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辨別一個公司是否具有對外招商設立加盟店資質 也就是說一個公司需要有哪些有效法律證件才能對外加盟
1,首先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也就是營業執照;2.具備衛生許可證;3.加盟連鎖資質;
㈡ 簽商務合同,需要對方提供什麼文件,例如營業執照,還有什麼呢
第一類:五證--經過最新年檢並加蓋公章的
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明,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二類:公司的專業資質證書、產品證書、代理證書、認證證書;都需要在有效期內。例如
ISO9000證書、項目經理證書、軟體企業證書、專利證書等等。
對於個人來說,主要是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需要抵押物的原件正書和評估證書,還有擔保文件等等。
其他的
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
㈢ 公司與公司簽合同需要什麼證件
如果公司相互之間非常熟悉,要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自己簽合同不需要),簽字後蓋上雙方公司的章,就可以了;如果不熟悉,應當事先調查了解對方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要各自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自己簽合同不需要)和簽約人的身份證明,簽字後蓋上雙方公司的章。
㈣ 簽定合同需要什麼證件需要注意那些方面
要看你具體簽什麼合同.證件一般都需要居民身份證.如果是勞動合同,你就必須注意下面幾點: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㈤ 我去加盟一個項目,在簽約之前應該查看他們哪些證件簽約的時候應該要注意哪方面的一些細節呢跪求解答
創業初期,對於目標項目的考察,可以說是較為關鍵也是較讓人費神並且的。現總結出對項目方進行考察的所應關注的6個方面,或者說聰明投資者必做的6件事,分別是: 一、正當性 對項目方正當性的考察主要包括:1、項目方是否有工商登記,項目方的工商登記是否在有效期內;2、有的項目方可能會拿著別人的執照矇事,所以投資者還需要辨別項目方所持執照是否為項目方本人所有,如果項目方提供了資料,要注意資料中的企業名稱與其提供的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項目方做出合理解釋。簽約時,要與營業執照上的法人簽約,加蓋營業執照上的法人公章。為安全起見,可進一步向發照當地工商機關查詢。3、按國家對加盟連鎖的有關規定,項目方必須滿足「2+1」的條件(2個直營店,經營一年以上),才可以進行對外招商,這是國家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出台的專門政策。據《科學投資》了解,目前相當數量正在積極進行加盟連鎖招商的項目方達不到這個要求,這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必須保持警惕。 二、可信性 鑒於目前加盟連鎖中騙局連連發生,部分投資者損失慘重,在考慮加盟之前,有必要對項目方進行可信性考察。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 1、項目方提供的辦公地址是否真實,是否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不久前,幾個湖北人在北京大學附近的一個寫字樓里租了一個房間,辦了營業執照,然後打出旗號,進行項目招商,幾個月後便捲款而逃。這樣的事經常發生,屢見不鮮,所以,投資者還需要考察項目方企業的存續期,已經經營了多長時間。一般來說,一個企業經營存續期越長,從業歷史越久,就越可靠。必要的時候,可以向所在物業查詢項目方的租賃期限,交了多長時間的租金,到什麼時候為止,還可以查詢項目方是否按期交納房屋租金;從對項目方注冊資金的大小,也可以看出其實力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能力,這都是很細致的工作; 2、項目方是否經營過別的企業,進行過別的項目招商,結果如何。目前一些騙子習慣於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已經形成一種經營「模式」,如上述幾個湖北騙子,此前就曾經營過幾個別的項目,這都屬於公開行為,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只要投資者夠細心,就不難看出破綻; 3、一些項目方很樂意在口頭和廣告、資料上宣傳已加盟者的數字,這個數字往往很大,以增加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要注意考察其真實性; 4、一些項目方常常宣傳自己獲獎的情況,什麼「十佳」、「最優」、「白金」、「白銀」、「最具吸引力」、「投資者最滿意」等等,這些獎項往往由某些行業機構、招商組委會和媒體頒發,但據《科學投資》了解,其中很多是只要你給錢,就給你發獎狀,錢給的越多,獎狀的名稱就越唬人。