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許商以合同沒約定不退加盟費,可以嗎
既然合同已經約定不能退,那麼在退出的時候,應當遵守合同的約定,是不能要求退的。
特許商虛假宣傳的,加盟商可要求退加盟費。
根據《廣告法》、《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特許商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是違法行為,特許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具體對加盟商而言,因特許商虛假宣傳而達成的加盟合同,可按照以下兩種方式處理:
1、《合同法》規定,如果合同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一旦被撤銷,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加盟商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加盟合同的,合同就失去了效力,特許商就不能以合同條款來拒還加盟費了,甚至還能要求特許商賠償損失。
2、《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特許商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商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因此加盟商可以要求解除加盟合同,要求退還加盟費。
事實上,此類情形的,無論加盟合同是被撤銷還是被解除,加盟商都可以要求特許商返還加盟費、保證金等特許經營費用及賠償加盟商的經濟損失。更多信息,請關注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貳』 蛋糕店加盟合同欺詐,受騙如何維權
最直接的,受騙還是報警比較妥當。警察會幫忙處理。
加盟有真有假,在確定加盟之前,慎重的考察品牌的實體店,了解門店的運營情況。再者從細節角度從去總部考察
『叄』 一掃光加盟費能退嗎
一掃光的加盟費正常情況下是不能退的,但是如果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可以退。
加盟費屬於加盟商向特許商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只要加盟商已經實際依合同使用特許商提供的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資產並提供相關文件,那麼加盟費的價值就已經實現,故解除合同時,不能要求退還加盟費。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注意事項:
1、特許人如果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應該以書面的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2、通常情況下,加盟後因故不能在開加盟店,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商是可以不退還的。但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
『肆』 加盟商訴訟如何才能更好的維權
商業特許經營法律糾紛主要表現有三種:
第一、是特許經營商從事加盟欺詐,
第二、是特許商或者加盟商違反合同約定,
第三、是特許商違法從事特許經營導致合同無效。
特許經營糾紛依法解決方式主要有三種:
第一,加盟商要求依法撤銷合同。
因為特許商總部存在加盟欺詐行為,加盟商可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要求撤銷加盟合同。如何考察是否加盟欺詐?這里僅作簡要提醒:加盟商應首先考慮合同內容的約定,認真查看合同條款的約定,是否與總部的實際情況相符,如不相符,加盟商可以在取得相關證據後,在一年之內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退還加盟費和保證金並要求賠償加盟商的損失,比如租金損失和裝修損失等。注意:要求依法撤銷合同的期限是1年,過期不侯。
第二,加盟商要求依法解除加盟合同。
在合同簽訂後,履行期間,總部收取加盟費後,拒不履行其經營指導等合同和法律義務,且總部的拒不履行主要義務已經嚴重影響到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加盟商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退還部分加盟費、權益金、保證金以及貨款並要求總部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損失。當然,如果加盟合同對於合同解除已經作出明確約定的情況下,應首先適用合同中約定的合同解除條款。另外,加盟商如果經營不善導致虧損,雖然合同並無約定解除條款,總部也不存在違約行為,加盟商依然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還部分加盟費、保證金等,但不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第三,加盟商要求依法認定合同無效。
由於特許商總部不具備依法從事特許經營的條件(比如兩店一年、比如商標權等),而導致合同無效的,加盟商可以依法要求確認合同無效,並要求總部依法退還加盟費、權益金、保證金、管理費、知識產權使用費等費用,退還貨款以及賠償相應的損失。
『伍』 特許加盟合同宣布無效加盟費能要回來了,但店面損失費和員工工資能拿回來嗎
1。有。
2。要判決生效後才好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在起訴前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先申請財產保全,確保將來執行。
3。如果對方違約程度如此嚴重,除退費外,還應該賠償你的所有必要的實際損失,你舉證。
『陸』 加盟合同屬於哪一類合同加盟被騙了幾萬怎麼辦總部在外地
現在加盟糾紛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點讓毫無法律知識的普通老百姓防不勝防,因加盟被騙的人比比皆是。北京豐台曾經被稱為加盟基地,北京朝陽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騙人。很多特許加盟總部專門靠大肆廣告虛假宣傳騙取不義之財,尤其是騙取外地人的錢財。因為這些特許加盟總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騙後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等特點,肆無忌憚的蒙騙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錢。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關和簽約關是防範被騙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騙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打贏加盟糾紛的官司索回血汗錢呢?北京合同律師給您做個簡單的解答。
