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商已經簽了合同,但還沒交加盟費,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已經簽訂合同就產生法律效力,如果沒有繳納加盟費應當屬於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Ⅱ 簽訂了加盟合同,但是沒有開店,可以要求退款嗎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連鎖加盟行業有了管理規章。
《條例》規定「兩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至少擁有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一年,違反者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特許人備案制度: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等。未備案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許人應在訂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合同文本、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業信譽記錄以及特許經營費用及收取辦法等。
Ⅲ 我加盟代理電子商務簽了合同但還沒交加盟費想取消合同但他們要我交違
大部分的合同是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還是對合同的生效有一定的限制的,其中比如:《擔保法》對質押合同的生效時間作了規定: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再有該法還規定了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見合同生效並不是全部都是一經簽訂就能生效,特別是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有關不動產的轉讓合同通常都是需要以變更登記的時間為合同生效的時間,機動車為不動產。
Ⅳ 網店加盟商給我簽了電子合同,我沒有給他們付任何費用,這個合同有效嗎
當然沒效啦 他們無法提供你的付款記錄 就代表合同是他們單方面的
Ⅳ 合同說不能隨意解約但我沒有付加盟費算違約嗎
簽了合同就已經受法律認可,與加盟費無關,是違約的
Ⅵ 簽了合同,交了加盟費,店沒開起來,我的加盟費能要回來嗎
這要根據你們的合同條文中的具體約定來判斷。如果條文中規定,支付了加盟費之後,對方保證在什麼期限內你的店面開張盈利,那麼如果你的店面沒有開張,更沒有盈利,對方就應該返還你的加盟費。否則,如果沒有具體約定,你就很難行使你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