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體戶能否發展特許經營嗎,已簽訂的加盟合同有效嗎
個體戶無法開展特許加盟經營,已跟他人簽訂了加盟合同是無效的,可以要求返還加盟費。如對回答滿意,請按採納!
2. 個體戶同時在企業簽訂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和個體戶簽訂的裝修合同當然也有法律效力。因為簽署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或者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訂立合同。間歇性精神病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他們不具有締約行為能力。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和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不能訂立合同。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於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商加以改變的強行性法律規定。換言之,當事人並不必須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導當事人訂立合同的任意性規定。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合同內容確定,是指合同內容在合同成立時必須確定,或者必須處於在將來履行時可以確定的狀態。合同的內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特定事項在客觀上具有實現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內容屬於事實不能、自始不能、客觀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種情形,則合同無效。
3. 我現在加盟的是一家個體工商戶的店,簽定了加盟合同.
提問者是與一家個體工商戶簽訂了店鋪的加盟合同,不勞動合同,怎麼都去回答個體戶簽勞動合同的事了呢。
《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否生效應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訂立合同的能力,即通常說的個人看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單位是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等。
2、意思表示真實。必須是自身真實的意思,沒有重大誤解,沒有欺詐、脅迫等情況。
3、不違反法律,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以下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你說的情況我個人認為合同是有效的。
相關部門解釋說個體戶不能發展加盟,不知是根據什麼法律行政法規且要是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這樣才會導致合同無效。
4. 個體工商戶寫合夥協議生效嗎
5. 以個體工商經營戶的形式和其他公司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嗎
個體工商戶也是合同法的合法主體之一,換言之,以個體工商戶的名義簽訂合同,一樣有效,受法律保護。
只是如何簽訂合同,建議你還是看看《合同法》,或向相關專業法律人士咨詢。
合同法網址: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75
有關個體工商戶是合法簽訂主體的條款: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
化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
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這里說的「其他組織」其中就包括「個體工商戶」。
6. 個體工商戶對外簽訂合同,經營者簽字是否有效
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有效協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內容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7. 入股合同上寫的是公司, 但是實際是個體工商戶,簽訂的入股合同還有效嗎
答案:有效。
理由:
合同無效的情形是法定的
無論是原來的合同法,還是最新實施的民法典,都有明確的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根據民法典,合同無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合同雙方以虛假的意思簽訂的合同;(3)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4)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
法律以及司法實踐對於合同無效的認定都十分嚴格和謹慎,不會輕易認定合同無效,本問題中提及的入股對象,合同中寫的是公司、實際是個體工商戶的現象,一般我們理解為屬於筆誤,筆誤現象一般不屬於合同無效的情形(注意勿理解為上述第(2)項所述「虛假的意思」)。
2.法律的精神是實質重於形式
藉此問題,給大家拓展一下,本問題之所以能夠得出「有效」的結論,除了不符合法律規定外,歸根結底在於法律的精神是實質重於形式。舉個例子,很多朋友很喜歡看普法,很多普法講到了「定金」和「訂金」的不同、「借條」和「欠條」的不同,在運用時就很害怕,生怕把詞語寫錯了,但實際上,如果我們的文本內容能夠清楚詳細的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如寫道該筆錢具有雙倍返還性質,哪怕你用的是訂金這個詞甚至寫成了丁金,法律仍然會給予你雙倍返還的定金性質認定,因為我們的文本內容清楚的表達了雙方所約定的實質意思。
本問題中,雖然合同的描述與事實不符,但我們在履約過程中,實質仍然是在共同經營該個體工商戶,而非公司主體,所有證據均可指向雙方具有經營個體工商戶的意思表示和行為,因此法律會以事實作為論斷,不會拘泥於合同中的筆誤。不過出於規范性,還是建議換簽為正確的版本。
8. 如果加盟一個品牌,但對方以個體工商戶跟你簽的合同,但對方經營范圍里沒有加盟事項,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對方是個體工商戶且經營范圍沒有連鎖加盟這一項,是不允許展開連鎖或加盟經營的。如果對方有品牌,品牌是可以授權給你使用的,這兩者有很大不同。
9. 個人代替公司簽訂加盟合同合約能生效嗎
個人代替公司簽訂加盟合同合約能生效,授權才可以
10. 個體工商戶以個人名義簽訂合同是否有效
一、 民法通則規定,
1、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型大小。
2、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3、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二、根據上述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經營;
2、經核准登記;
3、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人或者家庭;
4、以個人或者家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
三、根據上述的規定和條件,我認為經營者在法律允許經營的范圍內對外簽訂的合同,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經營者對外簽訂合同,只要在合同上簽名就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