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投資,簽合同需要蓋什麼章還是就按手印
對方是法人蓋章,你自己按手印就可以
② 個體戶簽訂合同蓋什麼章 公章還是財務章
個體戶簽訂合同蓋公章,如果有合同章就應該蓋合同章。
財務章只用於收支方面的財務票據上。
③ 簽合同時,蓋什麼章證件蓋什麼章
合同章蓋合同,公章蓋證件,如果對方沒有要求的話最好全部蓋合同章,因為公章比合同章的效力大許多,所以為安全起見最好蓋合同章,公章具有全部的法律效力,也可蓋公章。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並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一、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准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印章,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的縣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廠刻制。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出具證明,經該社團總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後,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制發。
④ 合同書上蓋什麼樣的章有效
根據《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就當事人來說,無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訂立合同一般由訂立合同的自然人簽字或蓋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組織訂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簽名或蓋上單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組織應該蓋什麼章,我國《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現實中,法人、其他組織的公章種類很多,有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門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專用章、行政章都能作為合同章,至於財務專用章、各部門的公章的效力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僅僅證明諸如欠款金額(企業之間對帳單)這樣的財務方面的問題,那麼財務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系,意味著要麼簽字,要麼蓋章,要麼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在實際簽定合同時,人們往往重視蓋章的作用與意義,甚至有的認為蓋章比簽字重要,其實這是誤解。印章的使用(即蓋章)就等於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義人)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於簽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證明功能,不過是使用印章能夠代替並可以反復代替簽名,且有時具有省力之效。由於印章極易被偽造,並且印章的名義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稱的印章擁有者)與實際控制者極易分離,所以,印章的證明力在本質上低於簽名的證明力。
⑤ 我加盟了一家私人飯店,加盟費15萬,雙方簽訂了加盟合同,但是合同上蓋的不是我加盟的那家店的章,
你的意思是,合同文本上,跟你簽的是(事實上沒有關系的)A飯店,現在(當時冒充旗下店鋪的)B公司收了定金,並威脅起訴你?
那你就告訴這廝,合同是和A簽的,公章是A的,你個B有啥資格問我要定金?要起訴也是A飯店來起訴你。
然後,你要做的是起訴B,告他合同詐騙,因為既然他和A沒有關系,那憑什麼用別人的公章和你簽合同?毫無疑義的合同欺詐,他還敢告你?大家上法院去,叫他退還定金,再追加賠償。
尼瑪的這年頭騙子還囂張了,你居然也會怕他們
⑥ 簽合同蓋什麼章才有效
根據《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就當事人來說,無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訂立合同一般由訂立合同的自然人簽字或蓋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組織訂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簽名或蓋上單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組織應該蓋什麼章,我國《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現實中,法人、其他組織的公章種類很多,有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門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專用章、行政章都能作為合同章,至於財務專用章、各部門的公章的效力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僅僅證明諸如欠款金額(企業之間對帳單)這樣的財務方面的問題,那麼財務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系,意味著要麼簽字,要麼蓋章,要麼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在實際簽定合同時,人們往往重視蓋章的作用與意義,甚至有的認為蓋章比簽字重要,其實這是誤解。印章的使用(即蓋章)就等於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義人)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於簽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證明功能,不過是使用印章能夠代替並可以反復代替簽名,且有時具有...根據《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就當事人來說,無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訂立合同一般由訂立合同的自然人簽字或蓋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組織訂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簽名或蓋上單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組織應該蓋什麼章,我國《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現實中,法人、其他組織的公章種類很多,有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門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專用章、行政章都能作為合同章,至於財務專用章、各部門的公章的效力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僅僅證明諸如欠款金額(企業之間對帳單)這樣的財務方面的問題,那麼財務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系,意味著要麼簽字,要麼蓋章,要麼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在實際簽定合同時,人們往往重視蓋章的作用與意義,甚至有的認為蓋章比簽字重要,其實這是誤解。印章的使用(即蓋章)就等於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義人)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於簽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證明功能,不過是使用印章能夠代替並可以反復代替簽名,且有時具有省力之效。由於印章極易被偽造,並且印章的名義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稱的印章擁有者)與實際控制者極易分離,所以,印章的證明力在本質上低於簽名的證明力。
⑦ 我要與網店加盟公司簽合同,作為公司方,誰來簽字,蓋的是什麼章,蓋多少個,才具有法律效益
作為公司方,簽字的要是法人代表,或經法人代表授權,蓋公司的章,有的公司有專門的「合同專用章」。
⑧ 請問簽個人和公司的合作合同時騎縫章應該蓋個人的還是公司的亦或者是都蓋
1、騎縫章一般用於比較重要的文件上。因為這些文件重要,所以一般會存檔,在檔案中,在《調動介紹信》或是其他組織人事部門的文件中一般都會有。 2、騎縫章,顧名思義,就是蓋章時要壓到邊縫。普通公章蓋章時要求「騎年壓月」,但騎縫章要求「騎縫」,即,公章要均勻蓋壓在兩頁可折疊紙的中縫上,一半留作存根,另一半持作憑證,驗證時,兩半相對,公章應完整、合一。 3、和「鋼印」一樣,具有防止在文件內增減頁碼的作用,就是多頁或少頁都能夠看得出來,防止挖補或加頁造假,以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⑨ 合同應該蓋什麼章
可以,只要客戶認可
⑩ 合同上需要蓋什麼章才具備法律效益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就具備法律效力。如果是違法的合同,即使蓋了很多章,也是無效的。
2、現實生活中一般是蓋公章或者合同章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2、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0)個人加盟合同蓋什麼章擴展閱讀
1、合同效力內容如下:
(1)從權利上來說,當事人的權利依法受到保護。
(2)從義務上來說,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3)在一定條件下對第三人的拘束力。
2、合同特徵如下:
(1)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護。
(2)合同效力表現為對特定主體的約束力和強制力,但在一定的條件下涉及第三人。
(3)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賦予的,是法律效力的體現。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