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店鋪和合作商合作了,可以解除合同嗎,錢還能退回來嗎
對於店鋪與合作商合作的情形,在解除合同時,能否要求將錢退還的情形,需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核實。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
Ⅱ 對加盟商的退出處理跟進如何進行
1。建立加盟商認證的系統方式,對於退出的加盟商進行公示,同時要求收回授權書;
2。如有收取保證金的,考慮要求加盟商拆除相關的被加盟商標,UI設計並提交相應的照片證明等後才予以退還。加盟商中途違約,要求強制退出的,在程序上建議先行發送違約通知,然後直接解除合同。
拿不回來
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糾紛產生的原因是特許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後,雙方對合同解除的後果不能達成一致的認識,這在當前的特許經營糾紛中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具有代表性。以下結合本案的爭議焦點,就其反映的法律問題展開探討,以期為同類糾紛的解決提供參考。
2.其次、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加盟費一般是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務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加盟費定義為「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雖然《辦法》屬於行政規章,效力層次不高,但該定義仍可作為本案審理時的一個參考。
3.第三、實踐中,特許雙方往往並不清楚加盟費的性質,只是約定加盟費「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費看作是合同中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費理解為合同保證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時,特許雙方對加盟費應否返還產生爭議。
4.最後,一般情況下,特許雙方一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特許人才可能把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開展特許經營業務。
Ⅳ 簽了加盟合同是不是就不能解除了
要考慮有沒有解除權,沒有的就是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有解除權的,通知對方即可。
解除權存在以下幾種情況:1.在合同中找解除合同條款,符不符合該條件;2.和對方協商解除,建議可以訂立一個解除合同的協議;3.不可抗力;4.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會履行;5.對方遲延履行,催告後仍不履行;6.對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7.承攬合同中的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權。
Ⅳ 能解除加盟合同,退還加盟費嗎
首先要明確,由於加盟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加盟者處於弱勢地位,我國法律對於加盟者是有特殊保護的,因此加盟費可以主張退還。
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上述條件中,最重要的還是期限問題,解除加盟的時間點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還的越多,因此遇到此類問題大家應當盡快委託律師起訴處理,具體可以直接搜索咨詢合肥余智明律師。
下面附本人辦理的案件(當事人繳納加盟費14萬,最終在律師代理下退還12萬):
Ⅵ 加盟到期後操作設備要歸還嗎
項目後期是可以歸還的,這個設備也可以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