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的合同或者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般來說,合同只要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合同約定事項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政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不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依法成就的合同就產生法定約束力。
合同須具體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簽定合同或協議的當事人需是雙方或多方,而不能是單方所為,經過平等、自願協商而訂立;
二、簽訂的主體是有資格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他們對自己的行為的內容能夠正確認識,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行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相關合同、協議;
三、簽定的合同、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律和行政強制性規定與反公序良俗。
四、合同或協議內容不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
五、書面形式簽訂合同,一般包括一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Ⅱ 合同和協議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合同在實踐中又常常被稱為協議,只要具備以下條件就有效:
1,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內容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即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將能夠發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現於外部的行為)。
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須達成協議,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合同系以發生、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為目的。
合同是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范要求條件下而達成的協議,故應為合法行為。
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2)加盟合同和管理制度法律效力擴展閱讀: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
Ⅲ 合同的成立是意味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還是合同受到法律保護
合同成立既不意味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也不意味著合同必然受到法律保護,如無效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合意。
合同成立後,能否產生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意志所能決定的,它取決於國家法律對該合同的態度和評價。合同成立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體現了當事人的意志,而合同是否生效,則體現了國家對合同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的態度。
Ⅳ 特許加盟合同期限只簽2年是否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怎麼不自己去查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教你識別騙子的方法!
1.在選好項目後 在項目後面加騙子兩個字 看投訴的多不多
2.去公司考察的話 要看他們的工廠(沒有的話你應該知道的咯)
3.看他們本地有沒有直營店(有相關規定的最少要有2個。。)沒有的話 ....
4.看他們的生產車間和倉庫(不管多遠都要去 寧願多花車費 也要小心被騙)
5.問他們要各地加盟商電話 多溝通 了解 (如果以什麼保護隱私,怕競爭的理由推遲,那你就要小心咯)多溝通才能發現問題嘛
6.到商標網查看他們的商標 沒注冊的話 也不用我來說了
7.千萬別被他們說的什麼返還各種費用所蒙蔽 羊毛出在羊身上!
8.通常掛著國際牌子,很多是騙子
9.不要急著加盟,多了解 多問才能發現問題
10.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對他們所承諾的要寫在合同上 要明確的規定,即使他們說的再誘人,都沒用,口說無憑嘛。可以嘗試行的問他們 可以改一下合同嗎?加幾條約定上去之類的。(如果他們以什麼這是商務合同之類的話說一點也不能改 那就要小心了 因為商務部有規定 合同是可以經過雙方協商修改的)要注意他們的法律責任! 這樣即使以後出現問題也好討說法。。。。。。。。。。。。。
個人意見哦! 說的不完善還請原諒!
現在騙子太多了賺錢不容易 要小心哦
Ⅳ 合同怎麼樣才有法律效力
有效合同所不可缺少的條件。合同生效即合同發生了法律約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定條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這些條件常常被稱為合同的有效要件。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以下條件為合同的有效要件:
1、 主體合格,即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雙方都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資格。作為公民個人,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且智力發育健全;作為法人,必須經過合法的登記注冊,並且在自己的經營活動范圍內,才能作為合格的當事人訂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組織、團體在一定范圍內也可以成為合同當事人。
2、 意思表示真實,即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整個過程中所提出的要約或承諾的內容,都是自己獨立意志的表現,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在正常的情況下,行為人的意志總是與其外在表現相符的。但是,由於某些主觀上或客觀上的原因,也可能發生兩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當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況或隱瞞、掩蓋真相,這就會使另一方當事人形成錯誤認識而訂立合同;又如,一方當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種急迫要求而進行要挾或採用其他方法強迫其接受某些極不合理的條件而訂立的合同,等等。上述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都是意思表示不真實,因而不受法律保護。
3、 內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內容合法,主要是指標的合法,即合同標的不屬國家明令禁止買賣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許的行為,或者須特價但未經許可要經營的物或行為。在社會主義國家裡,合同內容合法,還包括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合法、價格合法以及當事人的目的無規避法律之意,沒有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等。形式並非所有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也有例外。例如,關於不動產的買賣,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須採取要式合同進行。這類合同,要式形式即其生效的法定條件。
Ⅵ 任何合作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嗎
「任何合作」,太絕對,比如說一方意思不真實,一方隱瞞事實真相,或者你們的合作內容違反我國法律等都是無效的。
Ⅶ 合同和協議的法律效力
所謂協議是指有關國家、政黨、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種具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關系的契約。協議,在其所表示的意義、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與合同是相同的。經濟合同和以經濟為內容的協議,都可以稱為契約,兩者都是確立當事人雙方法律關系的法律文書。
合同與協議雖然有其共同之處,但兩者也有其明顯區別。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並規定有違約責任;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從其區別角度來說,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
合同與協議是兩個既有共同點又有區別的概念,不能只從名稱上來區分,而應該根據其實質內容來確定。如果協議的內容寫得比較明確、具體、詳細、齊全,並涉及到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協議,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內容寫得比較概括、原則、很不具體,也不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合同,也不能稱其為合同,而是協議。
兩個都是具備同等法律效力,但是合同是規定違約責任的,發生糾紛還是以合同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