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酒水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商務合作,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的所有 酒系列廣東省區域總代理商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義務、區域和代理期限、許可權:
(1)總代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廣東省區域及經甲方許可的其他區域總代理商,負責甲方的 酒系列該區域的所有業務。在乙方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並完成相應銷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該區域設立同類或類似的總代理商,甲方已設立的經銷商移交乙方統一管理。
(2)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本合同書列明的甲方所生產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後所生產的所有酒類產品。
(3)乙方代理銷售的時效期限:從合同簽定之日內 年內,即2008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總代理銷售的區域:
A、在該區域內發展分銷商或服務商,或自行建立銷售網路;
B、銷售甲方規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後所生產的所有酒類產品。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廣告、服務、質量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6)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銷售區域內的終端意向客戶的詢價等重要信息,並保證不遺漏、不報價、及時轉告乙方。
(7)甲方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維護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須按實際情況填寫《代理商注冊登記表》,表中內容發生變更時須書面通知甲方備案;
(9)乙方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10)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保障雙方的長期利益,共同維護代理產品在當地的聲譽。
(11)乙方應及時同甲方結清貨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時供貨給乙方,並保質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區竄貨,甲方會及時通告乙方區域范圍的代理商情況,避免竄貨。
(13)為樹立雙方的良好形象和維護乙方及終端用戶的利益,乙方應逐步建立系統的商務體系,並對下級經銷商給予技術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訓體系。
(14)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准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合同的含義
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於建立、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此類合同是產生債的一種最為普遍和重要的根據,故又稱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經濟合同,屬於債權合同的范圍。合同有時也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的協議。又稱契約。如買賣合同、師徒合同、勞動合同以及工廠與車間訂立的承包合同等。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即對已經成立的合同內容的部分修改、補充或全部取消。合同一方因故需要修改、補充合同某些條款或解除合同關系時,必須徵得對方同意。
亦即以雙方達成的新協議,變更或解除原來的舊協議。變更、解除合同的新協議,仍按原合同的形式辦理。
在法律或合同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如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故合同可由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而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如由於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由於行政命令企業必須關閉、停產或轉產,由於不可抗力以及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已無必要時,允許當事人一方及時通知他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② 紅酒銷售合同範本
紅酒供貨合同範本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1、 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准,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 或者達不到標准,乙方有權退貨或換貨。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 或推遲送貨時間,原則上訂貨到供貨不超過 個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 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 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5、 按照乙方的實際銷售情況甲方給予銷售獎勵,此條款另行協商。
乙方:
1、 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台上作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須提供准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 乙方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 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
二、 結算方式:以送貨單為准,每月 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 退佣機制: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所銷售之酒塞和酒蓋以5元/個進行回 收,此費用是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給予的獎勵。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 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六、 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註:產品清單及價格見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紅酒產品代理銷售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納珍源系列紅酒>產品,乙方作為_________區域內的代理銷售商,甲方將不再向該區域內的另外方供貨,從而保證乙方獨家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付款後提貨。運輸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只限公路長途)。乙方單次提貨量達____ 箱以上,由甲方承擔全部運費。
三、甲方按生產廠家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四、乙方對銷售困難的任何代理銷售的紅酒品種,在保持產品原樣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退貨調換品種時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所在區域內代理銷售產品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稅務、工商、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產品代理銷售價目核定表>開展本協議確立的代理銷售業務,乙方可在進貨價與市場終端價之間,自行確定產品的營銷價位。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的區域銷售,若需跨區域銷售,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應徵得甲方書面確認後才能施行。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銷售情況報表。
八、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予以妥善解決,也可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
甲方:上海康源酒業有限公司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