這種頒獎授匾完全是買賣,不值得信任。 三、風險性 為了讓項目做到「保賺不賠」,投資者一定要對項目的風險性進行充分的考察。考察的內容包括: 1、對項目先行者的考察。當你看中一個連鎖加盟項目,可以考察該項目已加盟者的經營狀況,考察對象可由項目方提供,但最好由投資者自己選擇,在不告知對方的前提下,先以消費者的身份進行觀察。考察內容包括店址、每小時客戶流量、全天客戶流量、產品受歡迎程度、經營者的經營方式、雇員多少、業務熟練程度,估算其成本和投入產出。然後以投資者的身份出現,直接向對方詢問,大多數時候,如果對方經營狀況不佳,對項目方有情緒,反而會向你介紹真實情況,如果經營狀況甚好,有可能對你隱瞞,或者介紹情況不真實,以防備競爭,在這種時候,需要投資者有良好的判斷力。然後可以將考察的情況與項目方的介紹進行比較,基本可以得出符合實際的判斷。要注意的是,一般對項目方樣板店的考察均不可靠;投資方在對經營狀況不佳的加盟店進行考察時,要弄清楚對方為什麼經營狀況不佳,有時候是加盟者自己的原因,或是能力不足,或是不聽從項目方的指導,投資者一般都喜歡聽加盟者的一面之詞,因為對方和自己的身份類似,同病相憐之下容易同仇敵愾,以致錯過好項目。不過,如果你覺得自己實在沒有能力分辨,那就不如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畢竟,對於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安全應是第一位考慮的因素; 2、了解項目方在知識產權方面(技術、商標等等)和品牌方面是否存在糾紛,是否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3、了解項目方的禁忌,在什麼情況下可能被解除加盟連鎖資格,了解項目方所設禁忌是否合情合理,在合同中要明確這些細節,如果合同中沒有這些內容,可以補充合同進行說明; 4、明確項目方的收費,如加盟費、管理服務費、保證金等等,明確這些費用的數額,收取的頻率,必要時還要明確已交費用的退還問題,如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退出加盟,項目方必須退還保證金,這些要在合同中寫清楚。對於要求加盟者一次交清若干期限費用,比如一次交齊2-3年管理費、服務費的項目方,投資者須保持警惕,防止對方在收錢後捲款走人,或在事情不順利時溜之大吉。為提高投資的安全性,投資者可與項目方商量分期付款的辦法,比如學會技術時交多少費用,拿到設備時交多少費用,生產出合格產品時交多少費用。
㈥ 在簽合同之前,雙方公司要提供什麼證明,才能證實該公司有資質證明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只要舉出上述的第一項、第二項或是第五項其中一個,就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初步證據,剩下的就需要根據上面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舉證,如果單位舉證不能的話,就會支持勞動關系存在。
㈦ 簽合同要提供什麼證件
當今簽訂合同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為了達到各自的經濟目的都要簽訂合同,合同有法人與法人之間簽訂的、也有法人與自然人簽訂的、還有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簽訂的,下面就把上述三個類型的合同簽訂時需要代的證件:
1,法人與法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1)公章(合同章)是必不可缺少的
2) 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證書元件及復印件
3)簽訂合同時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在場,應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如果是供銷合同供貨方應當出示產品合格證及產品說明書
5)合同涉及各專業的要有各專業的資質證書原件即副本,例如:施工單位、衛生單位、電力單位等
6)營業執照原件即副本
2,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法人應帶證件同上,自然人身份證
3,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身份證即可
㈧ 和加盟公司簽合同需要什麼證件
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場地租賃證明、加盟許可合同、稅務登記證。
㈨ 簽定加盟合同時,需要核實對方的哪些證件
首先要與對方互相留下身份復印件、工作證等證件及聯系電話,核實對方身份並簽訂正式的加盟合同。