
B. 韻達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怎麼填
首先要做適合自己,適合市場的。現在項目很多,魚龍混雜,控制風險也是有必要的。可以交流,望能幫助到你
C. 關於特許經營Franchise一詞
特許經營是經過商務部備案的.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有償使用其名稱、商標、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經營模式。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franchising,目前國內對franchising這個詞的翻譯和理解大致有兩種:一種譯為特許經營。把特許經營組織與連鎖店、自由連鎖、合作社等並列,屬於所有權不同的商店的范疇。這種譯法與西方市場營銷學的界定是一樣的,是一種常用的翻譯方法。
另一種譯為特許連鎖。認為特許連鎖是連鎖店的一種組織形式,與公司連鎖、自由連鎖並列為連鎖的三種類型。在我國,商務部2004年第25號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二條定義為:商業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經營費。
雖然不同國家、不同組織對特許經營有不同的定義,但一般而言,特許經營有如下特徵:
第一,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
第二,特許人將允許受許人使用自己的商號和(或)商標和(或)服務標記、經營訣竅、商業和技術方法、持續體系及其他工業和(或)知識產權;
第三,受許人自己對其業務進行投資,並擁有其業務;
第四,受許人需向特許人支付費用;
第五,特許經營是一種持續性關系。
指特許權人與被特許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合同關系。在這個關系中,特許權人提供或有義務在諸如技術秘密和訓練雇員方面維持其對專營權業務活動的利益;而被特許人獲准使用由特許權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標、商號、企業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許人自己擁有或自行投資相當部分的企業。
特許經營是21世紀主流的商業經營模式,作為一種經營方法,它可以向任何行業領域擴張。根據中國商務部定義,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特許經營最早起源於美國,1851年Singer縫紉機公司為了拓展其縫紉機業務,開始授予縫紉機的經銷權,在美國各地設置加盟店。撰寫了第一份標準的特許經營合同書,在業界被公認為是現代意義上的商業特許經營起源。
商業特許經營按其特許權的形式,授權內容與方式,總部戰略控制手段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一、生產特許 受許人投資建廠,或通過OEM的方式,使用特許人的商標或標志、專利、技術、設計和生產標准來加工或製造取得特許權的產品,然後經過經銷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許人不與最終用戶(消費者)直接交易。典型的案例包括:可口可樂的灌裝廠、奧運會標志產品的生產。
二、產品-商標特許 受許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和零售方法來批發和零售特許人的產品。作為受許人仍保持其原有企業的商號,單一地或在銷售其他商品的同時銷售特許人生產並取得商標所有權的產品。
三、經營模式特許 受許人有權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商號、企業標志以及廣告宣傳,完全按照特許人設計的單店經營模式來經營;受許人在公眾中完全以特許人企業的形象出現;特許人對受許人的內部運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具有很強的控制。
不同定義:特許經營(Franchising):是許可證貿易的一種變體,特許權轉讓方將整個經營系統或服務系統轉讓給獨立的經營者,後者則支付一定金額的特許費(Franchise fee)。
歐洲特許經營協會: 特許經營是一種營銷產品,服務或技術的體系,特許人和他的單個受許人在法律和財務上相對獨立,但他們之間保持緊密和持續的合作,受許人依靠特許人授予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特許人的概念進行經營.雙方通過直接或間接財務上的交換,受許人可以使用特許人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記,經營訣竅,商業和技術方法,持續體系以及其他工業或知識產權,在經雙方一致同意而制定的書面特許合同的框架和條款內進行經營.
