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火鍋店加盟需要注意事項有哪些
選好品牌很重要,菜品、味道、裝修、營銷、管理都很重要
菜品
集結營地火鍋在菜品上嚴格倡導綠色健康,提倡「鮮貨火鍋」,食材原產地把關,屠場鮮毛肚,生扣鴨腸,現切戰火牛肉,雲南七彩土豆,自己種植豆芽、平菇,堅持用最好的食材。
味道
火鍋底料技術傳承正宗老火鍋傳統炒制技藝,絕不添加任何添加劑。不惜花費百萬學習重慶火鍋五十強各家獨特技藝,取精去糟,形成了自己火鍋底料辣而不燥,麻辣鮮香,好吃不上火的獨特風味。
裝修
與千篇一律的裝修風格不同,集結營地火鍋店的裝修干凈簡單而不失特色,軍事主題的裝修標新立異,並不惜重金引進了1:1軍事坦克模型,軍隊吉普車等,餐廳自帶網紅屬性,成為火鍋店千篇一律裝修中的萬綠叢中一點紅。
營銷
集結營地火鍋在營銷上充分體現了對官兵的厚愛,凡是持有軍官證、退伍證等一律8.1折優惠。廣大現役退伍戰士都成了集結營地的忠實粉絲。
管理
集結營地火鍋店全部採用軍事化管理,店員之間以「戰友」相稱,與顧客之間以「同志」相稱,店員工作激情高,對待客人猶如對待戰友家人。用心自然能做出好產品。
⑵ 新手加盟火鍋店需要注意什麼
1.記得要盲目選擇品牌(網紅快招類)
2.火鍋店定位(精品或市場)
3.選址至關重要(如果沒有相關經驗,可以向品牌求助)
4.推地半徑三公里(打造老客戶)
5.火鍋風味的微調(適合地方風味)
(2)火鍋店加盟合同應該注意哪些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獨特味道
飲食的本質是品味。不同的地區和消費群體有不同的口味偏好。滿足顧客的口味偏好是火鍋店的一個重要因素。
2.食品創新
火鍋店的菜品創新包括三個方面:基材創新、配菜創新、價格創新。菜餚創新不僅要聽取顧客的建議,還要根據市場環境綜合考慮優化。
3.營銷活動
火鍋店有旺季,旺季在夏季和冬季,淡季則在3、4、6、9月份季節交替期間。如果你能在淡季策劃有趣的營銷活動,並將你的產品包裝得吸引所有人的注意,你不僅能在淡季繼續經營業績,還能在淡季領先同行一大步。
4.完善的服務
在消費體系中,餐飲能否實現良好的用戶保留和轉化,關鍵在於餐飲的服務體驗。良好的服務更容易縮短消費者之間的距離,無形地增加產品的附加值。
⑶ 加盟火鍋店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考察首先就要考察品牌的知名度、口碑好不好、味道怎麼樣、品牌文化和理念跟你想要的符不符合、經營管理模式好不好。這些都得去實地考察才能看出問題。
⑷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簽訂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項
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特此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 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 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 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 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 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 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 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 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 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 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 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 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 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 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 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 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 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擴展內容
(1) 法定開示事項 基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應當作為開示事(本文來源:中國縣市經濟交流網http://www.xian4.com.cn)項的事前說明與特許經營合同內容,實際上是否相符。
(2) 商圈調查、銷售預測 總部應當進行店鋪定點調查、商圈調查,並提示包括銷售預測、盈利預測內容在內的選址調查報告和經營計劃書。加盟志願者應當確認的是,總部進行的有關該店鋪銷售預測,是單純作為參考呢,還是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該銷售額(保證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總部基於客觀且合理的資料進行了銷售預測,並且合同書中總部沒有保證最低銷售額約定,那麼,即使當該店鋪的銷售額達不到預測銷售水平,也不能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
(3) 各種應付費用 特許加盟涉及各種名目的費用。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加盟志願者應檢查各種名目費用的報償對象究竟為何。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還,但保證金主要是擔保加盟店對總部的債務的,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時,如果加盟店沒有債務,則應當返還。因此,應當檢查確認支付的款項,哪些要返還,何時返還。
