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簽完購買合同,對方不供貨,該怎麼辦
看看你們簽訂的合同是否對貨款有明確概念!如果沒有,那就比較含糊了!建議還是想辦法與供貨商聯系協商,走法律途徑的話耽誤時間和精力!
❷ 未按時供貨按合同法規定如何賠償
未按時供貨按合同法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要對此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2)簽加盟合同供貨不及時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❸ 簽訂的合同,我們供貨延期了,給對方帶來了不便,對方要求賠償。該如何減輕賠償
首先,合同中是否有約定違約條款;
其次,如果造成守約方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賠償。
第三,不過什麼原因,你們是違約了;你們可以向加工廠追究賠償責任。
最後,現在公司想怎麼處理?
❹ 供貨合同中,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延期供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嗎
供貨合同中,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延期供貨,乙方可以主張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由於不可抗力導致甲方延期供貨,甲方需要出具證明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❺ 雙方簽訂完供貨合同但甲方不讓供貨,先合同供貨期已過是屬於無效合同嗎
1、合同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協議,如果對方擅自更改了,你可以接受,並且履行過程中沒有任何問題,當然是皆大歡喜,改不改都沒所謂的啦。
2、如果合同的更改是你們不可以接受的,該合同並沒有生效,因為你們並沒有就合同條款達成一致意見,更改部分只有他們的蓋章,對你們是沒有約束成的,而他們也沒有在未更改的合同蓋章,所以你們沒有什麼生效的合同;
3、如果你們現不提出任何異議,以後履行中出現了問題,你們完全可以說你們的合同是未更改的合同,更改的合同是他們在簽訂合同後擅自更改的,當然無效啦。
4、綜上所述,你們的合同還沒成立,擅自修改部門不具有合同的效力。
❻ 簽了產品代理合同,也簽訂了供貨協議,最終供貨商違約
沒有違約條款的確是失誤,建議你們在跟對方交涉時(注意溝通方式,開始不要太強勢)留下一些證據,比如錄音:對方承認開始的承諾和現在的違約,然後跟他們先商談終止並退款,協商不成就申請仲裁。
❼ 簽署供應合同但是兩年一直未讓供貨是否可以違約開始
根據合同法從簽定合同生效之日起超過一天都屬於違約的,更不用說已經兩年了,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允許延長期限,起訴對方違約按合同違約處罰。
❽ 簽訂合同後乙方無法供貨怎麼處罰
追究其違約責任
❾ 請問以下合同,如果商家不想簽,供貨商就以不供貨或者不能及時供貨的條件來要挾商家硬去簽合同,屬於什麼
這個法律上是不認可的
❿ 供應商交貨不及時怎麼辦
每個企業都是采購商,也是供應商。在不同的供應鏈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如何管理供應商是供應管理最主要的內容。管理供應商不是等事情出了才去管理,不是等供不了貨了才去管理。管理供應商要從事前,事中,事後,三個方面去管理。
所以,采購人員,事前必須像諸葛亮,把所有的細節都考慮清楚。事中,必須像個勤奮的看家狗,隨時關注供應商的生產情況,事後,必須做包公,該無情時候就得無情,不能通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