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長沙新環境地產的經紀人,因為工資不高,就賺了點外快,沒有給公司的合同收了客戶和房東服務費。
做私單沒證據的,你微信收入十萬也沒法證明你挪用公款。他就是騙錢。你沒賠錢給他吧,那就直接不幹了,他愛怎樣就怎樣。
Ⅱ 簽訂加盟合同要注意什麼
以下是各類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施工合同十大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發承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發承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准則。為防範合同糾紛,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過程中,以下十個方面需要注意。
一、關於發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①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建設用地是否已經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標等。②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①資質情況;②施工能力;③社會信譽;④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上述內容是體現履約能力的指標,應認真的分析和判斷。
二、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三、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准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四、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3、採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5、對於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五、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准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六、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6條款的依據是《合同法》第286條、《建築法》第18條、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5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5條。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後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七、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7、28條款時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他方法)。
八、違約條款應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通用條款》第24條(預付款)、第26條(工程進度款)、第33條(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對《通用條款》第14條第2款、第15條第1款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3、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4、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後產生爭議。
九、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2、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3、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4、合同第38條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關於補充條款:
1、需要補充新條款或哪條、哪款需要細化、補充或修改,可在《補充條款》內盡量補充,按順序排列如49、50……。
2、補充條款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另行簽訂的有關書面協議應與主體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絕「陰陽合同」。
Ⅲ 請問加盟合同怎麼草擬
加盟合同文本(範例)
2006年7月2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廈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權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廈A座12A 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 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 區域內成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 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 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 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
8、 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 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 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 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 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 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 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 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 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 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
4、 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 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 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 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 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准。
2、 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 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准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匯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准化管理。
5、 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2、 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 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 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 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 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 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 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 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 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 歸還、轉賣或銷毀所有帶有「******」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注冊和名稱登記
f、 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系的跡象;
g、 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委託代表(簽字): 委託代表(簽字):
參考資料:http://news.jmw.com.cn/ne/nn/1117144432417.htm
簽定加盟合同的五個注意事項
首先要與對方互相留下身份復印件、工作證等證件及聯系電話,核實對方身份並簽訂正式的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是連鎖雙方未來合作愉快與否的基礎,它規范了總部與加盟店權利與義務的長期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必須詳細研究起內容並逐條了解,必要時最好請教相關的法律專家。有一些事項在合同中必須特別注意:
(1)加盟金、權利金、保證金、廣告費、服務費等項目之列舉是否清楚?收取實際及金額如何?是否具備有退還條款?
(2)解約之構成條件如何?手續或程序?不同狀況解約下的解約金、損害賠償等,各金額之退還成數與方式如何?
(3)雙方的利潤分配方式是否清楚?是否可能有其他意外的狀況發生?
(4)和約終了後,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如何?
(5)總公司對加盟者之服務與指導,是否也能詳細列出,而不是以含糊的方式交待而已。
Ⅳ 長沙新環境房屋網中介公司怎麼樣
我同學在那上班,我在外面實習,一月2000,他在新環境當經紀人,上月拿了一萬多。他幹了三個月了
Ⅳ 新環境房屋中介怎麼樣
奉勸大家:
1、不按合同協議執行的公司(湖南新門戶房地產經紀連鎖有限公司)不要理!
2、甲乙雙方互不違約解除合同,居間方一分都不退的合同(本人建議)不要簽!
3、買方居間服務費超過1個點的(本人建議)去別的中介簽合同!
4、居間方為加盟店的合同(本人建議)不要簽!管理方管不到他們!
5、居間服務費為簽完合同就完成的合同(本人建議)不要簽!
