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這個合作方案屬不屬於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你與公司未簽勞動合同,這個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但據你所述,你原先的職務是主管、廠長,那這個問題就有點復雜了。你是否入過股、是否參與分紅等等?你說的也不太清楚,就這些來說,個人認為這個嚴格意義上講不屬於勞動合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謝謝!
㈡ 我在加盟店簽署的勞動合同和總部的勞動合同不一樣,有很多刪減可以么加盟店的簽字人不是本人,有效么
兩個獨立主體可以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版本;不是本人,有授權也可以有效;加班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一般為有償
㈢ 加盟E車購是簽什麼類型的合同啊不是勞動合同吧
加盟E車購應該簽署加盟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隨著經濟的發展,加盟已經成為一種流行而簽訂的合同。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合同,以茲共同遵守,就叫加盟合同。
為減少糾紛和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的發生,簽訂加盟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一)嚴格審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因此,應當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簽訂書面定金合同簽訂書面定金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證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糾紛發生,並且有利於糾紛發生後劃分責任,提供依據。合同雙方應對定金作出書面約定,特別要對違反主合同條款或補充合同條款時如何處理定金作出約定。
(三)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定金數額使用定金必須掌握定金數額的有關法律規定,否則會造成部分定金的無效。
(四)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時間、期限定金合同為實踐合同,從實際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條款,可以防止因交付期限約定不明確拖延交付定金和發生糾紛。
(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證據將可能成為訴訟成敗的關鍵。無論是在定金合同還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關的憑據、合同、提單等都可能在發生糾紛時成為對己方有利的證據。因此,要增強證據意識,隨時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綜上所述,要對定金一系列的相關法律問題有所了解,才能正確使用定金達到保證合同履行的目的,定金問題並不只是簡單的雙倍罰責的問題,定金主要包括立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和解約定金,不同形式的定金其所擔保的合同履行的側重點是不同的,當事人應該依據簽訂定金合同的目的選擇定金的形式,如訂立合同風險較大的,應選擇立約定金。
㈣ 加盟需要簽勞動合同是嗎
這個,不是簽訂勞動合同,應該
合作合同
,而且註明合作費及設備、原料價格,而且發生糾紛的,那麼屬於
經濟糾紛
,要
上訴法院
解決。
㈤ 公司注冊名稱和現在單位是加盟可以告他沒有簽勞動合同嗎
公司注冊名稱和現在單位是加盟,可以告他沒有簽勞動合同嗎?公司注冊的名和現在的單位是加盟的關系,這說明你的公司在工商部門都沒有注冊,是一個黑戶,加盟的關系不用不屬於一個兼容的關系,他們是並列的關系,所以你的公司如果不是跟那個注冊的公司是集團關系的話,他必須得工商部門沒有注冊,就算是集團公司,你所在的單位也應該在工商部門有注冊,你現在的公司在工商部門沒有注冊,無權僱傭,長期的工人只能僱傭一些短期工,所以簽合同你不簽合同沒有什麼關系。
㈥ 公司讓我們簽的是"加盟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告他!
你可以拿著加盟協議去勞動局請求幫助,根據國家規定公司應該和你簽勞動合同並交起碼的3金。如果公司不和你簽勞動合同的話國家規定應該支付你雙倍工資和補貼。
㈦ 加盟快遞公司合同能視為勞動合同嗎
加盟快遞公司合同,是一種合作方式的合同,不是勞動合同,因為前者不給加盟人提供社保,而且要求收取加盟人一定費用的,而且每年都要繳納的。
㈧ 給加盟店老闆打工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給加盟店老闆打工要簽訂勞動合同。
發生勞動關系的原始證明就是勞動合同。打工原則上是要在簽訂勞動合同後才正式上班的。
擴展閱讀: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
(1)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要在雙方介紹各自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簽訂。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生產、工作環境和條件以及具體生產任務。勞動者應如實介紹自己的專長和身體健康狀況。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後,簽名、蓋章。用人單位要蓋法人章。勞動者須本人簽名或蓋本人名章。
(2)鑒證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頒發的《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勞力字[1992]54號)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為當事人提供鑒證,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利於勞動合同的認真履行,而且一旦發生勞動爭議時也便於調解和仲裁。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㈨ 根據勞動合同加盟商算不算總部員工
勞動合同沒有說加盟商的內容,加盟商與公司只是一種商業合作關系,不存在勞動關系,所以不能算總部員工,引起的糾紛也是屬於經濟糾紛,不屬於勞動糾紛。
㈩ 項目合同屬於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是入職後簽的,勞務合同只為一個事情簽的,盡管都涉及到合同,但勞動合同涉及的內容寬泛些,勞務合同就窄些,它只針對單相工作的幾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