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出加盟合同兩年後,前公司以侵權把加盟商告上了法庭
應委託律師積極應訴。
⑵ 加盟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方式
加盟糾紛,也叫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處理這類糾紛,基本上以合同條款為前提,基於特許經營的法律法規來尋求解除協議或撤銷協議的證據和規定,同時就對方違法違規的情況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
⑶ 加盟被騙要求撤銷合同的案例,最好帶法院判決書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法院判決書如果沒有錯誤是不能撤銷的。
⑷ 加盟合同糾紛
你沒有了解合同上註明的意思,他所說的按照甲方的價格給乙方多少多少錢貨,但是這個價格在合同上沒有註明,現在他現在隨便怎麼說,反正你是有理說不清了!現在做加盟這一行的很多都是在騙人的!所以說你要小心一點!還好我選擇的這家公司誠信很好!我加盟到現在服務態度等等都是不錯的!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上面的內容,當初喜郞兒公司的工作人員都是跟我講的清清楚楚的!這點你以後要注意了!
⑸ 起訴我加盟總公司,違反合同,損害我的利益
最好我能看到證據材料。如果協議約定你方是北京總代理,則初步判斷山東總公司存在違約行為,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法院判斷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方不履行時,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最好起訴同時申請財產保全。僅供參考。
⑹ 加盟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1、合同糾紛處理,要麼退出,要麼繼續。
2、無論退出還是繼續,仍應按照合同追究違約責任。
3、糾紛的處理,根據不同的情況,不同的選擇,不同的處理方式。
⑺ 加盟合同是合夥人簽的,他有權私自解除合同嗎
這對區分內部關系,和外部關系兩個層面,具體來說,看最初與品牌方簽署加盟協議的是誰。
如果最初與品牌方簽署加盟協議的,就是你的合夥人,那麼他與品牌方解除協議,對品牌方來說,他就是有權的(法律上叫做合同相對性)。至於你們合夥人之間內部關繫上,對於這個事項怎麼處理,得看到你們之間內部的書面約定,如果你們沒有書面合同的,一般來說叫做「事實合夥」,這種情況下大家都可以隨時要求散夥,他與品牌方簽署解除協議,就一種散夥的標准,你們內部進行結算、清算即可。
⑻ 懂合同法的大神進,關於加盟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條款
只要是加盟,就會有部分受制於人,遵守加盟的規章規定,如果加盟以後還是自由自在的想干什麼干什麼,那麼就會損害對方利益,所以從利益鏈條出發來看加盟,那是正確的,從你的利益角度看受制於人肯定是覺得是霸王條款。其實不受制於人是假的。人生來就會受社會制度社會規律約束,只不過是習慣成自然不覺得什麼,你加盟就得有受制於加盟的覺悟。就有維護聯盟的責任,只有這樣子才能使得自己受益,大家受益。
⑼ 加盟合同的官司應該怎麼打啊!急急急!!!
那對方反訴的證據呢?這才是關鍵,如果按照你寫的這些,這官司你能贏得啊,那中間可能還有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