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❷ 火鍋店連鎖加盟辦理流程怎麼樣
電話溝通:意向加盟商電話咨詢加盟相關政策;
面談:意向加盟商到總部面談,雙方進行適應性了解(意向加盟商了解預設店所在地加盟費、公司提供的政策支持;總部就意向加盟商的投資理念、投資預期、實力、資信、從業經歷、當地關系進行了解)。
選址:意向加盟商了解並根據選擇標准,在當地城市搜索場地資源並選擇2-3個待總部考察;
洽談:雙方洽談合作細節。合同簽訂:雙方簽訂合同。
裝修設計:由蜀九香公司負責圖紙設計,設計費用由加盟方承擔。
開業申報:加盟商提前向總公司申報營業(或試營業)時間。總部對於不符合開業條件、准備不充分的加盟店給予書面及口頭的忠告並提出可行性建議。正式開業時,總部派出人員支援、協助開業,參加開業典禮。
❸ 加盟火鍋店總部能幫我們做哪些東西
你好,朝天門火鍋為您解答(以下回答手打原創)。
首先,開店的兩種模式,一種是自建,一種是選擇品牌加盟。
其實,不妨先捫心自問一下:
1、首先,自己是否有火鍋底料技術,是否對口味自信;
2、其次,自己是否有管理經營經驗,對一個店的運營把控能力,如果有,那麼可以自創品牌,如果沒有,則可以選擇加盟合作。
如果加盟,品牌總部能提供什麼?思考如下。
1、能給自己開店帶來管理經驗嗎?
2、能給自己提供穩定,優質的底料渠道嗎?
3、能讓自己學習到經營技巧嗎?
有人說自己有底料炒料技術是好於加盟合作的,這個說法太片面,開店目的在於開出一家有持續盈利能力的火鍋店,而這樣的火鍋店不僅僅是單純的底料口味好久能決定的,經營是除口味之外的一個核心要點,一個戰力強悍的士兵未必能當好一個將軍,同樣的一個技術超群的廚師,未必就能開一家酒店,火鍋店依然如此,如果讓一個新手去開一家火鍋店,結局是可想而知的。
如果選擇加盟合作,一定要找到合適自己的品牌,注意這里說的是合適自己的品牌,從口味,知名度,扶持實力能力等多個方面思考,綜合分析考察。
註:以上朝天門火鍋原創回答,同行請勿復制轉發(否則舉報),如滿意,望採納。
❹ 我是個員工我在一個加盟的火鍋店裡面工作 簽了勞動合同,工作了2個月,安排到新店整理前期開店准備
你可以收集證據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考勤以及員工卡牌等相關證據材料,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❺ 我朋友開了個火鍋店,有人想加盟。我們不知道具體事項啊。合同怎麼擬定。請幫幫忙。
建議找專門代理公司工商注冊的機構,專業的法律問題留給專業的人做,不是更好嗎?否則以後萬一有合同糾紛不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