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合同一年到期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一年。這句話怎麼理解
比如合同期限從
2019年1月1日到
2019年12月31日。
如果到時候雙方
同意繼續履行的,
自動順延一年則
2020年1月1日到
2020年12月31日
合同還是有效的。
『貳』 請問關於加盟合同終止後合同該怎麼處理,該歸誰
或許應該雙方都簽訂合同終止的類似協議或合同,雙方留備,最少你要要份。主要看合作方有沒有信用。
『叄』 合同到期後,雙方沒有續簽合同,但是是按照合同繼續履行。但是乙方違約了。不知這個怎麼界定!
合同到期後,繼續履行的雙方應當認可,但一方不繼續履行的,他方也無權強制對方履行,可視為無定期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權隨時終止合同關系。你方不能打贏這個官司,還是調解退押金吧。
『肆』 求法條!有期限的買賣合同到期後,繼續按原合同履行。
說的是超過期限部分的履行按原合同,超過期限仍然無異議繼續履行合同,視為不定期合同履行了,但不是一直按原合同,一方提出異議或者解除的時候,原合同不在有效。再沒有提出前按原合同履行
『伍』 我是跟朋友合夥開了加盟的店現在合同到期又續簽合同那我還要重新入錢嗎
你倆合夥人同意續簽合同的,根據你倆與加盟店間的續簽合同約定需要再行交納加盟費的,如果你倆之間對此由誰交納加盟費有書面或者口頭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果未有約定,可另行協商,如協商不成,而仍同意合夥經營的,通常應按各方的出資比例承擔。如果不同意共同合夥,則按退夥方式處理。
『陸』 商業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又繼續履行合同內容
你好,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合同的,如一方當事人已履行主要義務,相對方已經接受的,可視為已重新訂立合同!
『柒』 加盟合同到期再次簽定是否重交加盟費
不用再交加盟費,但需要繳納品牌使用費,保證金這塊等你解除合同才會退給你,如果繼續續約的話保證金暫時不會退。加盟費是一次性繳清的,品牌使用費是每年都交的,有的公司叫管理費,保證金是為了防止惡意做壞品牌設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