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破獲七億奶茶店套路詐騙案,整個案件中存在怎樣的套路呢
這件事情還得要感謝上海警方通過數據分析,發現很多奶茶店鋪這些店鋪都是加盟的出現了異常關停,那麼對於警方他們就有一個非常敏銳的判斷,這些很有可能涉嫌經濟犯罪。後來通過警方的一個努力,將這些數據全部進行匯總,然後還進行了相應的分析,最終將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團伙一起打掉,並將他們既拿歸案。其實詐騙的金額確實讓人感到非常的吃驚,達到了7個多億,對於這種加盟金的合同詐騙的案例,這個確實是相當大,這也告訴我們,再選擇做相應的生意的時候,一定要擦亮雙眼,不要輕易相信一些加盟的品牌。
這位市民因為交了這個加盟費用,他想肯定會得到相應的配套服務的,但沒有想到對方並沒有兌現,他想要聯系跟他簽約的人,早已不知所蹤。這位市民因為沒有得到相應的培訓,也沒有得到相應的指導,對於相應的配套服務也沒有完全獲得,又不善於經營之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只能夠關停。因為公司沒有給他進行相應的配套服務,他肯定要找公司要說法,但沒有想到公司只是跟他講是你經營不好就不管了。這里我們已經得出兩個結論,一是廠家的承諾沒有兌現,2是進行了虛假宣傳。
B. 合同詐騙罪的相關案例
北京市中汽乾坤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韓明坤合同詐騙800萬元無罪釋放 。
2011年張家港市法院作出2010張刑二初字第0310號刑事判決認定韓明坤詐騙八百萬元,判處韓明坤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韓明坤委託謝通祥律師上訴,蘇州市中級法院採納了謝通祥的辯護意見,下發了2011蘇中刑二終字第0098號裁定書,以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了原判決,隨即檢察院撤回起訴,已被逮捕羈押了二年半的韓明坤被無罪釋放。
合同詐騙罪司法判例
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1)江寧刑二初字公訴機關: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檢察院。被告人:曹某,男,1982年出生於河北省,漢族,南京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戶籍地河北省,暫住地在南京市鼓樓區。因本案於2011年5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南京市江寧區看守所。辯護人:庄榮華,江蘇格非律師事務所律師。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檢察院以江寧檢訴刑訴【2011】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某犯合同詐騙罪,於201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於同日立案並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曹某及其辯護人庄榮華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結。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曹某虛構給庄某家屬介紹南京某學院防水工程,於2011年6月1日與庄某簽訂了合作協議一份,以需支付保證金為由,騙取庄某人民幣30000元。審理中,被告人曹某退還被害人庄某人民幣5000元。上述事實,被告人曹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無異議,並有被害人庄某的陳述,合作協議、收條、營業執照、銀行卡查詢匯款通知書、發破案及抓獲經過、戶籍資料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本院認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合同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採納。辯護人提出的關於被告人曹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屬於初犯並退賠部分款項,可酌情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成立,本院予以採納。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管理秩序,保護公平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五)項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曹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述。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八月二日
C. 加盟騙局,簽訂了陷阱合同,怎麼維權
如果你認為是被陷阱合同詐騙,可向公安機關的經偵大隊報案,究竟是有效合同或是無效合同有公安機關確定,如果是詐騙合同,被騙金額達到立案數額,經偵大隊可將立案偵破。
D. 有個案例,關於委託合同和第三方詐騙的案子
甲乙雙方是買賣合同關系,適用《合同法》。所以:甲方並非詐騙案的直接受害人,只是該案的證人。該案中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沒有影響。
E. 加盟合同屬於哪一類合同加盟被騙了幾萬怎麼辦總部在外地
現在加盟糾紛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點讓毫無法律知識的普通老百姓防不勝防,因加盟被騙的人比比皆是。北京豐台曾經被稱為加盟基地,北京朝陽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騙人。很多特許加盟總部專門靠大肆廣告虛假宣傳騙取不義之財,尤其是騙取外地人的錢財。因為這些特許加盟總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騙後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等特點,肆無忌憚的蒙騙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錢。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關和簽約關是防範被騙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騙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打贏加盟糾紛的官司索回血汗錢呢?北京合同律師給您做個簡單的解答。
首先要准備、搜集相關證據。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經銷合同都是必備的),加盟前後的宣傳資料、加盟或代理授權書、培訓手冊、來往信函(包括電子郵件)、繳納加盟費或代理費、貨款及保證金等的票據、視情況對網站資料進行公證,等等。
其次要根據現有證據資料制定訴訟方案並開始起草起訴書。這里需要提醒各位:這類加盟合同糾紛屬於一種特許經營的合同糾紛,不但要適用合同法而且還要適用特許經營管理法規以及一些法院的規定。這類糾紛案由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糾紛,如果按照一般的買賣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訴書立案,基本是打不贏官司的。另外,這類糾紛雖然存在很多欺詐的情況,但是真正搜集有關欺詐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證據不是很容易,因此穩妥起見不建議按撤銷或無效合同理由起訴,否則敗訴的風險也比較大。
最後要做好開庭前的准備工作。包括對法律要熟知於心,要對證據做證據目錄,要寫辯論意見,要分析對方可能的辯駁理由,等。
合同律師提示,加盟合同糾紛中,合同約定內容一般都對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條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氣餒。根據我們的經驗,這類糾紛雖然比較復雜,但是有其一定的規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確、有一定的證據支持,勝訴率還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別引起注意的是,這類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發現被騙,請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如果合同到期想維權都幾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們大多來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為了依法維權長途跋涉來北京維權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償失。對此,我們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經驗,就是加盟商與我們電話聯系溝通,交流案情,通過網路或特快專遞傳遞證據資料,通過銀行匯款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訴訟過程中,我們會及時與您溝通信息,拿到加盟費或貨款、保證金後再及時匯給您,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維權成本。而且考慮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騙已經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我們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師費,後期再按照所獲得賠償金額的15%-30%(具體比例可以根據情況協商確定)的比例收取律師費。這樣就大大減輕了加盟商前期的維權成本、大大降低了維權風險。
F. 我公司被一個公司騙了幾萬塊錢,簽了加盟合同,我該怎麼起訴
可以合同詐騙罪向公安機關報警,也可以欺詐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合同。
G. 加盟被合同詐騙有證據勝訴可能大嗎
加盟,被合同詐騙,有證據是可以勝訴的。
起訴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
只要熟知合同漏洞,才可以勝訴。
H. 合同詐騙案例
合同詐騙是刑事案件,應該向犯罪地公安機關經濟偵察支隊報案,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並要求公安機關為你追回損失。公安機關如立案偵察,並將當事人抓獲,會將你的損失發還給你。但在實踐中,為了調動公安民警的工作積極性,一般受害人會在報案時許偌案值的10%--20%留做辦案經費。同時不包括民警出差的費用。因此,找個熟人好辦事。
如是合同糾紛,在法院起訴並不困難,如你舉證的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官司是一定贏的,但在執行上就很有些困難。同樣一句話,找個熟人好辦事。
I. 加盟被騙了怎麼辦,合同對加盟商很不利
建議報警。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由於這種行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範意識較差,較易上當受騙。
涉嫌詐騙犯罪的,數額較大,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