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合同中明確了乙方自身原因放棄經營不退還加盟費的情況,還能退嗎
一般無法退還了,但是加盟合同有可能是格式合同,如果加重了你的義務減輕了對方的責任的話,可以從無效的角度予以考慮。
B. 加盟合同,甲方違約,乙方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1、可以協商終止,也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解除協議;合同因一方違約導致終止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直接和間接損失。
2、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合同中無約定違約金的,要求支付違約金則無依據。
3、如合同中未約定管轄法院,本案則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根本違約的情形,則你方勝訴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
祝好運。
C. 在施工過程中,因某些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成甲方的合同,現在乙方要求解除合同,該怎麼以書面的形式發函
你應該緊扣原合同,按原合同的理由,進行說明。
關於###的說明
##公司:
陳述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公司
年月日
D. 乙方可不可以強行解除合同
合同不是能隨便解除的,要看你以前簽訂的條款,有解除的約定嗎?除此以外,還有不可抗力的因素也可以解除,否則就要按照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E. 合同一年,半年甲方取消乙方經營權,乙方未享受專業技術和各項支持服務,為何不退加盟費
如果簽訂加盟合同一年,半年甲方取消乙方經營權,乙方未享受專業技術和各項支持服務,甲方屬於違約行為,應當退回加盟費並且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F. 單方面合同中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嗎
司法規定不能強買強賣,實在不行只能走民事訴訟。
G. 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以任何理由解僱乙方么如果乙方要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要怎麼做才合理合法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甲方只能在以下情況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