2020年7月6日,我們在居間方(新門戶)店員劉某的推薦下看了一套房子,當天我們因為價格沒有談下來。
2020年7月8日晚上,居間方(新門戶)約我們和甲方再次協商價格,談好價格後居間方(新門戶)問了我們的行業,我老公說自己是自由職業者,收入不定,居間方(新門戶)承諾貸款沒有問題,能夠貸下來,在合同中附加了驗房條款後,當天我們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和《委託代辦協議》,協議中擬貸款140萬,貸款服務費為總貸款額的1.5%,簽完合同已經是2020年7月9日凌晨1點多。
為了等到大雨天驗房,我們等了大約半個月,驗完房後,我們准備辦理二手房貸款事宜。我們在網上查詢了個人貸款需要繳納的費用僅需要:(1).工本費100元;(2).公證費300~600元;(3).評估費:1.5‰~3‰,總費用在3000元內,辦理貸款所有事情都需要本人現場辦理,考慮到支付如此高額的貸款服務費,並沒有給我們帶來方便,我們決定自己辦理貸款,所以我們與居間方(新門戶)溝通取消貸款委託事宜,居間方(新門戶)拒不配合,居間方(新門戶)要我們自己找貸款機構(長沙雨花區霞輝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協商。2020年7月22日22點我們把《取消委託代辦協議》告知了甲方。2020年7月25日上午我們在網路上找到長沙雨花區霞輝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地址,根據地址,我們找到了該公司,但是該公司的門店上寫的是新環境,為了確認信息無誤,我們去店內查看了該新環境門店的商標許可使用授權書,授權書上標明:(許可人:湖南新環境地產經紀連鎖有限公司,被許可人:長沙雨花區霞輝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店內除了新環境中介,沒有財務、會計等其他工作人員。店內人員不接受我們的《取消委託代辦協議》,說與他們無關,讓我們與居間房聯系。然後我們只好到大華賓館18樓的簽約中心提交了《取消委託代辦協議》。隨後我們回到居間方(新門戶)門店,向店長說明了我們去長沙雨花區霞輝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事情,店長說:「協議可以取消,這個貸款必須貸下來,我既然敢簽這個合同,說明我們100%能貸下來,如果交給我們貸不下來,我賠你訂金,如果你們自己貸不下來,這個不能按照合同這一點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審批時間內繼續給予兩次機會申請其他銀行貸款,如若貸款不成功,則甲乙雙方互不違約,無息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購房款及相關資料、證件,本合同自行終止),就按照違約處理,接下來你該賠的中介費必須得賠... ...」,我們提出質疑:「買賣合同是買賣合同,協議是協議,協議只要盡到告知的義務就可以取消?我們向銀行提交的都是同樣的資料,你們能貸下來,我們為什麼貸不下來?如果是我不配合貸款導致貸不下來,那麼肯定是我違約,如果是我積極的那貸款的事情辦了,因為甲方或者你們不配合等原因導致貸不下來,那怎麼可能算我們違約?買賣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就是怎麼約定的,怎麼還能加附加條件?」。隨後我們把《取消委託代辦協議》遞交給了店長,並錄制了遞交視頻。
2020年8月11日,我們准備好所有的貸款,在招商銀行長沙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長沙開福支行都發起了二手房貸款申請,由於收入流水證明無法覆蓋貸款月供支出的二倍,所以貸款不成功。我們在微信群里告知了甲方和甲方的居間方(新環境)吳經理和居間方(新門戶)劉某。當天下午,我們去了居間方門店(新環境),找到了居間方(新環境)和居間方(新門戶)負責人員,沉默良久,最終也沒有定下來下一步方案。接下來的一個多星期,我們在微信群里多次詢問居間方(新環境和新門戶),均未果。
2020年8月19日,我們去居間方(新門戶)門店,劉某不在店內,我們把貸款不通過的原因跟店長反饋,店長就說我們資料做假,是我們自己的問題,還說「按合同和平解約解約不了,要拿走定金乃至居間服務費只能走訴訟,接下來你想訴訟或找媒體,想怎麼做,你就怎麼走,我們陪你到底」。我們也是合法提交資料的,他憑什麼誣陷我們,我們表示「我們的資料都是真實、合法的,如果有問題,你可以報警」,而且合同上面明細寫了,如果貸款二次不通過甲乙雙方自動解約,甲方無息退還我們費用,我們的合同目標並未達成,中介可以收取勞務費,但是分文不退,態度還如此惡劣,聞所未聞,我們含怒離開。
2020年8月23日,甲方和甲方居間方門店(新環境)表示同意按合同約定自動解除合同,但是他們與居間方(新門戶)溝通,居間方(新門戶)一直不同意,讓我們去找居間方(新門戶)解決,我們去了居間方(新門戶)門店,店長剛巧離開,我們只好回家。
2020年8月24日晚,我們去了新環境大華賓館的簽約中心,向大堂工作人員說明了情況:因為銀行貸款不通過,按照合同2.4.2約定,甲乙雙方互不違約,自行終止合同,甲方已經同意解除合同,但是居間方(新門戶)不同意。大堂工作人員聯系了居間方(新門戶),居間方(新門戶)還是不同意解除合同,大堂工作人員勸說未果,給我們提供了新門戶行政部工作人員汪總的電話,讓我們聯系自己聯系。回到家,我們聯系了汪總,因為是休息時間,所以汪總讓我們明天再聯系他。
2020年8月25日,我們聯系了汪總,把所有的情況都跟汪總說明了,汪總說居間方(新門戶)由他來溝通。當天下午,汪總讓我們和甲方約好2020年8月26日下午三點在大華賓館20樓的客服中心會面,居間方(新門戶)由他來聯系。
