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公司有銀行流水,但業務少是否走賬
問題太不明確
是問:是否有走賬的嫌疑,還是,是否適合走賬?
2. 走賬合同
借用他人資質接工程是違法的,你這個合同也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沒用
3. 公司有銀行流水,但業務少是否走賬
可以走流水。。。。
4. 我是加盟商,每三天的營業額都是匯總到公司,然後才由公司匯到各自卡上,現在公司截留了營業額怎麼辦
按照合同來說話,留好流水小票,先跟公司溝通,溝通未果的情況可以藉助法律途徑解決。
5. 對公賬戶走賬是不是必須開票
對公賬戶走賬必須開票。公對私轉賬是可以的,但是需提供相關資料(比如合同、發票等),否則銀行會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絕處理。除非是支付個人的工資。
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獎勵證明。新聞出版、演出主辦等單位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或支付給個人款項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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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公帳戶分為四類:基本帳戶、一般帳戶、臨時帳戶及專用帳戶。其中:基本帳戶一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
企業是否要交稅與是否開立對公賬號是無關的如果是個體戶,被核定了稅,每個月都要按時申報及繳納的,如果開了對公賬號就能在對公賬號上扣款,如果沒有對公賬號,就要去到稅務機關刷卡扣款。
如果是公司性質的企業,即便開了對公賬號,如果沒有開票,每個月都是不用繳稅的。除非企業有收入,開了F票,就需要繳納相應的稅款,開了對公賬戶,跟銀行簽訂了扣稅協議的話,就可以直接從對公賬戶里扣稅了。
雖然對公賬號與是否交稅關系不大,但必須提醒,企業開立對公賬號,銀行要收取對公賬號管理費,費用收取根據每家銀行規定而各有區別 。
6. 走賬流水作假帶的款還不上會坐牢嗎
肯定會你牢的,嚴重判刑,
7. 如何辨別企業的個人賬戶和對公賬戶反復走賬來做大流水
看看有沒有其他基礎信息的支持?如:
庫存情況,是否與銷售同步減少?
銷售對象,是否經常為同一或同幾個客戶?
采購情況,是否正常發生采購業務?沒有發生有可能根本沒有出貨,只是炒資金流。
開票情況,即使增值稅,如果達不到一定的稅負,稅務也不答應。無票資金往來多了,就有假了。
炒資金的目的無外乎想把公司賣個好價錢。
8. 什麼是銀行走賬流水
看你寫的是要把700萬走賬,在賬面顯示出來,銀行放貸是根據銀行要求,按帳處理,如果放的是一筆貸款,就要在賬面反映一次,如果是幾筆貸款就要分幾次入你的帳,每筆業務就是就是流水賬的一項。
你公司貸款借據如果是700萬一筆 就是存進700萬 不是分著加起來
如果是由短期,中長期,長期組合貸款就是分著存入你賬戶
目的就是要在你賬戶流水裡顯示
9. 有合同有走賬怎麼認定虛開
有過賬有銷售合同但是有發生實際的貨物或者勞務銷售行為不屬於虛開增值稅發票,反之就屬於虛開增值稅發票。
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情況是指:
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
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民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已、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
3、進行實際經營活動,但他人為自己代開其餘的對不能反映納稅情況的有關內容作虛假填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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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條文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八條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又虛開或者出售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一十二條 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之罪,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在執行前,應當先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所騙取的出口退稅款。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五十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刑法第205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