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注意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注意合同上有沒有註明延展期限,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有哪些,加盟店的義務有哪些,總部如何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終止合同及後果等等。
開服裝品牌加盟店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
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1)飯店加盟合同怎麼談擴展閱讀:
加盟店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進程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范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B. 飯店開分店、加盟、的合同該怎麼寫
壞原
房屋結構
,新建及改建經房主同意。如果對方有違反的,房主可以單方面停止
租房合同
。最好先要他交「抵押金」。
C. 我想開個加盟飯店,時間可能會比較長,租房合同怎麼寫好
租房合同可以上網查詢範本,考慮到你的經營性質,可以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如果時間較長,考慮到房地產的增值預期,建議可以固定租金,加重出租人提前終止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二如果是加盟飯店,一般屬於特許經營性質,目前很多新興加盟店還存在一定的風險,建議增加對自己比較有利的終止條款,比如原特許經營許可終止時可以以比較小的代價終止租房合同
同時,經營飯店需要取得一系列的行政許可,如果是你本人負責申請,建議把此部分考慮進去,如果無法取得相關許可,可以以較小代價終止租房合同
同時,目前特許經營合同存在諸多風險,建議重點審查你的特許經營合同也就是加盟合同,同時合同條款也要看你的議價能力,一般租房還是供方市場,承租人談判的砝碼較少
D.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E. 怎樣進行加盟合同約談
1.了解自己的目標
在決定進行約談以前,加盟商首先要確定自己的約談目標,確定為自己以及特許加盟店獲取什麼?在對特許經營合同仔細審查後,哪些條款是決定是否簽訂這份特許經營合同而必須進行重新約談?
因而,在對特許經營合同進行仔細審查以前,需要花時間想清楚對自己來說什麼是重要的。一旦確定了什麼是重要的,就知道在對特許經營合同進行審查的時候需要尋找什麼。那麼,當特許經營合同中提供的條款和規定同加盟商必須取得的目標不相符時,就知道哪些條款是需要進行約談的了。
2.約談的技巧
在約談中,必須遵循一些步驟。在約談之前加盟商必須審定自己的目標,一旦確定了目標以及那些想要約談的條款之後,接下來還需要決定,如果首要目標難以達到,對約談中的每個問題,加盟商將同意接受什麼以及能夠提供需要修改某項條款的證據和理由。如果加盟商沒有某個條款需要重新進行約談的任何證據或缺少正當的理由,那麼特許商將不會做出任何讓步。
在約談前加盟商需要確定許多方案,這可以使得加盟商至少實現其中一個目標。一旦已經確定特許商將就哪些問題進行約談時,加盟商就必須知道這些是否對自己有利或是否需要拒絕。加盟商還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對於合作條款的底線是什麼。
3.約談中可能涉及的條款
加盟商可以就以下條款和特許商約談:
(1)加盟費的數額以及特許商是否能夠為其籌措資金
許多時候,加盟商希望減少加盟費的數目或者至少能夠提供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有些加盟商希望特許商為其籌措資金。
(2)權益金以及廣告費的數額
一般加盟商都希望減少持續的權益金、廣告費以及其他類似的費用。但是加盟商不要對這些條款抱有很大希望,因為這方面努力所能取得成功的幾率是很小的。
(3)特許商購買或租賃特許加盟店的房屋的權利
加盟商可能不願意特許商擁有購買或租賃其特許加盟店房屋的權利,因為加盟商可能想到特許經營合同終止或者到期後保留該房屋。
(4)特許經營的期限
潛在加盟商可能希望延長其特許經營的初始期限,以使自己有更多的時間收回投資並獲得足夠的利潤。
(5)續約權
加盟商可能希望有權使特許經營合同延展一段額外期限,同時也可能希望減少為了續約而必須遵守的條件。另外,加盟商可能試圖減少任何要求的續約費用,並且要求提供一個更長的續約期限或增加特許經營合同能夠被續約的次數。
(6)從未經認可的來源處購買設備、產品、服務或租賃物等的權利
通常,特許商要求加盟商從它那裡,或從其認可的供應商那裡取得產品和服務。但是,假如未經認可的來源滿足特許商的合理要求,則絕大多數加盟商都希望有權從這些未經認可的來源那裡獲取這些項目。
(7)銷售未經批準的產品和服務的權利
很多時候,顧客的口味和期望將存在地區差異。因此,潛在加盟商可能希望進行約談以獲得銷售未經批準的產品和服務的權利。
(8)區域保護
通常,特許經營合同將授予在某個特定的場所開辦一家特許加盟店的權利。因此,絕大多數加盟商將試圖通過約談獲取一些類型的區域獨占權。其基礎可能是擁有在特許加盟店的某個距離范圍內運營的權利,這個距離范圍可能是地理半徑或其他地理劃分,也可能會以人口為基礎。
(9)不允許競爭協議
絕大多數特許經營合同包含不允許和特許商競爭的協議,不僅在加盟商運營特許加盟店的時候,而且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或到期後在某個時期內,都不允許和特許商競爭。這是因為特許商不希望加盟商在運營一家類似的企業時使用自己的商業秘密以及其他專用資料。因此,通常在這個問題上,所有的潛在加盟商能夠做的事情就是減少不允許競爭協議的條款和條件。
(10)轉讓與優先購買權
加盟商轉讓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必須滿足某些條款和條件,通常特許經營合同對這些條款和條件的規定是非常嚴格的。因為特許商不想讓任何不滿足條件的人進入特許經營體系。既然這樣,在這種情況下,特許商就希望擁有購買特許加盟店的優先購買權。
(11)獲得其他場所的選擇權
雖然特許經營合同涉及某個特定的場所,但如果這家特許加盟店如預期的一樣運轉良好,那麼通常潛在加盟商就會希望有權獲得其他場所。
(12)違約、補救的權利與終止條款
這是一個加盟商希望確保的領域,雖然僅僅有極少的例外情況,但加盟商仍希望確保自己在被終止之前有權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或其他合同的行為進行補救。還有,加盟商將希望自己有權進行補救的時間期限應適當地同違約的類型相一致。
(13)親自參與管理
有些潛在加盟商擁有其他企業的股份。加盟商希望有權聘請一名總經理來負責日常的運營。因此,如果特許經營合同允許加盟商放棄管理,那麼這項條款必須進行約談,討論如何更改。
(14)培訓
如果培訓的次數過多或培訓的費用過高,那麼加盟商將希望進低培訓費並去除不必要的培訓。
(15)運營幫助
有時候,加盟商希望進行約談以使其從特許商那獲得的運營幫助多於特許經營合同中列出的運營幫助。
(16)擴建要求
絕大多數特許經營合同都有這樣的條款,即要求加盟商在某個特定的期間內開辦特許加盟店。通常加盟商可以通過約談以延長這個期限。還有,潛在加盟商希望這個時間期限足以使自己開辦運營特許加盟店。
(17)業績指標
有時候,特許經營合同中將會有某些條款,要求加盟商在某個特定的時間內必須達到某個最低的市場佔有率。但是,加盟商從投入的資金和時間方面考慮,覺得該業績指標對該特許經營的特定市場來說可能是不切實際的,因此加盟商通常決定就此進行重新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