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加盟一個公司需要注意些什麼是先簽合同再交錢,還是先交錢再簽合同,合同只有公司的一個公章這種合
當然是先簽合同再交錢了,公章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公章和他們公司是真實的(你可以從工商局查證的), 然後你要好好的看看加盟條款和扶持政策, 加盟條件都是可以和他們談的,如果合同里沒的,你可以提出,並要求加上。
2.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3. 簽訂服裝加盟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您好!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服裝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
4. 加盟的店合同到期續簽的話是不是要重新算費用
要看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是以後不必再繳納,那麼就不用,如果約定以後重新繳納加盟費,則要另外繳納。
5. 請問加盟品牌服裝時簽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合同項目
簽訂加盟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合同的相對方,也就是加盟店的真實性;
第二、合同中加盟的費用,以及繳納方式,時間;
第三、加盟的期限;
第四、加盟店家給予加盟戶的扶持、宣傳、待遇,必須明確約定;
第五、違約責任
6. 加盟服裝簽合同時可以把合同帶給律師看完再簽嗎
可以的,但是有些合同相對方比較強勢不讓更改合同。
7. 加盟店談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什麼進貨折扣一般能談嗎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 不過在正式簽合同前最好能咨詢一下律師。
8. 我想加盟一家服裝店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什麼呢有經驗著回答謝謝
尊敬的:「じ☆veジ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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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你服務,如果覺得我的回答滿意,請採納,謝謝!~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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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 注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業使用合同統一文本,這本是好事,但由於對合同性質了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本,為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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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招 注意列明每項商品的單價有些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標的是多類商品,但卻只在合同中明確各類商品的總價款,而不確定具體每種商品的單價,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後發生爭議,就難以確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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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招 在合同中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計算方法《合同法》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法院就會視為雙方當時放棄違約金權利,而不予支持。對賠償金計算方法作出明確約定,有利於以後發生爭議後迅速確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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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招 確定管轄法院現在一些案件,經常在訴訟管轄耗費時間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確管轄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訴訟法中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9. 服裝加盟有那些利益和沖突
不同地點開服裝店的利與弊
具體地點的不同對生意的影響很大,而且對不同地點的顧客應採取的營銷對策也不同。所以,如果地點的特徵與店鋪的類型、風格相符就是好店址,反之,就不是。
(1)都市中心整體的商店街區
在這類地區,流動客多,客層、年齡層的組合多樣而豐富,會產生對男女及年齡的吸引力的差異性。這樣很容易利用中心的影響力和輻射力產生的聚合效應來發展自己。商店林立繁華的商業中心(但絕不是亂擁擠),一般都能使顧客產生信任感和嚮往心情,特別是對選購品的購買,消費者大多願意到商店眾多的商業中心購買,以便進行更好的對比和選購。因此在這類地區建立服裝專賣店比較好。如北京的「王府井商業街」,上海的「南京路商業街」、「淮海路商業街」以及天津的「和平路濱江道商業街」等都是此類商業中心,其影響力和輻射力都是跨地區的。
商業中心一般是該地區客流量大、購買頻率和購買質量較高的地區,來此購物的顧客大多表現出較強的求質、求好、求美的心理特點,對價格的敏感程度相對較低。所以在這些地區,商品的質量好,品種要齊全,有較強的趨時性及時代感,同時價格就比較高。
