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總經銷商與客戶簽合同,合同上要不要蓋章,要蓋什麼章
如果對方沒有要求的話最好全部蓋合同章,因為公章比合同章的效力大許多,所以為安全起見最好蓋合同章,公章具有全部的法律效力,也可蓋公章。
Ⅱ 簽合同要蓋章嗎一定要蓋章嗎
一、合同是不是一定要加蓋公章
(2)加盟合同要蓋章嗎擴展閱讀
《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幾個: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訂約主體不合格,所訂立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年齡、精神健康狀況分為三類四種。具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視為完全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法》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是有效的;不相適應的合同不是無效而是效力待定,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的態度,如果事後被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則有效,如果不被追認則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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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Ⅲ 加盟店合同需要公正嗎,如何公正呢
此這同並非必須公證,只要雙方把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及加盟費用
等條款寫明
就具有法律效力
Ⅳ 簽合同一定要蓋公章嗎合同章 嗎
單位簽訂合同,按實踐慣例,除單位代表人簽字外,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合同方始成立。如果合同雙方就合同成立專門規定了其他方式的,從其約定。
法條鏈接:《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1、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第三十七條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4、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Ⅳ 合同一定要簽字且蓋章才有效嗎
《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在簽訂合同過程中,經過要約、承諾,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
法定代表人作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當然有權在合同上簽名以表示對合同內容的確認。在這里,強調的是雙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蓋章。
例外情況是,我國《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
在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知對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許可權而仍與其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名而沒有蓋章的合同對該法人代表的單位沒有約束力。
Ⅵ 我交了加盟費沒有正式運營,合同是交錢之前簽的合同,能不能 退款,簽了字,但是沒有蓋章
可以跟加盟費協商,最好把交費時的票據都准備好
Ⅶ 我和公司加盟,簽合同時讓我先簽,然後他們拿到公司蓋章,一直拖著不給我原合同,怎麼辦
所以這個就有問題了,你自己千萬千萬要小心的。後面的官司糾紛,有你親自簽的名字還打不贏的。
Ⅷ 我要與網店加盟公司簽合同,作為公司方,誰來簽字,蓋的是什麼章,蓋多少個,才具有法律效益
作為公司方,簽字的要是法人代表,或經法人代表授權,蓋公司的章,有的公司有專門的「合同專用章」。
Ⅸ 加盟店跟區域代理簽協議需要蓋總部章嗎
個人觀點,供參考:
鑒於財務專用章被不法分子盜用時,讓其寫了書面承諾,據此可以認定你們有證據證明你們的財務專用章被人盜用,且後面告你們的人持有的蓋有鮮章的加盟費收據與盜用財務章所寫的書面承諾之間存在關聯關系,該可以推定你們不用承擔責任.列印章明顯不符的情況,你們可以據此反告對方欺詐.
Ⅹ 加盟店跟區域代理簽協議需要蓋總部章嗎
這得具體看吧,像快遞這種總公司只管市代,下級的都算成這個市代的員工,最下級的點是只能和市代簽合同的。有的每個市縣有好幾個名額這種,或者屬於總部對接這種就是跟總公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