首先要准備、搜集相關證據。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經銷合同都是必備的),加盟前後的宣傳資料、加盟或代理授權書、培訓手冊、來往信函(包括電子郵件)、繳納加盟費或代理費、貨款及保證金等的票據、視情況對網站資料進行公證,等等。
其次要根據現有證據資料制定訴訟方案並開始起草起訴書。這里需要提醒各位:這類加盟合同糾紛屬於一種特許經營的合同糾紛,不但要適用合同法而且還要適用特許經營管理法規以及一些法院的規定。這類糾紛案由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糾紛,如果按照一般的買賣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訴書立案,基本是打不贏官司的。另外,這類糾紛雖然存在很多欺詐的情況,但是真正搜集有關欺詐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證據不是很容易,因此穩妥起見不建議按撤銷或無效合同理由起訴,否則敗訴的風險也比較大。
最後要做好開庭前的准備工作。包括對法律要熟知於心,要對證據做證據目錄,要寫辯論意見,要分析對方可能的辯駁理由,等。
合同律師提示,加盟合同糾紛中,合同約定內容一般都對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條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氣餒。根據我們的經驗,這類糾紛雖然比較復雜,但是有其一定的規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確、有一定的證據支持,勝訴率還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別引起注意的是,這類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發現被騙,請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如果合同到期想維權都幾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們大多來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為了依法維權長途跋涉來北京維權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償失。對此,我們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經驗,就是加盟商與我們電話聯系溝通,交流案情,通過網路或特快專遞傳遞證據資料,通過銀行匯款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訴訟過程中,我們會及時與您溝通信息,拿到加盟費或貨款、保證金後再及時匯給您,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維權成本。而且考慮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騙已經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我們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師費,後期再按照所獲得賠償金額的15%-30%(具體比例可以根據情況協商確定)的比例收取律師費。這樣就大大減輕了加盟商前期的維權成本、大大降低了維權風險。
『柒』 特許加盟合同期限只簽2年是否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怎麼不自己去查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教你識別騙子的方法!
1.在選好項目後 在項目後面加騙子兩個字 看投訴的多不多
2.去公司考察的話 要看他們的工廠(沒有的話你應該知道的咯)
3.看他們本地有沒有直營店(有相關規定的最少要有2個。。)沒有的話 ....
4.看他們的生產車間和倉庫(不管多遠都要去 寧願多花車費 也要小心被騙)
5.問他們要各地加盟商電話 多溝通 了解 (如果以什麼保護隱私,怕競爭的理由推遲,那你就要小心咯)多溝通才能發現問題嘛
6.到商標網查看他們的商標 沒注冊的話 也不用我來說了
7.千萬別被他們說的什麼返還各種費用所蒙蔽 羊毛出在羊身上!
8.通常掛著國際牌子,很多是騙子
9.不要急著加盟,多了解 多問才能發現問題
10.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對他們所承諾的要寫在合同上 要明確的規定,即使他們說的再誘人,都沒用,口說無憑嘛。可以嘗試行的問他們 可以改一下合同嗎?加幾條約定上去之類的。(如果他們以什麼這是商務合同之類的話說一點也不能改 那就要小心了 因為商務部有規定 合同是可以經過雙方協商修改的)要注意他們的法律責任! 這樣即使以後出現問題也好討說法。。。。。。。。。。。。。
個人意見哦! 說的不完善還請原諒!
現在騙子太多了賺錢不容易 要小心哦
『捌』 加盟簽了合同發現被騙怎麼辦
退加盟費,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糾紛產生的原因是特許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後,雙方對合同解除的後果不能達成一致的認識,這在當前的特許經營糾紛中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具有代表性。 2.其次、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加盟費一般是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務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加盟費定義為「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雖然《辦法》屬於行政規章,效力層次不高,但該定義仍可作為法院審理時的一個參考。 3.第三、實踐中,特許雙方往往並不清楚加盟費的性質,只是約定加盟費「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費看作是合同中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費理解為合同保證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時,特許雙方對加盟費應否返還產生爭議。 4.最後,一般情況下,特許雙方一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特許人才可能把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一般而言,在加盟商沒有實際使用對方公司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冷靜期的規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具體需要看你們合同的約定。如需進一步幫助也可以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