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廚師,和勞務公司簽的勞動合同。以派遣形式在飯店上班。現在飯店把我打回勞務公司了。
您好,回答如下:
1. 首先,須看 勞動合同 內容。 法律賦予用人單位有『用工自主權』,也就是企業可以根據自己實際營運需要,『合理』調整調動員工崗位。 所謂的『合理』是包含 沒有惡意 沒有歧視 且員工有能力做且與原薪資差異在合理可接受范圍內。
2. 勞務公司 應該是沒有 廚師崗位可安排,這是您必須要理解的,所以,基本上來說,勞務公司沒有不對。 除非 勞動合同有特別表述,例如,都安排 廚師崗位。
以上,僅請參考。
⑵ 如果加盟餐飲業那麼怎麼跟廚師達成協議
你在加盟的時候總部都會派一個指定的廚師來的~!你不要怕廚師跑~!如果你真的怕~!你可以找個又能力的廚師把廚房全部承包給他~!
最後在合同上注名 只要廚房的出的一切大小事都由承包人承擔~!這樣就好了嗎~!放心了不會由這樣的事的~!總部都會為你考慮那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