D. 特許經營和特許加盟的區別是什麼
1、模式不同
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
2、管理不同
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 特許經營是一種特殊的商業模式。特許經營在中國開展於上世紀90年代,從剛一開始就的到了迅猛的發展。目前全國特許經營模式廣布在60個行業,採取特許經營模式企業數量接近2000個,特許加盟店近8.2萬個,整個市場以每年約49%的速度遞增。
3、經營范圍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特許經營中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並沒有隸屬關系,雙方並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夥人,亦不屬於代理。確切的說是特許人把自己的商標標志和管理技術等知識產權授權被特許人有償使用,由此以整體統一的商業形象和管理模式對外營業。
(4)特許經營加盟合同英文翻譯擴展閱讀:
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有償使用其名稱、商標、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經營模式,加盟是屬於特許經營的一個種類。
加盟商又分為區域加盟商和個體加盟商,加盟商專業術語叫受許人,他們關系就是合同上規定的核心業務的使用權。 另外,特許經營是有別於連鎖經營的,連鎖經營加盟商和特許經營中的受許人存在本質區別。
E. 特許經營單點加盟合同是什麼意思
特許經營---Franchise
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照合同的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特許經營因其雙贏的獨特魅力,成為當今世界最流行的一種營銷模式。
F. 「特許經營」 英文怎麼拼。。
特許經營
(FRANCHISE)
指特許權人與被特許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合同關系。在這個關系中,特許權人提供或有義務在諸如技術秘密和訓練雇員方面維持其對專營權業務活動的利益;而被特許人獲准使用由特許權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標、商號、企業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許人自己擁有或自行投資相當部分的企業。
G. 連鎖店加盟合同怎麼寫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範本) 加字第 號 甲方〈特許方〉:nnnn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nnn」商標及所代理和「nn」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經營加盟協議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地域、期限使用「nn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nn」商標及所代理和「nnn」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nnnnn 」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於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的「nnn」字型大小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按甲方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自理;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人民幣 元。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n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費人民幣 元,區域廣告費人民幣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稱使用費人民幣 元,並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2、3項合計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 日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 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所擁有的「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需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訂貨計劃書,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貨款、運費、保險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不符,可在收到貨物後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為出廠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由甲方提供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nnn」商標及其代理和「nnn」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逾期交納保證或名稱使用費等費用,則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整。 五、協議期限,繼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繼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繼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nnn」商標標識、圖案、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H. 特許經營的定義
根據中國商務部定義,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franchising,中國對franchising是翻譯和理解大致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方法是把franchising譯為特許連鎖或加盟連鎖,這種翻譯方法認為特許連鎖是連鎖店的一種組織形式,與公司連鎖,自由連鎖並列為連鎖的三種類型。但是在西方這幾種經營形式各自定義不同,在實踐中各自的特點也不同,有嚴格區別。
第二種方法是把franchising譯為特許經營。把特許經營組織與連鎖店、自由連鎖、合作社等並列,屬於所有權不同的商店的范疇。這種譯法與西方市場營銷學的界定是一致的。特許經營一詞的內涵也與英文franchising的含義相符,是一種常用的翻譯方法。
特許經營是一種銷售商品和服務的方法,而非一個行業。特許經營這種現代商業銷售形式在過去幾十年內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用實踐證明了特許經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分銷商品和服務的方法。同時特許經營還對經濟發展起到了作用。