2020年8月26日下午三點,甲方和我們都到了20樓的客服中心,我們聯系了汪總,汪總說居間方(新門戶)在來的路上,大約過了30多分鍾,居間方(新門戶)店長來了,店長讓我們拿貸款的資料給他看,我們拿了出來,他還沒打開,就說我們資料造假,我們申明,所有資料都是真實的,如果有假的,他可以報警。他還是那幾句話:「收入證明是你們自己提的,可以隨便填,貸款貸不下來,就是你的問題,要拿走定金乃至傭金只能走訴訟,今天說白了我們過來也沒太多含意... ...」。我們還是和氣的說:「我的勞動合同薪資就是這個數, 公司就是按這個支付工資,我提交的資料是真實的,本身的貸款意願也是真實的,事情也是真實的,銀行貸不下來,怎麼是我的問題?合同以甲乙雙方為主體,並不是以你居間方為主體,甲乙雙方都同意解除,你作為居間方憑什麼不同意?你有什麼權力站在合同之上?」,店長說:「如果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那也可以,但是要拿走居間服務費,你只能走訴訟。」,我們說:「這個居間服務費必須以達到目標為准。」,居長依然態度刻薄強硬:「房東這邊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要拿回中介費就走訴訟,我們隨便應訴」,我們說:「我們該做的事情也已經做了,那你做的事情做了嗎?你們作為居間方,請問你們提供了什麼服務,除了說我們什麼不對,除了抵悔我們,你們做了什麼?我們花4萬5的服務費是買來你抵悔的嗎?」,因為居間方(新門戶)不配合我們還抵悔我們的資料,我們只能要求管理方參與進來解決矛盾。居長說:「叫領導有用嗎?」,我就說:「你是說你就是最大的領導嗎?你說了算嗎?合同也是你說了算嗎?你可以隻手遮天嗎?」我們不知道這種服務是什麼服務,我們甲乙方已經同意了,他們居間方都不同意。不一會店長就借出去透口氣的功夫走了。管理方來了後,和甲乙雙方溝通了解了現狀,溝通了沒6分鍾就出去了,可能是在和店長溝通吧,然後過了好久也沒有回來,管理說「這個店是我們的加盟店,我們也問了他們的意見,他們也沒有問題,他們如果違規則,我們可以處理,現在他們也沒有問題,只能通過法院去處理,暫時告訴你們,這個合同他們沒有違約,這個目前我們已經解決不了了,只能通過相關機構去解決,你可以投訴也好,我們去配合,你們不要在這里鬧。」,我們說:「那我們也沒有問題,不是我們不貸,是我們貸不了。」我們看事情沒有個結果就又去18樓的簽約中心找客服。客服還是推給我們新門戶剛剛那個管理人員的電話。管理方又再次進行了調解,但是居間方(新門戶)還是不肯退中介費。管理方和甲方都提議我們先把與甲方的合同關系解除。然後甲方的中介(新環境)就去列印《解除協議》,《解除協議》中聲明:「根據合同第二條第(四)項第2點滿足互不違約條款」解除買賣合同。過了一會,居間方(新門戶)店員聯系了居間方(新環境)店員,要求把這一條劃掉。我們明明是按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為什麼不能這么寫。因為這件事,居間方(新門戶)就走了。我們去18樓,希望工作人員幫我們解決問題,工作人員以已經幫我們做了多次協商,門店還是不配合為由,拒絕處理問題。後來中介(新環境)勸說我們修改這項,否則他們不配合,合同就無法解除。考慮到時間成本,我們最終還是以「甲乙雙方互不違約」自願了解除合同,合同約定"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定金托在丁方,甲方同意由丁方在2020年8月29日前代為退還給乙方"。但是,關於中介費的問題,乙丙丁方再行商議,無疾而終。
今天已經是2020年9月1日了,《解除協議》中約定的日期已經過去了4天,還未收到丁方應該退還的定金,管理方也未給予任何回復。
經過這次的經歷,終於看清楚了新門戶的真實面孔:
1. 高收費低服務,收費前後二幅面孔:收費前客戶是上帝,所有事情以客戶優先,收費後客戶有事找他們,他們的事情優先(或有業務或在開會),客戶的事情排在最後,不積極、不主動、響應慢、不交待;
2. 簽了擬貸款協議,欺騙客戶貸款不得解除,客戶調查貸款機構是皮包公司,工商注冊地址除中介無其他專業從事貸款行業人員,被客戶當場指出欺詐行為,避重就輕轉移話題,提出不合理附加條件:自己辦理銀行貸款,廢除買賣合同2.4.2條款,貸款不成功,乙方違約,不退訂不退佣;
3. 合同全是霸王條款:合同中所有條款都是約束甲乙雙方,對於居間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隻字未提,除了保護居間方的利益沒有任何約束,交易不達成也不退居間服務費,只要合同里沒有一板一眼描述的一清二楚的,居間方就跟你扣字眼、扯皮;
4. 居間方霸道,管理方不作為: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居間方揚言要解除合同只能走訴訟,管理方對居間方「寬松」勸解未果,不了了之,乙方再次要求解決問題,管理方指責乙方不要再「鬧」;
5. 沒有合約精神:買賣合同約定不執行,怠慢推委、解約合同不履行,延期不退定金不解釋不交待。
再次奉勸大家:
1. 不按合同協議執行的公司(湖南新門戶房地產經紀連鎖有限公司)不要理!
2. 甲乙雙方互不違約解除合同,居間方一分都不退的合同(本人建議)不要簽!
3. 買方居間服務費超過1個點的(本人建議)去別的中介簽合同!
Ⅵ 最近想在新環境房屋網上買房,怎麼貸款
辦理按揭買房貸款的流程:
1、選擇房產;
2、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3、辦理按揭貸款申請;
4、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5、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6、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7、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8、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9、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10、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