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如果加盟簽協議後乙方單方面違約,加盟商要負什麼責任
要看合同如何約定的違約責任。
『貳』 乙方合同違約,已賠違約金,現在又上告甲方,怎麼辦
你沒有講出因由.只可假設性地回答.
其實訂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自由自願的,如果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的義務,便要負責上違約責任,絕大部份的訴訟都是由於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的義務引起.
根據合同法第42條,規定,給當事人在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己賠償了違約金.除外有以下的的行為例外:1.
假意訂立合同,惡意磋商,故意隠瞞與訂立合同有關重要事實者提供虛假情況.違反其他誠實信用原則.如沒有你參考合同法第113條規定,賠償金不能超過訂立合同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損失.
為了解決經貿易的活動中,交易雙發生爭議.在通常的情況下,處理方法有4種,協商,調解,仲栽,和訴訟.不同的行業對解處理糾紛或爭議用不同的方法解決.以中立角度看看與對方進行調解.不能調解最好選擇仲栽.因為仲栽基本上是一裁定案,裁決即時生.可自選程序比較簡便快捷,執行裁決可透過國際公約絝境執行,你可自選仲裁員,地點,時間及語言可自行約定.進行方式保密.費用相對訴訟低廉.
『叄』 甲方和乙方簽訂了3年的合同 甲方做了8個月乙方違約 按照現在的法律 乙方要給甲方怎樣相應的賠償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合同違約責任首先是違反有效合同的責任,其次是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違約責任最主要的有兩點:
其一,違約責任以補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所受損失為主要目的,以損害賠償為主要責任形式,故具有補償性質。
其二,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約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其三,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不是人身責任。
其四,違約責任可以約定(如約定違約金、約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適用法律的規定(如支付賠償金、強制實際履行等)。
『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約了怎麼辦
可以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先行調解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4)乙方違約加盟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二十六條 告知權利義務告知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條 管轄權異議和應訴管轄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八條 合議庭成員告知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條 審核取證
審判人員必須認真審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第一百三十條 調查程序
人民法院派出人員進行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 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校閱後,由被調查人、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
『伍』 我乙方:加盟代理合同沒到期;甲方在我的地區放了新加盟代理商:合同上沒說甲方違約索賠多少錢:
沒有明確標注違約金的情況下:按照你的損失賠償,包括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陸』 如果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不能在同一地區開店,其中乙方違約
首先要看你們在原有合夥店鋪的合同裡面有沒有關於競業禁止的約定,以及從事和原合夥店鋪業務有沖突的項目,如果原有合同裡面沒有約定,對方另外在同一開店另外開店你是沒有辦法約束的,如果現在乙方已經開店了,那估計就不好談,在沒有開店之前可以的話盡量做個補充協議約定一下,可以去仁華法律了解一下,我上次就是在哪裡問的,有些問題還是盡量提前溝通好做了合同,後期發生爭執可以有文字性的參考意見
『柒』 加盟合同,甲方違約,乙方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1、可以協商終止,也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解除協議;合同因一方違約導致終止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直接和間接損失。
2、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合同中無約定違約金的,要求支付違約金則無依據。
3、如合同中未約定管轄法院,本案則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根本違約的情形,則你方勝訴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
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