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商業經營模式在其經營過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個共同點:
1、首先是個人對商標、服務標志、獨特概念、專利、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擁有所有權。
2、其次是權利所有者授權其他人使用上述權利。
3、再者在授權合同中包含一些調整和控制條款,以指導受許人的經營活動。
4、最後是受許人需要支付權利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特許經營(Franchising)是許可證貿易的一種變體,特許權轉讓方將整個經營系統或服務系統轉讓給獨立的經營者,後者則支付一定金額的特許費(Franchise fee)。
中國政府對特許經營的法律定義:特許經營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
1.直接特許:即特許者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特許經營申請者,獲得特許經營權的被特許者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設立特許點,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再行轉讓特許權。
2.區域特許:即由特許者將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該被特許者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者,也可由自己在該地區開設特許點,從事經營活動。
特許經營權:是指特許人擁有或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權利。在特許經營權中,品牌和技術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現為特許人擁有或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企業標志等;技術包括特許人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的專有技術、管理技術等。
特許經營的類型:(一)單體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某個地點開設一家加盟店的權利。
(二)區域開發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開設規定數量的加盟網點的權利。
(三)二級特許:又稱為分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指定區域銷售特許權的權利。在這種類型中,被特許人具有雙重身份,既是被特許人,同時又是分特許人。
(四)代理特許:特許人授權被特許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許人作為特許人的一個代理服務機構,代表特許人再招募被特許人,為被特許人提供指導、培訓、咨詢、監督和支持。
國際特許經營協會對特許經營的定義: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如下領域,經營訣竅和培訓,特許人有義務提供或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的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或)過程之下進行的,並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
歐洲特許經營聯合會對特許經營的定義:歐洲特許經營聯合定義特許經營是一種營銷產品和(或)服務和(或)技術的體系基於在法律和財務上分離和獨立的當事人--特許人和他的單個受許人--之間緊密和持續的合作,依靠特許人授予其單個受許人權利,並附加義務,以便根據特許人的概念進行經營。雙方直接或間接地經過財務上的交換協議—特許人給予並迫使單個受許人使用其商號,和(或)商標,和(或)服務標記,經營訣竅,商業和技術方法,持續體系,和其他工業和(或)知識產權。這些權利都規定在雙方一致同意而制定的書面特許合同的框架和務款之內。
反欺詐委託加盟:為了幫助加盟投資商盡量減少加盟風險,推出的反欺詐委託加盟業務,就是從加盟創業、維權、店鋪經營這三個方面進行整體策劃。
I. 特許經營連鎖加盟有哪些專業術語名詞解釋
擁有經營模式、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特許人/特許商
擁有可授予他人使用的經營模式、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並授予他人使用的企業。
被特許人/加盟商
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其經營模式、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企業或其他組織。直營店
由特許人或經特許人授權的企業投資控股並統一管理經營的店鋪。加盟店
特許經營中,加盟商獲得特許人授權後,使用其經營模式、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建立的店鋪。
樣板店/示範店
特許人挑選的能夠全面展示特許品牌形象,並作為特許人新產品及新營銷模式的實驗基地,同時供加盟商參觀、學習、體驗和接受培訓的店鋪。
特許經營備案
特許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通過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就其特許經營行為所辦理的行政備案登記手續。信息披露
特許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在規定時間,以書面形式向加盟商提供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特許經營管理體系
由特許人或經特許人授權的企業建立的對特許經營各個業務環節實行控制和管理的系統,包括加盟招募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店鋪建設管理、培訓管理、督導管理、加盟商關系管理、財務管理、廣告促銷管理、品牌形象管理、技術標准管理等內容。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特許人所提供的用於介紹、指導、規范、監督、考核、介紹特許經營體系的系列文件。督導
特許人或經特許人授權的企業對單店的品牌形象、經營理念和行為、制度、人員、產品、服務、工作流程等各個方面所進行的監督和指導。商圈保護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中授權給加盟商的特定地理范圍,在此范圍內特許人不得對第三方進行授權或開設直營店。委託管理特許人與加盟商確立特許加盟關系後,雙方通過簽署委託管理合同的方式,約定加盟商將加盟店委託給特許人在一定期限內進行經營管理,加盟商按照委託管理合同向特許人支付相應報酬。加盟商大會
由特許人組織特許人及其管理團隊、加盟商及其管理團隊參加的定期會議。
加盟商委員會
由特許人或經特許人授權的企業發起的,由加盟商代表組成的,按照組織規則參與特許經營體系營運管理的組織。加盟招募
特許人或經特許人授權的企業通過廣告宣傳、參加展會、他人介紹等形式與意向加盟商取得聯系,並進一步與其開展接洽、溝通和談判。
單店特許經營
特許人授予加盟商使用其經營模式、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開設一家店鋪的授權方式。
區域特許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