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由於疫情的原因導致承包合同過期
疫情屬於天災人禍,大家都左右不了的,這種不可抗力因素一般在合同約定之外,應當適當延長承包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
❷ 你好我加盟一個餐飲公司,當時簽合同付錢沒限制時間,由於疫情不能幹了想要回錢,是否有法律責任
既然簽了合同那就得負法律責任,你要是違反合同,不僅不給你錢,還要告你違反合同的損失,就看你覺得值不值得了
❸ 疫情期間取消綠化合同甲方算違約嗎
你好,因為特殊情況取消綠化合同並不算作違約,畢竟這是特殊情況,跟正常的情況是不相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一下,然後解決綠化合同的問題。
❹ 我開啦一個加盟店現在店裡有著東西因為疫情快到期啦加盟公司說不能換我該怎麼
本身合同上,有沒有具體寫明,產品可以可以調換
如果寫明,那就是品牌方違約
責任不在你,讓他們想辦法處理
不然鬧到公堂,他們也要負責,不是么?
❺ 移動寬頻合同期兩年以滿,因疫情期未到營業廳取消後又幻三動續訂了兩年,現想取消怎麼辦
是自動續訂的嗎?應該經過你的同意的吧。我家的寬頻有兩年活動期,過了兩年了,它直接就不是活動價格了,不存在什麼續訂。
❻ 今年已報團去湖南,但告知由於疫情取消了,旅行社還要按合同百分之二十來扣費,這合理嗎
已報團去湖南,但告知由於疫情取消了,旅行社還要按合同百分之二十來扣費,如果合同裡面有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取消旅遊,都要扣費,旅行社這個按合同扣費也是合理的,看清楚你們簽的合同上的條款。
❼ 因疫情完全交不起租金可解除合同具體是什麼情況
在疫情期間,有很多面臨著繳納租金的問題,一些店鋪無法經營,沒有收入來源,租金都交不起。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高法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根據政策,如果因疫情交不起租金可解約合同,因為再也交不起租金,所以,允許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
5月19日,國新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針對因為疫情而無法開展經營、面臨較大繳納租金壓力的餐飲等服務行業存在租金糾紛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表示,在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基本把握兩點: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屬於不可抗力,要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
(7)因疫情取消加盟合同擴展閱讀:
把握兩個基本點的前提下:
第一,一般情況下不支持解除租賃合同的請求。
第二,一般情況下,支持變更合同的請求。還有一種情況,雖然受疫情影響,應當對他進行考量,可是他已經完全確定不可能再交得起租金了,合同不可能再履行了,再延續多長時間也不可能交租金,這種情況應當允許雙方當事人都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法院應當支持。
❽ 因為疫情提出中止留學合同,能退款嗎
這應該是合理理由,但不知道你和誰簽訂的留學合同,你可以找對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