(4) 違反合同時的損害賠償與中途解除合同時的違約金 無論加盟店還是總部有違反合同行為時,對方均可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有定額賠償制,比如,加盟店違反合同時,應支付30個月的使用費作為賠償金。這種約定如無特別例外,法院不會裁定為無效。因此,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當檢查確認損害賠償額及違約金數額。
(5) 競業禁止義務 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間加盟店不得從事同種經營,並且合同終止後一定期間(一年至幾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從事同種經營等以保護經營專業技術、從前的商圈為目的的競業禁止規定。這樣,即使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想要轉換到其它特許連鎖系統,如果是同種行業,將受合同約定的限制不能進行經營。因此,在加盟新特許連鎖系統時應充分重視此項規定。
(6) 區域特許(territory區域限定) 鄰近既存加盟店,總部又開設新的直營店或允許開設其它加盟店,這將影響既存加盟店的經營業績。這種場合,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如規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區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對總部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如果只是加盟活動推動人員口頭承諾而合同實際上沒有相關約定,在訴訟中,加盟店以區域特許侵害為由向總部提出損害賠償是困難的
⑸ 火鍋店加盟注意什麼
一、味道為先
既然做餐飲,味道肯定是第一位的,如果味道做不好,那麼即使僥幸開業時生意火爆,那也不要對回頭客抱有期待了。記得我們小區附近有一家魚火鍋,剛開業幾天都是滿座,我也帶家人去湊了個熱鬧,結果是失望透頂,我當時就在心理認定這家店穩不了幾天,果然後面就基本沒生意了。
所以,一定要多方考察,不要只道聽途說,一定要實地考察味道,親自確認那是你想要的,懶這一步,你可能會後悔莫及。
二、合同為證
當你確認好幾家加盟品牌的味道,肯定會分別去對方公司考察商談,這時候對方會提出加盟他們的很多好處和服務質量來吸引你。
當你選擇了條件最滿意的,不要一高興就簽了合同,一定要確認對方口頭的那些承諾也白紙黑字寫在合同里,不然等對方加盟費一收就甩手不管了,你經營中遇到問題時哭都沒地兒哭去。之前我還看到有人問加盟被騙了怎麼辦,我只能說沒證據只能涼拌。
三、擺盤為贏
吃過火鍋的都知道火鍋菜品擺盤是個技術活,擺盤好看乃至有特色的菜品能給食客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這時候不只是回頭客,客人自己還會在自己朋友圈幫你宣傳。在現在這個看臉的世界,菜品也逃不過靠臉生存的命運呀~^o^~
所以菜品盤子的選擇要多花心思,條件允許可定做,多研究擺盤的花樣,如果是比較大型的火鍋店的話,就最好聘用專業的造型師和擺盤師,要想贏得生意,先要贏得食客的心!
不過其實現在加盟市場水很深的,而且很容易被其他加盟商牽連,比如網紅品牌小龍坎火鍋,就因為少數加盟店被曝光,導致整個品牌受到牽連~
所以味道認可的基礎上,其實可以考慮自己找底料批發商買料開火鍋店,獨一份兒的品牌,可以放心做自己!推薦考察一下豪辣道食品底料批發,專注串串香火鍋底料生產批發10多年,已為幾千家加盟店供料,還提供專業師傅到店指導服務!
⑹ 加盟火鍋店有哪些注意事項
1.知名度
精明的投資者會考慮的店面運營時間,品牌存在歷史,以及品牌是否有流量屬性等諸多因素,這些綜合因素才是決定了一家品牌真正的知名度,只因在多年激烈火鍋市場競爭之中,特別是川渝市場競爭之中存活下來的品牌,才算的有有名的品牌。
5.品牌信任
每一位加盟者都是一份誠摯的信任,信任是人立人之本,也是企業立足之根,大品牌是不會辜負這樣一份真摯的信任,因為品牌方需要的是找到真正想要開火鍋店的加盟者,而加盟者也想要找到有口皆碑的老品牌,互利共贏,互相信任才有利於火鍋市場的健康良性的發展。
⑺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注意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注意合同上有沒有註明延展期限,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有哪些,加盟店的義務有哪些,總部如何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終止合同及後果等等。
開服裝品牌加盟店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
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7)火鍋店加盟合同應該注意哪些擴展閱讀:
加盟店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進程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范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⑻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首先,要對盟主進行特許經營資質審查
其次,對盟主的企業品牌知名度進行准確評估
第三,考察盟主的發展歷史和發展階段
第四,考察盟主的直營店、加盟店是否正常運行
第五,盟主是否具備完善的企業經營管理組織結構體系
第六,盟主是否提供開業全面支持
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約和加盟手冊 .....
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隻字未提。
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