但同時,這些地區的費用比較高,競爭性也強,各行各業爭芳斗妍,並非是所有店鋪的理想開業地點,它較適合於中型服飾店及服飾專賣店。店主應有針對性地對顧客提供服務。在節假日顧客多時,更要用適當的營銷手段吸引顧客,還可靈活聘用學生打工。因為他們對服飾的流行有一定的認識,能體現青年一代的心理及審美,容易與顧客交流。
(2)車站附近或交通要道
這類地區以流動客為中心,往來旅客集中,一般應首先建立良好的購物環境。如店前留出較大的空地等,方便顧客出入。這一帶的店鋪就不具有商業中心區形成的群體優勢,多屬單兵作戰,或小群體搭配。所以,突出自身優勢最為重要。到這類店鋪購買的顧客多以求便、求實心理居多,店鋪應以中檔或廉價的商品為主,如一般低廉的服飾。
車站主要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乘客為主,但因其年齡、職業、愛好和目的不同,有出差的、旅遊的、探親的,由於人流量大,這一地段商業價值較高,可針對特定的顧客層次,在開店經營上大做文章。
但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生活需要、價位不高、且易於攜帶的特點,服飾的購買,顧客一般會用很長時間才能買到中意的,所以大都不會在奔忙之間購買。這類地區不適合於服飾店的開設,除非交通要道是在購物區附近,例如西單地鐵站里的一排小型服飾店,會進去看看,這樣就吸引了不少顧客。
二、作進一步的考察
在初步選定開店的地點後,還應作進一步的全面考察,對相關的情況做一定的調查分析後,方能決定是否最後定點於此。主要考察以下幾方面的情況:
店面本身的情況。小羅不久前從別人手裡盤了一個店面下來,這個面積達15平方米的店面位於次繁華地段,每天的人流量也十分可觀,可是租金卻非常便宜,每月只要800元,小羅以為撿到了便宜,偷偷直樂。沒想到,花了一萬多元裝修停當,隆重開張還不到一個月,一紙《拆違通知書》把他打了滿頭暈。原來,上家通過內部關系得知店面遲早要拆,便來了個金蟬脫殼,撈了一票便溜之大吉,剩了個箍兒讓小羅來套。所以,在租店面之前,一定要對店面的情況作一番仔細的調查了解。
房東的背景。假如你真的看中了店面,最好先從側面打聽到真正的房東(即產權所有者),對其背景情況基本了解,覺得可靠後再進行接觸。一般最好直接與真正的房東談,假如房東表示已將承包權出租,不願再插手時,你再與現在的店主談判也不遲。另外,一旦談成功,也要注意必須正式簽協議並要求到房產所有者那裡更改租賃人姓名。
同業競爭情況。主要是經營業績的情況、商品的價格水平。考察同一地段同類商店的經營業績,可以初步測算出租此店面可能產生的利潤狀況;而考察他們的商品價格水平,是為了據此確定自己今後的商品價位。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
客流狀況。「客流」就是「錢流」,考察客流狀況,不僅能使你對今後的經營狀況胸有成竹,而且還能為你決定今後的營銷重點提供科學的依據。客流狀況主要考察這些內容:①附近的單位和住家情況,包括有多少住宅樓群、機關單位、公司、學校甚至其他店家(這些店家極有可能會成為你的常客);②過往人群的結構特性,包括他們的年齡、性別、職業等的結構特性和消費習慣;③客流的淡旺季狀況。比如學校附近的店面要考慮寒暑假、機關和公司集中地段的店面就必須掌握他們的上下班時間,車站附近的店面應摸清旅客淡旺季的規律,這些都是你設定營業時間的重要依據。
三、盡快拿下看中的店面
一旦找到理想的店面,就要當機立斷,出手迅捷,盡快拿下看中的店面,否則夜長夢多,很有可能會因你的片刻遲疑而被別人捷足先登,導致錯失良機。如何拿下店面?談判自然是至關重要的。
談好房租價格。對於開店來說,房租往往是最大的一塊固定成本,在與房東侃價之前,你自己心裡首先應該有一個譜,先自定一個能夠接受的最高價,這個價位必須是:①你覺得自己有把握負擔得起的。尤其是在必須一筆付清數年租金的情況下,看看自己有沒有給付的能力;②預算一下,估計是有錢可賺的;③再向附近類似的門面打探一下,價位也是基本一致,說明是比較合理的。然後再依據這一自己設定的最高房租價格,比較房東給出的房租價格,權衡後進行侃價談判,就比較容易成功。
談好繳付方式。繳付房租有多種方式,一般最常見的有按月結算、定期繳付和一次性付清三種。假如房東除了固定的月租金外,還要根據你的經營狀況分享一定比率的利潤的,可以採用按月結算的方法,這樣能及時結算,以免拖久了增加計算難度,雙方都會比較滿意;有的門面房定下一年或兩年的租金後,其後再要續租的話,常常要按一定的比率逐年遞增,這種情況下最理想的租金繳付方式是每半年或一年集中繳付一次,這樣一旦你有了新的店面或有轉行的意向,就不會損失保證金了;還有的店面是長期定租的,一租就是十年二十年,如果你有足夠的資金,而且看好你選定的店面,也可以一次性將十年二十年的房租全部付清,這樣既可免除門面半途被別人高價挖走之虞,也能不受漲租的影響,節約不少租金,因為從長遠看,門面的房租總體是呈上升趨勢的。
談好附加條件。與房東談判,除了談租金外,還要注意談妥有關的附加條件,這也可以使你節省不少開支。首先,你在租房前應對店面內現有的情況,包括裝修狀況、設備狀況等都了解清楚,然後通過談判,要求房東在出租前對門面房進行基本的整修,如拆除原有已報廢無法再利用的設備和裝修,對店面的房頂、地板、牆壁作基本的修繕,添置或維修水電設施等,或者要求房東承擔相應的費用,在租金中予以抵扣。總之,要盡量爭取節省開銷。同時,你可以通過談判要求免付押金。一些黃金地段的門面房押金也往往是比較可觀的,雖然這錢最終是要還給你的,但如果你一直經營下去,這筆錢也就等於擱死在了那兒,對於資金緊張的創業者來說,這也是一個不小的「包袱」,如果談得好,完全是有可能卸掉的。另外,還可以通過談判要求延期繳付房租。盡量壓低初期的租金,待一段時間生意走上正軌後,再按標准支付,並補足前期的差款。只要你言辭懇切、入情入理地分析給房東聽,並能主動限定延期期限,有些通情達理的房東是會答應的,這也可以為創業初期減輕不少經濟負擔。
10.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注意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注意合同上有沒有註明延展期限,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有哪些,加盟店的義務有哪些,總部如何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終止合同及後果等等。
開服裝品牌加盟店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
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10)服裝加盟第二次簽合同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加盟店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進程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范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