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剛加盟分公司一年,總公司倒閉了,可以起訴嗎
公司倒閉了,你現在是沒有任何理由起訴他的,因為公司倒閉是不可抗力因素,也不是這家企業故意以倒閉來詐騙所有的加盟商的。如果你當初的加盟合同當中有關於企業倒閉對你們將有相應的補償條款的話,那麼你現在就可以起訴他。
B. 加盟一個品牌,可現在公司破產怎麼索要賠償
公司還沒有注銷,只是轉手他人。
公司主體還存在可以直接起訴該公司。
按照合同法規定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訴。
C. 加盟行業,如果總公司倒閉怎麼辦
那就不要指望了,如果是個空殼公司,拿不到賠償的,無抵押的借錢一般回來都很少,最多1/10,如果遇到這種有意倒閉的,基本血本無歸
D. 勞動法簽訂合同後公司經營不善倒閉的話,應支付多少違約金
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 剛簽完合同沒多久,公司面臨倒閉,有什麼補償嗎
如果你們的企業發生經營困難,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獲得經濟補償,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F. 簽訂終身合同後公司倒閉,如何賠償
簽訂終身合同後公司倒閉的賠償方法:
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是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有沒有行政部門的監督,或者去工商局查一下,這家公司的營業執照有沒有注銷,防止公司以破產為借口損害勞動者權益。
其次,《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注意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來計算,而不是按勞動合同法頒布的時間來算。但是一些公司為了規避法律逃避自己的責任,往往會歪解勞動合同法。
建議你不妨去勞動局監察科申請下監察,仲裁的話,不會直接給你提供法律咨詢,需要你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詢,而監察只要你提出問題了,或者檢舉舉報了,他們會記錄下你的要求,然後跟用人單位證實,他們心裡是有一桿秤的,這樣可以省去你一些麻煩。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第一順序應當支付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G. 如果加盟公司做代理商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自己處理貨物,公司倒閉了,已談不上合同問題。
H. 加盟店面倒閉,和顧客當時簽訂的協議還有效嗎
店倒閉跟顧客沒有關系。顧客的協議還是有效的。
I. 加盟公司簽了合同的,可是現在公司面臨倒閉的危機可以退嗎
是做什麼啊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